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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双腿更稳,双眼更明,

人是一代代的老了,党依旧很年轻……

读者容易想到诗人是从党的一大二大写起,从而歌颂了拨乱反正的党的十二大。连续数列的修辞作用,同样与诗的整体构思凝铸在一起。

广东丰顺县的一位农民写了两首诗,赞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的兴旺景象:

一年割出二年谷,三家有余四家足。

举目五六七里内,**十幢高楼矗。

十年九年喜八方,七色祥云罩六乡。

五业步增四三倍,二胡一曲春夜长。

又如姜昆与李文华演说的相声《如此要求》,讽剌高价卖已的姑娘的那段顺口溜,也是人们不会忘记的:“一套家俱带沙发,二老父母看娃娃。三转一摁带咔嚓,四季衣服毛的卡。五双皮鞋有人擦,六亲不认光顾家。七十块钱多更好,八面玲珑会说话,酒烟不动不喝茶,十分满意到了家。”

用连续数列修辞,上推其源,则始于散文,而且为时甚早。如《左传.昭公二十年》中记载晏子论述事物之间的“和协”与“相同”并不是一回事时说:“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

而《国语.楚语》记观射父论祭祀时说:

“夫神以精明临民者也,故求备物,不求丰大。是以先王祀也,以一纯、二精、三牲、四时、五色、六律、七事,八种、九祭、十曰、十二辰以致之,百姓、千品、万官、亿丑、兆民经入畡数以奉之……。”

这里从一到十是一组连续倒数。“一纯”即精诚专一,“一”是形容词,非数词,“二精”指玉和帛,“七事”指天、地、民和四时之务,已兼含后文“四时”一项,“九祭”指九州之祭。这就可知这纯是一种为求排列整齐的修辞手段,并非按严格的事理或物量的多少排列。后面从百到兆又是另一组大数成级数的排列,实际都是指官吏或人民,其间也并无必然的数量规定,也只是在一些常用词语的基础上作扩充搭配,形成一个貌似的数列。又如《尔雅.释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四海。”可见那时的作家已感知这种辞趣的效果。

这种修辞在民间又有着浓厚的土壤,从而孕育出另一种联章体歌谣体制。比如新中国成立前一些走江湖卖物或卖艺的人,随地作摊,白土勾字,边写边唱,作为招引顾客的开场白。其唱词一般泛称为《白沙撤字词》,例如:

“一”字儿写出来,一架屋梁,

“二”字儿写出来,上短下长,

“三”字儿写出来,倒“川”字模样,

“四”字儿写出来,四角四方,

“五”字儿写出来,半边儿俏,

“六”字儿写出来,一点两点一横长,

“七”字儿写出来,凤凰单展翅,

“八”字儿写出来,一撇一捺分阴阳,

“九”字儿写出来,金钩独钓,

“十”字儿写出来,一横一竖在中央。

还可以在这十字的基础上添笔改字,另唱一段,也成为合璧之美。

“十”字儿添笔念“千”字,赵匡胤千里送亲娘。

“九”字儿添笔念“丸”字,丸散膏丹药王先尝。

“八”字儿添笔念“公”字,姜太公钓鱼保文王。

“七”字儿添笔“白”念个“皂”,田三嫂分家打过皂王。

“六”字儿连笔念个大,大刀关公美名扬。

“五”字儿添笔念“伍”,伍子胥打马过长江。

“四”字儿添笔还念“泗”,泗川城的济小堂,

“三”字儿添笔念个“王”,王祥卧冰孝他的娘“二”字儿添笔念个“土”,土木之工属丁郎。

“一”字儿添笔念个“丁”,丁郎寻父美名扬。

循此前溯,汉代蔡琰(一说为唐代刘商)《胡笳十八拍》、唐代敦煌歌辞《五更转》、《十二时辰歌》、《十二月调》、《百岁篇》等定格联章体诗歌,显然与散文、戏剧中的连续数列修辞有着渊源和继承关系。

新中国成立前小学生习字影格文词有一种是一首五言诗:“一去二三里,沿村四五家,青台六七座,**十枝花。”这种影格是极受人喜爱的,这个小小的事例说明连续数列修辞的趣味和巧之美,是雅俗共赏的。

在连续数列中还有一种变体,即数词虽满十个,但次序间杂不顺,这种变体难度小,却趣意不减,在民间流传的一些作品中可以见到。下为清代弹词《绣香囊》的一例。

“大宋中宗永和年,孝宣皇帝坐金殿。九霄华夷归一统,八方宁静四海安。六龙有庆千家乐,五谷丰登万姓欢。七旬老叟不负戴,三尺孩童知逊谦。二气阴阳同舜日,十分清泰比尧年。天下奇闻难尽数,单表个美才出四川。”

其中散嵌从一到十。又如清代湖北大冶人占清所写《闺怨》两首:

