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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女夫词》的古代婚姻文化蕴涵

敦煌学界对《下女夫词》内容的阐释还很粗疏,本文作深入细致的研究,主要是阐释其中的古代婚姻文化蕴涵。

《下女夫词》的文体性质,学者们一般认为它是婚礼仪式歌。杨宝玉《〈敦煌变文集>未入校的两个〈下女夫词>残卷校录》(载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语言文章分会编纂《敦煌语言文学研究》,198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下女夫词》是一首婚礼仪式歌,不是一般的说唱文学作品”。

谭蝉雪《敦煌婚姻文化》(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后文简称“谭书”):

“敦煌遗书中有《下女夫词》八件,记载了当地婚仪的‘下女夫’之俗……当新郎一行抵达女家门时,女方姑嫂闭门相拦,开始了‘下女夫’之仪,其内容包括:第一,盘诘戏谑……第二,刁难下马……第三,故上药酒……第四,请下马……第五,论女婿。相当于后世的‘难新郎’,女婿入门后要行拜门礼,对女家的大门、中门、堂基、堂门、门锁及堆都要分别咏五言绝句一首。第六,请婿下床……”

但是,这六个项目除请下床外,其他五项都是难新郎的趣含。谭书说:“《敦煌变文集》将《论女婿》均列入《下女夫词》,欠妥。《下女夫词》是男女双方傧相的对答之词,《论女婿》则是女婿进入女家,每至一处所作的咏诗。二者从内容、地点、人物及体裁都相异。”其实,仅是地点不同。《论女婿》与谭书从《下女夫词》区分出来的《婚嫁诗》也都是难新郎的趣含。要求女婿能即席出口成诗,就是极大的为难。所谓“论女婿”实际是“女婿论”的意思,而“论”犹如“说”:女婿说诗。这是内容的相同。三者从起根发源来说本都是新郎咏诗。本是考女婿,而绝大多数女婿都没有如此的才能,于是才形成由傧相代答的“公开代考”。“公开代考”已经失去了考女婿的意义,因为内容的趣智性,仍然被人们欣赏,就保留下来。这是人物的相同。《下女夫词》以四言诗为主,也有五言、七言,《论女婿》与《婚嫁诗》是五言、七言,在体裁上也还是同,同是咏诗。

谭书以为《下女夫词》仅是傧相所咏,即新郎不在场。但是,举行婚礼而考新郎,岂有新郎不到场的。如新郎不在场,那么《请下床》诗,是请男方傧相到洞房床上吗?而新郎若在场,则那么多的诗,能都让傧相一人独咏,而新郎全不开口吗?谭书那样以为的根据,是把文中的“相郎”理解成傧相的意思,但应如《〈下女夫词>再校释》所辨明的,它实际是“相、郎”即傧相与新郎的合称。实际的表演情况必然是,三场考试都是新郎带着傧相应考。有的诗是新郎所咏,有的是傧相所咏。究竟谁咏哪些,文书中没有具体写明,应是有约定俗成的。这与元刊本的元剧只有曲牌名与唱词,并没有人物角色出场、下场、唱词是何者的等科介语交代,完全一样。反过来说,正是民间《下女夫词》这样的演唱词抄本的简单化处理,启导了元刊本元剧脚本的那样格式。

民间婚礼不可能有这样的考新郎,《大唐吉凶书仪》、《新集吉凶书仪》中都没有这种仪式。可见,这不是一般婚礼实际有的仪式,《下女夫词》是以选新郎为素材的文学创作,是表演唱之类的讲唱文学。在大官与富贵人家的婚礼中演出助兴。