“二十四桥月满溪,千回百转忆辽西。八行书付三秋雁,一枕愁添五夜鸡。怨谱七弦怜命薄,愁思万丈与天齐。寒砧九月催刀尺,六载怆怀络纬啼。”

“九尺屏帷六尺溪,尺书五夜寄辽西。银河七夕填鹊桥,玉枕三更报晓鸡。刀路千仞肠欲断,年华二八发初齐。愁思万丈心如一,四月深山百舌啼。”

第一首中嵌入一至十,百、千、万两组,后一首中嵌入一至九,百、千、万两组。还有一副流传甚广的颂诸葛亮的对联:

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檎,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两萄,定南夷,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革爻卦,水面颇能用火攻。其内容取自《三国演义》故事而思想性有庸俗之处,但上联散嵌从一到十的数列,下联又用方位词和五行用词作对,获得了趣味性,因之在对联书文中是常为乐道的。

1918年,四川名人包弼臣去世,蜀中挽联词文多不可记,达官贵僚并以厚礼附丽文雅。而高才弟子曾镜秋却穷困坎坷,只能以红薯代三牲哭祭,短短的祭文一时不胫而走,成为蜀文坛一贝帷话:

“学生曾继光十分无能,只有两袖清风,无钱备三牲。然不才非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六亲不认、七拱八翘之徒,自信恩师九泉下有知,定能体谅学生这一片苦心也。鸣呼!”

六、散珠连缀

较多的数词虽不相邻,或不能满十成套,巧嵌文句,也会有类似的效果,这可称为散珠连缀。这有三种情况。在诗歌的一个对句中嵌用三个或四个数,这是一种:

万里王程三峡外,百年生计一舟中。(白居易《入峡次巴东》)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露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杜甫《绝句首》之三)

两三条电欲为雨,七八个星犹在天。(唐卢延让《松寺》)

余杭形胜四方无,州傍青山县枕湖。绕郭荷花三千里,拂城松树一千株。(白居易《余杭形胜》)

一年生活是三春,二月春光尽十分。(杨万里《春晓》)

古人亡,古人在,古人不在天应改。不留三句五句诗,安得千人万人爱?(杨万里《醉吟》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李山甫《寒食》)

在全诗中散嵌,或在一段中嵌入散数是第二种。先引新诗二例。《诗刊》1980年第2期,孟国强《种瓜谣》:

三天破土,七天抽芽,五日扬小花,瓜熟六月八……

邵燕祥《我们爱我们的土地》:

但是,那时候,

三山五岳,九江八河,

跟我们一起唱起悲愤的歌。

“九江八河”虽是仿词,却不觉生涩。而对前一首我们不禁要拍手称绝。下为古典诗歌引例。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遥认微微入朝火,一条星宿五门西。(白居易《登观音台望城》)

一日不见如三月,一年不见如七年,似隔山河千里地,仍当南风九秋天。(白居易《长斋月满寄思黯》)

四百年炎汉,三十代宗周。二三里遗堵,**所高丘。(杜牧《洛中送冀处士东游》)

幸逢太平年,天子好文儒。小材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俸钱万六千,同官亦百余。……兰台七八人,出处与之俱。(白居易《常岳里闲居偶题十六韵》)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村前。(辛弃疾《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

东南第一名州,西湖自古多佳丽。十里荷花,三秋桂子,四山晴翠。使百年南渡,一时豪杰,都忘却平生志。(陈武德《水龙吟》。见《全宋词》卷二七四)

五年职翰林,四年莅浔阳。一年巴郡守,半年南宫郎。二年直纶阁,三年刺史堂。凡此十五载,有诗千余章。境兴周万象,士风备四方。(白居易《洛中偶作》)

白水满时双鹭下,绿槐高处一蝉鸣。酒醒门外三竿曰,卧看溪南十亩阴。(苏轼《题真州范氏溪堂》)

散文、变文、戏剧中的散嵌,统为第三种。

先引散文例句,如陶弘景《发真隐诀序》:“屡见有人,得两三件书,五六条事,谓理尽纸。”《五灯会元》卷十二“福岩保宗禅师”:“云门顾鉴,落二落三;临济全提,错七错八。”《水浒传》六四回:“这索超便有三头六臂,也须七损八伤。”

更有三头六臂,五眼六通……呼吸毒气,掣霜剑而夜月藏光,桂金甲而朝霞敛耀。(《维摩诘经讲变文》)

仰瞻三界之师,旋绕七珍之座。合十指掌,近两足尊,立在佛前,专希处分。(同上)

更有飞天之鬼,异貌异形,或五眼六牙,三身八臂,九口十头。(《破魔变文》)

下为元杂剧引例:

我从那及第时三十五六,我如今做官到七十也**,岂不闻人到中年万事休。(《陈州粜米》第二折《倘秀才》)

你拿起笔做文词,衠.才调无瑕疵。这一场无分晓不裁思,他道敬重看待自有几椿儿。看则看你那钓鳖八韵赋,待则待你那折桂五言诗,敬则敬你那十年辛苦志,重则重你那一举状元时。(《谢天香》第一折《金盏儿》)

想杀人十亲九故,盼杀我也八水三山。(《智勇定齐》四折白)

都则道百媚千娇,送的人四分五落,两头三绪。(《墙头马上》四折《醉春风》)

参透这九宫八卦文,一变千筹数,万敌百战法,三略六韬书。休道那十面埋伏,怎出这妙策幽微趣,神机决战术?(《蒋神灵应》三折《南吕一枝花》)

我唱的是《三国志》,先饶十大曲,俺娘便《五代史》,续添《八阳经》。(《风月紫云庭》一折《混江龙》)

因甚的闹炒炒做不的个存活,每曰间《八阳经》便少可也有三千卷,《五代史》至少也有二百合。(《对玉梳》二折《滚绣球》)

下为对联引例:

八州都督,五柳先生,经济文章,百代心传家学远;

六甲初圆,一阳来复,富贵寿考,两朝身受国恩长。(齐梅麓寿陶云汀六十岁)

燹前楼阁未成灰,犹剩得半折馨,一卷经,五更钟,六月凉风,三冬积雪;雨后园林无限好,最爱是百本蕉,千条柳,万竿竹,数声啼鸟,几寸游鱼。(南京妙相庵,王紫仙联)

这种辞趣也可以上源先秦,比如《逸周书》有些篇目中就多见。《成开解》:“在昔文考,躬修五典,勉兹九功,敬人畏天。教以六则,四守、五示、三极、祗应八方,立忠协义。”《文酌解》:“民生而有欲、有恶、有哀、有德、有则有九聚,德有五宝,乐有三丰,恶有三咎,欲有一极。”又如:昔二仁去而殷墟,二老归而周炽,子胥死而吴王,种蠡存而越霸,五投入而秦喜,乐毅出而燕惧。(扬雄《解嘲》)

“三仁”指微子、箕子、比干。二老指伯夷和姜尚。若直称“百里(奚广,也可三数成缀,但作者嫌“百”与“二”“三”相距太远,易为“五羖‘五”恰又是二同三的合数。

韩赋七邑,皆成县也。杨舌四族,皆强家也。晋人若丧韩起,杨肸、五卿、八大辅韩须、杨石,因其十家九县,长毂九百,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奋起武怒,以极其大耻。《左传.昭公五年》。

其中的数字都是实数,参差相间,让人感到奇巧。再向前寻觅,似乎古老的《尚书》中已有端倪。

“慎徽五典,五典克存。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尧典》)

“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机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裡于六宗,望于三川,遍于群神。缉五端。既月乃日,勤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同上)

“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同上)

“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钦四邻。(《皋陶漠》

“九山刊旅,九川条源,九泽既陂。四海会同,六储孔修。咸则三壤成赋。”(《禹贡》

“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吕刑》)

后面几例所有数词,一般都是实义,没有凑趣的痕迹,但趣自在其内,它自然就给后人以仿效、追求的启示。

七、各数成倍

杜牧用“二十四桥”泛说扬州水乡桥梁之景,其中“四”是“二”的倍数。可是白居易《正月三日闲行》诗写杭州。变易为“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因为九也是三的自倍。杜牧名句言:“南朝四百八十寺”,苏轼《游西湖》:“三百六十寺,穷幽逐经年。”郑洪寄《静庵寺》:“钱塘三百六十寺,南北两岸图画中。”就是基于六是三的倍数而设。本来泛指多数并无必然的事理和严格的规定,但又不能说是率然而为的一无道理。作家对自己的遣词总要有某种合理的根据,不然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用此一,而不用彼一。成倍的关系并非事理的制约,仅是趣意的寄托,因之它应属于修辞的范畴。

《尔雅翼》卷三十“蛇类”:“蛇,草居。故谚曰:‘一亩之地,三蛇之鼠。’”这条农谚只是反映生态平衡的食物链关系,三与九只能是用倍数作概说,绝不是准确的数据。《汉书.晁错传》言北方气温低,“积阴之处,木皮三寸,冰厚六尺”。也是使用两数成倍的修辞。李贺《梦天》:“黄尘清水三山下,更变千年如走马。遥望齐州九点烟,一泓海水杯中泻。”唐李咸用《秋夕书怀寄所知》:“秋萤一点雨中飞,独立黄昏思所知。三岛路遥身汩没,九天风急羽差池。”都是从一、三、九的倍数用词。唐黄滔《寓题》:“三千九万平生事,却恨南华说北溟。”万位对千位,也是用倍数。“九妖十八怪”之词,同是此类。这些词例视为确数自然为误,但仅言泛说也是未悟其修辞三昧的。