《下女夫词》是以婚姻习俗为素材的讲唱文学,其中包含了古代婚姻文化的许多蕴涵,很有认识与欣赏价值,值得挖掘。

蕴涵之一:“摄盛”与“新郎官”。

《下女夫词》中新郎自称“长安君子,进士出身。选得剌史,故至高门”。谭书解释说,新郎在婚礼中这样夸大自己身份,超越自己级别举行婚礼,反映的是古代“摄盛”的婚礼习俗。《仪礼.士昏礼》贾公彦疏:“《周礼.巾车》云:‘……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庶人乘役车。’士乘大夫墨车,为摄盛也。”《明史.舆服志》:“庶人婚,许假九品服。”明代已经没有车的那些区别,就以穿九品的官服来摄盛。

本文可以补言,从“摄盛”可以解释民间为什么或把新郎叫“新郎官”。真正摄盛的也只是富裕而爱好虚荣的人家,但影响所致,做不到的不妨特意只是口头“说道”,以凑热闹。于是人们把新郎用“官”来趣称。郁达夫《迟桂花》:“因为他要当新郎官了,所以在高兴。”茅盾《疯子》:“他本来生得白晳,这么一打扮,看去也很像个新郎官。”越剧《赵五娘》:“自家做好嫁衣不算,连新郎倌的衣裳也预备好哉。”

蕴涵之二:追索难新郎的产生由来及传承。

《说文》“壻:夫也”段注:“壻为男子之美称,因以为女夫之称。……《周礼》注、诗笺皆曰‘胥,有才智之称’。”《说文》“婿:壻或从女。”段注:“以女配有才思者,为会意。”丈夫也叫“良人”。《孟子.离娄下》:“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必厌酒食而后反。”六朝乐府把男情人称为“良”。《读曲歌》:“白帽郎,是侬良;不知乌帽郎是谁?”又如“郎”本是战国、秦汉时的官名。后来也指称女婿。章炳麟《新方言.释亲属》:秦汉时天子侍从称郎。自晋至唐,郎为尊称,是从良人为男子尊称推衍出来的。“婿”字从“胥”,应是从要挑选有才智的男子为婿而造字,由选女婿而升华为婚礼中考女婿的趣味节目。

《下女夫词》的难新郎给后来有极大的影响而被传承。

《醒世恒言》的《苏小妹三难新郎》实际也是民间作家受敦煌婚礼“考女婿”节目而编写的。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粵歌》:“其娶妇而迎亲,婿必多求数人与己年貌相若,而才思敏给者,使为伴郎。女家索拦门请歌。婿或捉笔为之,或使伴郎代。或文或不文,总以信口而成,才华斐美者为贵。至女家不能酬和,女乃出闺。此即唐人催妆之作也。”《香艳丛书》中所辑清代陈鼎定《滇黔土司婚礼记》中对迎亲的记叙:“引婿从后堂,历三堂,由书楼至妆楼。凡门,相者必唱礼再拜,谓之拜门。将见其女,故重其门而劳婿也。”

吴存浩《中国婚俗》介绍今日蒙古族婚礼:“夜幕降临时迎亲队伍来到女家。女家客人走出蒙古包,排成扇形人墙,拦挡迎亲队伍。开始双方的男女对歌,男女双方的祝词家一问一答,唱得难解难分。待女家感到满意,对歌才结束。女家客人拆散人墙,请迎亲队伍进入蒙古包。酒席间,女方祝词家一面敬酒,一面唱歌发问,男方祝词家还要一一回答。在这全过程中,对唱的都非新郎新娘,而为祝词家一一傧相。”可见,也是娱乐助兴的。

这些与《下女夫词》的习俗基本相同。但是,考学问而让咏诗毕竟太难了,于是或变成其他趣味性的设难。

清徐珂《清稗类钞》第五册《婚姻类.黄陂婚嫁》叙湖北省黄陂县迎亲:“婿偕媒至女宅,女宅闭门,请知宾者立于户左右以迎婿。婿降舆,鼓乐齐作,佐以爆竹。久之,启门纳婿。婿逢门必跪叩,所谓门下子婿是也。至厅事,婿谒外舅,铺红毡,毡下必实以三角形瓷瓦等物以戏之。拜已,升座。进三元汤。三元者,鱼圆、肉圆、汤圆,科举时代取连中三元之意也。汤圆必重油,馅必重糖,使难于下咽为讪笑。”山东一些地方,也有让迎亲新郎先吃一阵“闭门羹”的婚俗。济南把此专叫“压性子”,要新郎对新娘日后别使性子。