元杂剧《墙头马上》第三折《太平令》有唱词:“随汉走怎说三贞九烈?勘奸情八棒十挟。”“三贞九烈”意为极贞烈,“三”和“九”是用泛言多数表程度之甚,也是基于后者是前者自倍而拟选。同折《七弟兄》曲后尚书道白中言:“呸!你比无盐败坏风俗。做的个男游九郡,女嫁三夫。”《来生债》第一折《六幺序》:“这钱呵,动佳人有意郎君俊,糊突尽九烈三贞。”《金钱记》第三折《满庭芳》曲后王府尹道白:“我则道你是个三贞九烈闺中女,呸!原来你是个辱门败户小奴胎。”“三贞九烈”之辞如此地习用,只能是因为大家满意它的辞趣而有明确的理解。

《水浒传》第二十四回有一句:“如今枉自有三五七口人吃饭,都不管事。”这“三五七”是三个单数的併合陪衬,也是泛言十以内的多数,各数间的差都是二。这也是一种趣意,与成倍的关系可以说是曲异妙同,我们附在一处叙说。北方老年群众口语中还有用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的等差数列作为一个词,表示经常、反复义。如:“你三六九价的来我家,又是吃,又是拿,我哪一点亏待了你?”

《牡丹亭》六出,柳梦梅唱《锁寒窗》曲后,对杜子才说:“你公公说道:宗元,宗元,我和你两人文章,三六九比势,我有一篇《王泥水传》(按,即《圬者王承福传》),你便有《梓人传》;我有《毛中书传》(按,即《毛颖传》),你便有《郭驼子传》(即《种树郭囊驼传》);……一篇一篇,你都放俺不过。”三六九比势,犹言半斤八两。即你有三篇,我也有三篇;你有六篇,九篇,我也有六篇、九篇。《红楼梦》七五回刑德全说:“只不过这回子输了几两银子,你们就这么三六九等儿的了?难道从此以后再没有求着我的事了?”是说把人分成几等,他是最末一等。“三六九”正是用倍数修辞构词,是由“三等九格”一词衍增的。

黄遵宪人境庐的息亭撰饰的对联,也是用这种修辞得趣的:

有三分水,四分竹,添七分明月;

从五步楼,十步阁,望百步长江。

上联“三”与“四”都是虚数,两数之和为七,言“七分明月”寓义却是月明欠三分,指作家因戊戌变法失败而被迫蛰伏,作者深感政治的黑暗。下联“五步楼”与“十步阁”都是园中实有建筑,“百”与“五”“十”有倍数关系,“百步长江”指庐外的梅江,隐寓诗人举步有限,渴望投入反清的热烈斗争中去。

八、泛表多数,专有系列

数词本是表实际数目的,而古代却可以不借助其他条件,用数词表示泛指的不定数的多数,这是汉语中特异的修辞及词义现象。而且用数词泛言多数,在具体用词上却又是有相对固定性和形成系列性的。这也是修辞趣味的表现。这种系列性用词,最常见的有十个系列。分别叙说如下。

(一)单用三、七、九。“三人为众”,看来这是最古老的数额最小的一个多数观念,因为在三人中两人一致,就是超过一半的多数,就能代表相对的民主性。初民的这种社会实践哲理的总结,不仅在“众”字的形体上凝铸着,而且渗透在“三”字的修辞性的词义中,这正是一种理趣。至于“七”和“九”进而泛表多数,一则是它们已超过十的一半,二则也是词语要求变异化而达到丰富,即产生同义词。四、六、八,自然也可是多数,但它们会产生一半对抗一半的均衡势态。“五”本身就是十数之内的平衡之势。所以它们都未形成泛表多数的修辞用法。由此也可看出,任何一和种修辞方法,都是千百万人合乎规律的实践的总结,是理和趣的结合,或者偏于理,或者偏于趣。至于用三、六、九泛指多数的例证,人们多忆熟知,这是就不再赘笔了。

(二)十二、三六、七二、一零八。一年有十二个月,因之十二用泛称多数。十二的三倍为三十六。秦始皇设全国三十五郡,加上“内史”凑足三十六郡的成数。言帝王宫殿三十六宫,江河三十六滩,职业三十六行,道教仙居之地三十六洞天,都是泛说其多。后世人们硬要为三十六行,三十六计之类,一一落实,本也是一种凑趣而已。七十二是三十六的两倍,所以孙行者有七十二变,古有七十二帝,明堂有七十二窗。孔子的高足弟子有七十二人。一零八是三六的三倍。所以佛教言人有一零八烦恼,水浒好汉一百零八人。宋代有个任伯雨当谏官半年,硬是凑了一百零八次奏疏。(附言:闻一多有《七十二》一文,详考七十二泛说多数盖由古代农业中五行学说而致。即全年三百六十日以东南西北中五方分属,恰各为七十二日。此论自然深刻,但从语言的宏观角度考察,倒是数词群体修辞的美学心理,使它被吸收在十二、三六……这个系列中来。从而使用更为普遍。)

(三)八十一。它是九的九倍的积数。唐僧取经有八一难。古人将天空分为八十一域。《史记.田儋列传》:“蒯通者,善为长短说,论战国权变,为八十一首。”言蒯通是众多的以分析战国时离合变化来为人出谋定计的最善辩说的人,这证明用“八十一”泛言其多,汉时已有了。

(四)百、千、万.此组无须再作解说。

(五)三、七、九的十、百千倍。这里仅举“七”的十倍例,因为这些较为陌生。古代把七十岁特称为“老”,正是基于这个原因。《逸周书》言夏禹疏通七十条江河,而《尚书.禹贡》中夏禹自言“予决九川四海”,《史记.夏本纪》也说“道九川‘七十”和“九”是泛表多数,不过分属两个系列而已。李白诗:“七十紫鸳鸯,双双戏庭幽。”杨慎诗:“翰林风月三千首,乐府鸳鸯七十双。”《鬻子》说:“禹尝一馈而七十起,日中而不暇饱食。”说大禹吃饭时七十次中断而去料理治水。《宋史.天文志》言:“至和二年,应天府贡大麦,一本七十穗。”都是夸大的泛说。

(六)百已可表多数,倍之以三,仍是同义表述。《诗经.伐檀》“胡取禾三百廛兮”等句是其先河,《礼记.中庸》言“礼仪”三百。李白“会须一饮三百杯”之类便是其后流。而三千、三万又是三百的累进十倍,用得更广。李白《秋蒲歌》之二:“白发三千尺。”《望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虞似良《横溪堂春晓》:“东风染尽三千顷,白鹭飞来远处停。”白居易《八月十五夜禁中独值对月忆元九》:“三五夜中新月色,三千里外故人心。”李煜《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杜甫《观曹将军画马》:“腾骧磊落三万匹,皆与此图筋骨同。”韩愈《送诸葛觉往随州读书》:“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王冕《梅花》:“门外白雪三万顷。”这就是说三百、三千、三万又是一个系列。

(七)周代有八百诸侯之说,遂用为夸大多数。《列子》言彭祖寿八百,《神仙传》载李八百即系于此。其他词例不烦赘列,唯须对“八百罗汉”稍叙。按正式佛典只有十六罗汉和十七罗汉之说,但俗传又有五百、八百两说。“五百”一说有其原指。八百纯是中国僧众用汉语修辞的创造,往往被严格的佛书斥为“私说”。《庄子.逍遥游》:“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八千实也是取原八百之十倍,在后世它比八百使用得更为习见。韩愈言“夕贬潮州路八千”,岳飞言“八千里路云和月”,项羽的子弟兵是八千,杜甫《醉为马坠诸公携酒相看》也用“白帝城门水云外,低身直下八千尺”作比。“八万”之词也属此系,较少见。杨维桢《修月匠歌》:“月中斤人八万户,敕赐仙厨琼屑饭。”杨炯《隰川县令李公墓志铭》:“天高八万,想京兆而何从;地润三旰,对佳城而有恨。”

(八)四百八十与四万八千。《南史.郭祖深传》:“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杜牧嫌五百有实指之嫌,易说为“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使句意增出虚夸情调,小数字比大数字更有表达效果,这正是修辞的作用。李白《蜀道难》:“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但《文选.蜀都赋》刘注引扬雄《蜀王本纪》:“从开明上到蚕丝,积三万四千岁。”应当说这三万四千之数也是虚拟难以核实的,三、四为邻数,但就其形式言,太白也嫌其有属实之误,而易为四万八千的趣数。南朝陶弘景《真诰》及宋代《云笈七签》均言天台山“高一万八千丈”,而《梦游天姥吟别》又说:“天台四万八千丈”也是用四百八十的倍数修辞。《云笈七签》言:“太白云四万,字误。”王琦太白集注也据此言:四当作一。今人朱金城等《李白集校注》对此歧说未作可否。都是未明“四万八千”乃是修辞之笔。苏轼《游法华山》:“谁云四万八千顷,渺渺东尽日所洒?”也为同例。

(九)三十六、三百六十、三千六百。《大戴礼》:“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龙为之长;有倮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李白《梁父吟》:“广张三千六百钩,风期暗与文王通。”

(十)九、九十、九百、九千、九万(例略)。

除了一些系列性数词外,还有若干零星散词。如九十九,有些地方有九十九泉之说,如《东坡志林》言:“仇池有九十九泉,万山环之,可以避世如桃源。”江陵有九十九洲之地,贵州镇宁有九十九陇之地。民歌中“天下黄河九十九道湾,九十九道河湾险又险”之类语句也多见。舍“百”而不用,就因为它有满数而泛之感,言九十九则有。民间故事中也常说翻了九十九道山,过了九十九道沟。《敦煌变文集.晏子赋》梁王问晏子:“天地相去几千万里?”晏子答:“天地相去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里。”