陕西多数地方用辣子面和啃骨头招待迎亲的新女婿。辣味重得难以入口,骨头上肉不多,又不是很熟,不容易啃下。亲友会围观他如何吃法。他旁若无事,从容镇定,不怕辣,又把骨上肉吃净,会得到好的评论:是有出息,不怕艰苦,会过日子的好女婿。

蕴涵之三:唐代婚礼的时间在晚上。

《下女夫词》多次说到婚礼的时间是“日为西至”、“侵夜得至”。原来古代最早是在黄昏时举行婚礼,所谓“日入三商为昏。”太阳落山后三刻,叫“昏”;三商即三刻。古代一昼夜分一百刻,每刻约合现代15分钟。《仪礼.士昏礼》说迎亲时“执烛前马”。贾公彦疏:“郑《目录》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就是说:男方去娶,女方才来。昏即阴,代表女。因而专选在黄昏后才迎娶,婚礼便在夜间。但夜间举行婚礼有诸多不便,必不是人们主动性的选择,应当另有深刻的社会习俗原因,是古老历史的烙印遗留。

世界人类文明进化史的研究充分证明,在各民族的原始社会中期,由族内群婚制向族外对偶婚转变时,发生过抢劫婚。恩格斯《家庭私有财产及国家的起源》中说:“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随着对偶婚的发生,便开始出现抢劫和购买妇女的现象,这是发生了一个深刻得多的变化的普遍现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1、4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月黑杀入夜,风急放火天。”抢劫婚自然选在夜间行施。积习久久流传,我国古代婚礼便约定俗成的在夜间举行。但忘记了它的真正的历史原因,只好用“阴就阳”的所谓象征意义来解释,实际是解释不通的。是男求女,一切过程是以男方为主的,男方去迎亲,分明是男就女,阳就阴。即令从阴就阳取象征,婚礼定在白天,也正是就阳,即向阳。

《酉阳杂俎续集》卷四《贬误》:“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际,质明行事。”可见唐末时已经有在清晨举行婚礼的。但唐代各种礼仪书中仍是说“婿则昏时而迎(亲)”。敦煌莫高窟第85窟顶部西坡婚嫁图,左下角画一些人骑马,前有一人高举火烛。正与《仪礼.土昏礼》所言迎娶时“执烛前马”相同。

《东京梦华录》卷五《娶妇》:“次下财礼,次报成结日子。次过大礼,先一日或是日早,下催妆冠披、花粉,女家回公裳、花幞头之类。”宋代话本小说《快嘴李翠莲记》所写的婚礼正是在白天,可见已成习俗。但宋元明清的许多小说中婚礼都在夜间,应是作者有意仿古。

本来是说成“结昏”:在黄昏时结合。用语法说,“昏”是补语,补充说明时间。《诗经.邶风.谷风》:“宴尔新昏,不我屑以。”后来才另造新会意字的“婚”。

蕴涵之四:在女家成婚。

《下女夫词》所写的婚礼不是迎亲,而是各项咏唱都在女家进行。可见是在女家成婚。这在当时是有普遍性的,正式记载在书仪中。伯3502卷《张敖书仪》中的《嫁娶祭文》:“某第几男、女,年已成立,未有媒聘,今因吉辰之日,遵礼仰之仪,口父别亲,克就嘉宴之户。”“辞先灵了,儿郎于堂前北面辞父母,如偏露微哭三五声,即侍从傧相引出。”儿郎于堂前北面辞父母,就是离开父母到妇家结婚。而敦煌文书中不见“入赘”之类的称谓,即并不歧视。这是很难能可贵的。