总之,汉语泛表多数有着丰富的用词,而其核心的语素信息并不在数词本身,而是在基于民族文化历史的修辞方法,许多不相同的数词由于修辞作用而同归于一种表达意义。而各个不同的表多数的词虽不表示自身的特定含义,却又是必然会借用它的这种词义。这里显示着语言的社会性、规律性、民族性。如果不这样分析问题就无法解释三可表多数,为什么不用

四、五表示;为什么不用三百七十、四百九十之类?这样基于倍数关系的修辞,往往又体现了作家用词的习惯或风格。本文有的例句已能传示一些端倪,下再引**同志一例。

表述无限止的久远时间有许多词语,但是**是习用“一万年”之词的。比如:“手工业中许多好东西,不需搞掉了。王麻子、张小泉的刀剪一万年也不需搞掉。”(《**选集》第五卷,下同,第265页)“总结经验有两点,一是优点,一是缺点。他们都晓得有两点,为什么我们只提一点,一万年都有两点。”(第285页)“不但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向人家学习,就是在几十个五年计划之后,还应当向人家学习。一万年都要学习嘛!”(第285页)“主观主义永远都会有,一万年,一万万年,只要人类毁灭,总是有的。”(第297页)

总结本文第二部分析所叙事实,我们极为清楚地看到,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数词趣意修辞,确是汉语的独特方法。它贯穿古今,遍及各种文体,在书面和口头语言中并存,蔚成了一种持续而宏观的语言艺术实践。它在名家笔下固然谱出《阳春白雪》,而在民间通俗文学中也成为《下里巴人》。它甚至已不是单纯修辞问题,因为它已渗透到词义、构词,又可单独成为诗体,并且也及于民俗或其他方面。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数词趣味修辞的各个系列,习见的范围和成就有不平衡性。唐宋诗、元明戏曲、民间文学中尤为活跃精彩,古代的数名诗和古今一些运用连续数列的讽剌诗又是这种修辞方法的模拟式使用,往往同时带有呆板机械的弊病。数词本身是词义最确定、最抽象而最无生气的,但在名家和和下是既用其数而又不实用其数,给它新增了某种语义信息,又在句意表达之外,同时完成了一种有关数词间的巧趣结合的创造,这也是一种美感的欣赏和享受。这种美的创造正是数词趣味修辞的核心,也是汉语许多修辞格的共同风趣或旨意,比如歇后、拆字、互文、倒反、谐音等,可惜这方面的研究尚不深入。

参余论

由于对数词趣味修辞的实质未能深究,只见所用数词之形,而不明其欲传之神,只拘泥具体文句的实际事理,不联系数词趣味修辞的语言社会性或历史性的广阔背景,曾经形成过一些误解和正确的文墨公案,前文已兼有涉及者。

杜甫写武侯庙拍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本是泛言多数,而“二”、“四”之选是要取倍数的趣意,这是单从本诗看不出的。因而沈括用树干之粗与高的实际比例来要求,评言:“四十围乃是经七尺,无乃太细长乎?”而黄朝英《缃素杂记》为杜甫辩解说,诗用的是一围四尺的古制,则柏径四十尺,比例正合适,正可证明杜甫诗是史诗。还有诸多《诗话》认为诗人仅泛言高与粗,与具体数字无关。(详见《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八)实则一方把数看得全实,一方又看得全虚。前者固不知泛说之义,后者也不知“四”“二”之选究为何趣。

《诗话总龟》前集卷二八载宋真宗问近臣唐时酒价,无人知道,恰有个叫丁谓的引杜甫《倡仄行》“速宜相就饮一石,恰有三百青铜钱”,答言“唐时酒价每升三十钱”。于是真宗既赞誉“杜甫诗自可为一代之史”,又夸奖了丁谓是博学多智。可是王夫子在《姜斋诗话》中另举崔辅诗句:“与沽一斗酒,恰用十千钱。”他反问:“就杜陵沽处贩酒,向崔国辅卖,岂不三十倍获息钱耶?”可以说是对那种庸俗肤浅之解,是深刻的讽剌嘲笑。前文所举李白“天台四万八千丈”之句,《云笈七签》及王琦注要另据而校改“四”为一,也属此种不解。

杜牧《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杨慎说“千里”应作“十里”,因为“千里莺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他又批评“汉宫一百四十五,”“二十四桥明月夜‘故乡七十五长亭”等名句是“数目垛集”(见《升菴诗话》卷五)。我们只能遗憾这位诗人一时糊涂,既无视群众对这些诗的爱好自有修辞原因,又未想他自己能否听得十里,看得十里。

《四溟丛话》卷二:“李林甫《琼岳应制》曰‘云收二华出,天转五星来。十月农初罢,三驱礼后开。’两联皆用数目字,不可为法。王摩诘《送丘为》:‘五湖三亩宅,万里一归人。’此联迭用数目字,不可为病也。”看来他的标准是:一联中每句可迭用,共用四数;而两联每句用一,虽也共用四数,却是不好的。这实在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两诗是用散缀数词的修辞,并无优劣差别。