蕴涵之五:最早的用镜避煞记载。

《下女夫词》儿答:亲悬明镜近门台。

是说新郎亲自在近门台之处悬挂镜子,来防避新娘婚夜的红煞。与敦煌石窟相类似的甘肃安西县西南的榆林窟(或称“万佛峡石窟”),第39窟五代壁画有婚礼图。新郎新娘身前地面上,竖立一架,上置圆镜一面,旁有大雁一对。初唐民间诗人王梵志《心恒更愿娶》说老人嫌妻老,另娶少年妇,诗最后两句说:“忽逢三煞头,一棒即了手。”是诅咒婚礼中碰到三煞,新人被当头一棒打死。

宋代高承《事物记原》卷九《吉凶典制.撒豆谷》:“汉世京房女适翼奉子,奉择日迎之。房以其日不吉,以三煞在门故也。三煞者,谓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也。凡是三者在门,新人不得入。犯之损尊长及无子。奉以为不然,妇将至门,但以谷豆及草禳之,则三煞自避,新人可入也。自是以来,凡嫁娶者,皆置草于门阃内,下车则撒谷豆。既至,蹙草于侧而入。今以为故事也。”

周礼“问名”即问姓以卜吉凶,以免子女痴呆,后代由此发展成婚礼的泛化的辟凶避煞因子。后汉聘礼三十物中的“阳燧成明安身”就是文献首次记载,但没有明说是用以避煞。迷信的道理是:凶煞鬼怪都躲避在黑暗中,镜可以使它们显出原形。《下女夫词》是最早的用镜避煞记载。结合王梵志的诗,说明“三煞”的说法,实际是唐代才有。后人附会伪托于汉代的京房、翼奉。

《梦粱录》卷二十嫁娶:“方请新人下车,一妓女倒朝车行,捧镜。”元剧《桃花女》第三折:“且慢者。这早晚正值鬼金羊、昴日鸡两个神祇巡绰,我入这墙院子去,必受其祸。石小大哥,取一面镜子来,与我照面。再取那碎草米谷,和这染成的五色铜钱。等我行一步,与我撒一步着。兀的不是镜子。我便撒那碎草米谷去。”

近代河南太康县,夫妻拜天地的桌上,有挂在秤杆上的一面镜。开封是秤、抒、镜放在桌上。陕西横山县新娘胸挂明镜。贵州有的地方是把镜与皇历背在新娘身后。皇历中指明某曰有某煞,也用为避邪物。浙江有的地方,新娘上轿前用镜、烛光先遍照轿内。有的地方是新娘下轿前或后,男家用镜、烛照新娘。山西万荣是花轿外悬镜。大致不外这几种情况。有的地方已不知早期镜的避邪作用,或新解释为象征夫妻团圆,或解释为新妇心明如镜。

用镜避煞又变化成用火、水、箭、过马鞍、跨秤、抱瓶等众多的方法。

蕴涵之六:祝愿多生儿,少生女。

《下女夫词》的《至堆诗》:“彼处屋瓦砾,何故生此堆?不假用锹糴,且借玉耙摧。”

谭蝉雪《敦煌婚姻文化》:“‘堆’是何物?……是为婚礼专设的土堆。我国西周以来,在宴饮宾客时,就有反坫之设:‘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疏日:‘宾主饮毕,反爵于坫上。’此时只限于国君宴宾,最后把酒器覆于坫上。‘宾礼甚重,两楹间有反爵之坫,筑土为之。’(《通典》卷58,典337)可知坫是用土作成。……在婚礼的合卺中,则必须设坫。……据此看来,敦煌婚礼的‘堆’应是‘坫’的俗称。”

但是,诗中明明说的是“瓦砾堆”,是临时设施,还要把它推倒。也与酒无关。至堆时,新郎还没有进门,并不是合卺的时候。而古代的坫,却是专门用于置酒器的固定的设施。

台湾一些地方在大门与新房前要放一些新瓦,新娘进门时要用力踩碎它们,叫“踩破瓦”。当地的解释是,因台湾土语中“破瓦”与“破邪”读音近似。其实从深处说,也是希望生儿子,少生女子。

《诗经.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于是“瓦”特殊的与生女孩类似起来。

陆游《老学庵笔记》:“童谣云:‘牵郎郎,拽弟弟,打碎瓦儿不着地。’以为祝生男之意。”梁绍壬《两般秋雨庵笔记》卷四《山歌》:“儿童扯衣裙相戏唱说:‘牵郎郎,拽弟弟,踏碎瓦儿不著地。’《询蒭录》曰:‘此祝生男也。踏碎瓦,禳之以弄璋;牵衣裙,禳之以衣裳;不著地,禳之以寝床。上二句说多男,下一句说禁生女。’”清顾张思《土风录》卷十九《牵郎郎,拽队队》说或把此童谣变成:“牵郎郎,拽队队,打碎瓦儿不着地。”

“瓦窑”成为对只生女孩的妇女的谑称。清褚人获《坚瓠三集.弄瓦诗》:“无锡邹光大连年生女,倶召翟永龄饮。翟作诗云:‘去岁相召云弄瓦,今年弄瓦又相召。作诗上覆邹光大,令正原来是瓦窑。’”《聊斋志异》卷三《翩翩》:“女迎笑曰:‘花城娘子……小哥子抱得未?’曰:‘有一小婢子。’女笑曰:‘花娘子瓦窑哉!”’

蕴涵之七:情深意远的“合发”。

《下女夫词》有《合发诗》,但是没有明显的说是怎样的“合发”。而其中说“绿鬓蝉双入”“今宵来入受”,特有两个“入”字。入,是指把一物放入另一物中,也就是“合”。那么是把什么放入什么中呢?只能是把新郎的头发合到新娘的发髻中,这是唐宋婚俗。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刘岳《书仪》,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新五代史.杂传.刘岳》:“初,郑馀庆……为《书仪》……其婚礼亲迎,有女坐婿鞍合髻之礼,尤为不经。”宋庄季裕《鸡肋编》卷上:“礼文亡阙,无若近时,而婚丧尤为乖舛。如亲王纳夫人,亦用拜先灵,合髻等俗礼。李广‘结发与匈奴战’谓始冠年少也。故杜甫《新婚别》云‘结发为君妇’。而后世婚礼者,以男女之发合梳为髻,谓之‘结发’,甚可笑也。”却表示不能理解。其实是很有情理和匠心,很有积极含义的。即借“丝、思”的谐音,寓含相互的情爱。《下女夫词》就是“合发”的最早记载。头发一青丝一情思。这就是那种婚俗的由来和象征意义。

《东京梦华录.娶妇》:“凡娶媳妇……男左女右,留少头发,儿家出匹段、钗子、木梳、头须(按,即头绳)之类,谓之‘合髻’。”这里说的“儿家出匹段、钗子、木梳”,就是《下女夫词》说的“暂借牙梳子,篦发却归还。”但是,怎样叫“留少头发”呢?应是把一者梳落的头发参合束约在另一者的发髻中。取男左边的落发,女右边的落发。这是承留胎发的习俗。这是宋代的记载。

蕴涵之八:从“系指头”到“缠臂”。

《下女夫词》的《系指头诗》:“系本从心系,心真系亦真。巧将心上系,付以心上人。”应是用一者的头发系在另一者的指头上。这又是从俗语“十指连心”设计的,把情思通过指头连接到心上。

“系指头”的影响所至,明代妓女变成“缠臂”。明孙百川《黄莺儿.剪发妓》:“假定百年期,放甜头。他自迷,金刀下处香云坠。你系我的,我系你的,青丝一缕交缠臂。又谁欺频施此计,只落得顶毛秃。”冯梦龙编《挂枝儿》卷五《情淡》之三:“曾将香喷喷青丝发,剪来系你臂;曾将娇滴滴汗巾儿,织来束你的腰。密匣匣的相思也,亏你淡淡的丢开了。”