类似这种不高明之见还有许多,说明古人对这类现象从宏观的角度研究,很是不够。《唐音癸签》引宋代陈善《扪虱新语》对沈括批评杜甫武侯庙拍之句的迂论反批评是:“此犹郑康成注毛诗,一一要合周礼也。”实在是入木中的。《新语》接着又举一事:“昔文与可为东坡画竹,有‘扫取寒梢万丈长’之句,坡戏谓:‘与可竹长万丈,当用绢二百五十匹。’已复从而实之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与可会坡意,即写修竹数竿遗坡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丈之势。’”陈善的按语是:“观二公谈笑之语如此,可默会诗人之意耶?”东坡的意见是,作画要尺幅千里,读诗则须从虚词中见实。

《左传.昭公十二年》:“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长期以来,解说纷纭。孔安国《尚书序》:“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吴、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这是繁说的代表,而晋杜预仅注“皆古书名”,这是简说的代表。争论的焦点都在那四个数词的所指,我以为应理解为既泛说其多,又用散数缀珠成趣。如果说为一般的如三坟、三典、三索、三丘,会有确数之疑,因而用不同的数,这不同的数如果不是由小到大排列,而大小散乱,又易误为指实,只有这种排列比较明显地可以提示是基于修辞之意,而排除实数的疑虑。

杨雄《解嘲》:主昔周网解结,群鹿争逸,离为十二,合为六七,四分五剖,并为战国。”关于“六七”句,张晏注曰:“谓齐、楚、韩、赵、魏为六,就秦为七。”即先合并为六大强国,后又出现秦国,成为七个强国。后来吕向又注言:“后相并合,乃为七国。然后秦强,东制诸侯,故别言之则有六,并而言之则有七。故言六七矣。”现在从散珠连缀的修辞角度来看,旧注仅是就战国七雄的事理言而未及“四分五剖”句的难点,似不确当。“并为战国”的总结一语,才实指七雄并峙,为什么冒前又复言“合为六七”呢?这岂不是冗辞赘语?岂不是语无伦次?又,并为七雄之后的历史结局是秦的一统天下,其间并无再次的“四分五剖”的逆转,文中何以有矛盾的此语?看来赋家是用“离”“合”“分”“并”这种多次反复的特点概括从周末至秦前的动荡历史,“离”与“合”是一种趋势,“分”与“并”又是另一种趋势,两者同时错综又前后延续。“十二”是泛言多数,“六七”也是虚拟之数,仅表比“十二”少,并非就是旧注所言的齐燕楚韩赵魏等六国或增秦为七国的定局确指。而“四分五剖”是用现成词语,“四”和“五”更是作虚拟。这是就已统一的一个国家而言,不是说当时全中国范围内分裂成四或五个国家。杨雄这句话之意无非是说:由周末的统一政权分离为许多政权,最后形成战国七雄,中间却有多次的合并和分裂。看来作者是使用较多数词成缀,并且要同“四”“五”成为邻数,而用了“六七”,于是被人误解了句意。

元剧《博望烧屯》三折夏侯惇道白中有一例连续数列:“他家中也有那一爷、二娘、三兄、四弟、五子、六妹、七青、八黄、九紫、十赤。放我一箭之地,埋锅造饭,……”有关剧情是:夏侯惇战败,将被生俘。他智骟张飞:你让我们吃饭后再决战,那时你捉了我,就更显你英雄光彩。张飞同意,但要送一名兵卒作人质,而兵卒诉苦:“我们……家中也有那一爷、二娘、三兄、五弟,那个肯去?都不肯去。”夏侯惇也以此作遁词向张飞磨嘴皮诉难,又繁衍了后半套数列。其中各数都是序数词,言第一有爷,第二有娘等等。“五子”是故意作“五姊”的谐音,是通俗文学中趣味的机关所在。“六妹”之前无子女一意,其后的七青八黄九紫十赤,即说面的饥色病容的一大堆幼小儿女,促成兵卒“十可怜”之意。《南楚新闻》载段成式临死遗书于温庭筠,言家事有“男紫悲黄,女青惧绿”句,即说向黄绿转变则预后不良,是为可证。《宋元语言词典》以为,此数列中都是基数词,便在“七青八黄”条下引此例,而误释义为:“原指金的成色,引申为钱财意。”这说明对连续数列修辞理解的重要性。

关于元杂剧中多见的“放二四”“二四”“大四八”等词,应就是把“放肆”谐音为“放四”,再按各数成倍而变成“放二四”,又简化成“二四”。把“大肆”谐音为“大四”,再按各数成倍而变成“大四八”。详见《元曲疑难词语辨义》。

释几则带数目的疑难词人对数目字没有不懂的,但是有的词语中带上数目字,就使人不知所云了。辞书的解释也往往是错的。

“放二四”、“二四”

词书中释词义应简明精确,还应指明该词形为何会有如此词义,方能知其然和所以然。“二四”,一词1948年徐嘉瑞《金元戏曲方言考》首释为“失信”而误,正是未究所以然。1953年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另释为“任意”。1956年朱居易《元剧俗语方言例释》解释为“放拨(按‘泼’之误),放赖、胡涂、随便”,实际是分为三义。新版《辞源》另作“放肆、撒赖,随便”,实也是三义。顾学颉、王学奇《元曲释词》任意、任情、随便。”《宋元语言词典》、《汉语大词典》同作“放肆;无赖”,也实为二义。总之,都在一个大范围内游移不定,甚至名为一义而实为几义。又都避言数词“二四”为何会有那样的动词和形容词之义。

《辞源》、《元曲释词》、《汉语大词典》等“二四”的释义之后补言“常与‘放’字连用”一句,仍避言其间的关系。有的词书则有意不联系“放二四”。这两个词的确义及词义之来很值得一辨。

今议“四”是“肆”的代写,“二”是虚陪的修辞用字,无实义。词是“放肆”的异形,词形曲折转换过程:放肆一放四一放二四一二四。“放四”这一环节笔者尚未有例,也许只是一个潜在的事理背景,而未形成物化的词,有如昆虫变态中或不经过踊的阶段。因此它们只是旧词“放肆”的形变,而不是新词新义。词形的异变就是词的理据或义素的隐曲变化,极易误认为新词而误释。这是典型的一例。

“四”与“肆”本有严格的区别,但也有以“四”代“肆”的,武则天诏令以“肆”作“四”的记数大写以防改窜,此后便更促助了反向的以“四”代“肆”。《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当初只说娶了个善良女子,不想讨了个五量店中过卖来家,终朝四言八句,弄嘴弄舌,成何以看!”实是言“肆言”,即语言放肆。李梦阳《驳何氏论文书》:“盖子徒以仆规子之者过言靡量,而遂四为哮唠之谈,攄仆之乖以攻我,而不知仆之心无他也。”也是说:放肆的哮唠之谈。

“放肆”可以代写成“放四”,于是又作“放二四”,助成倍数关系。元曲作家发现了“放二四”的趣难修辞效果,便用为风气。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第九篇《积极的修辞五》曾提出“辞趣”的命题:“关于语感的利用,就是语言文字本身的情趣的利用,……便是如何利用各个语言文字的意义上声音上形体上附着的风致,来增高话语文章的情韵的问题。利用语言文字的风致来补助语文情韵的手段,虽然普通并不计及,但是应该讨论的项目也不少。”笔者以为利用数词达到与句意无关的一种附加的奇巧情趣风韵,就是陈先生所言而未详及的一整套系列性的一个大项目,其中一个子项就是使数字间有倍数关系。

杜牧名句“二十四桥明月夜,美人何处教吹箫”,“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白居易《五月三月闲行》:“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苏轼《游西湖》:“三百六十寺,幽穷逐经年。”《歧路灯》第六十回:“赌博场里质汉子,便是一百二十四分死眼子。”他如:九曲三湾,三贞九烈、四邻八舍、三茶六饭、三推六问、三六九等、九妖十八怪、九洞十八蛮、九熬十八火,等等,显然是人们惬意其中各数字间的倍数关系。

无独有偶,元曲中又有“大四八、大厮八、大厮把”一组异形词,也是释义纷歧而不确当,或又同其他的词纠混成误的。我以为它们就是把“大肆”代写为“大四”,而又助成“大四八”的倍数用字,或又异写成“厮”和“把”字。“放二四”与“大四八”的曲拆恰好相同,而可互为佐证。

至于“放二四”之异变为“二四”,是属于有意隐去词中重要的语素的一种类型。又如:(真)个是、(什)么事、奈(何)、柳青(娘)、七大八(小)。

“二四”词是以“放二四”的存在为条件的。有的辞书于“二四”词说“常与‘放’字连用”,这种描写性的解释便掩盖了二者之间的源和流,正体和异变的关系,也掩盖了“放”字的语素义,似乎是可有可无的。《汉语大词典》第五册释“放二四”为“无赖”义,与释“二四:放肆;无赖”,不统一,恰是存伪舍真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对词未作语素和结构分析,不明词形曲折奥妙,仅凭例句的大致事理来描述词义,这是不科学的方法。

除徐嘉瑞所误释的“失信”义外,诸家所释中或有“放肆”为确,或作“任意”、“任情”,是同义表述。至于解释成“撒赖”“糊涂”“诬赖”,差误就更大了。

从对“放二四”、“二四”词义的表述上,可以得出一条规律:单义词要力求用一个最恰切的同义词来对释。没有恰切的同义词时,可用一个最接近的近义词表述,或补做相应的说明。对于这两个词的前引那些解释,往往用逗号、分号,把三个或四个差异甚大的词并列解释。这正说明并没有恰切的解释,只好用游移的大包围圈来含混。

(原载《辞书研究》199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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