蕴涵之九:“牵绳入此房”与“月下老人”。

《下女夫词》“牵绳入此房”,指一根无形的绳子把新郎牵到新房。这无形的绳子仍然是“绳—丝一情思”的三曲折。即绳是丝制的,“丝”又谐音“情思”。这种谐音从金文与《诗经》中已经开始,民间文学大量引用。唐李复言《续玄怪录.定婚店》略谓:杜陵韦固,元和二年旅次遇一老人倚布囊,坐于阶上,向月捡书。固问何书。答曰:“天下之婚牍耳。”又问囊中何物,答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妻之足。及其坐(按,作字之误,指出生)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这便是作家受民间此类趣味说法的启发,再创造成志怪文学。又用同样的谐音方法编造配套的“月下老人”说法。

一般的说法,婚姻是受命定的约束而不可改变的。把“约”谐音成“月”,指命定;把“牢”谐音成“老”,指永远。李复言的年代不知,但必迟于《玄怪录》作者牛僧孺(739—847)之后。《下女夫词》卷的抄写年代也没有记载,但它与《障车文》婚礼《祝愿文》等的抄写年代应接近。p3608卷《祝愿文》后有大历十一年(776年)抄写的《大唐陇西李氏莫高窟修公德记》。可见《下女夫词》比《续玄怪录.定婚店》的年代要早得多。也就是说,是作家受敦煌文学“牵绳入此房”的启发而在创造出“月下老人”的奇特说法。

宋元明清文学作品常写的“抛绣球定婿”与“递丝鞭定婿”,都是这种“绳——丝——情思”的万变不离其宗。由于此说法也产生“千里姻缘一线牵”的俗语,又变成顶盖头的新娘下轿后,由新郎用红绸牵引入院、入新房。到后来再产生出某一星宿主管婚姻的迷信。

蕴涵之十:“下女夫”与“下高坐”。

“下女夫词”的“下”字,白化文先生的解释是:使女夫从马上下来。这完全正确。笔者补言,这又演变成宋代的“下高坐”。新郎坐在高椅子上,要几经请求,才下座与新妇相拜。《东京梦花录.卷五.娶妇》叙宋代婚俗新妇过马鞍、草束、秤等物之后,“婿具公裳,花胜簇面,于中堂升一榻,上置椅子,谓之‘高坐’,先媒氏请,次姨氏或妗氏请,次丈母请,各斟一杯饮之,方下坐。”

蕴涵之十一:《下女夫词》与以梦预测婚姻的民俗。

《下女夫词》中,儿问:“姑嫂以下,体内如何?”女答:“庭前井水,金木为栏。姑嫂以下,并得平安。”从表面看来,答与问也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其实在隐蔽处正是相宜的。这里反映的是以梦预测婚姻的民俗。性隐语用井、灶指女阴,也指女性,从而用梦见水、灶、灶具等来测断婚姻的忧或喜。

s620《占梦书.水篇》残卷:“梦见饮水,所思必至。”p3908《新集周公解梦书一卷.水火盗贼章》:“梦见大水者,主婚姻。”《酉阳杂俎》前集卷八《梦》:“贾客张瞻将归,梦炊于臼中。问王生,生言:‘君归不见妻矣。臼中炊,固无釜也。’贾客至家,妻果卒已数月,方知王生之言不诬矣。”《太平御览》卷七百五十九引《梦书》:“梦见甑,欲娶妻。梦见甑带,媒妁来。”《太平御览》卷七百五十七引《梦书》:“梦得新铫,当娶好妇也。”《艺文类聚》卷八十《灶》引《梦书》:“梦见灶者,忧求妇嫁女。”

《下女夫词》说“庭前井水,金木为栏。姑嫂以下,并得平安”,在浅层只是指婚姻成功。而在深层又是暗指新娘是处女。因“金木为栏”指受到卫护,未曾损坏。

蕴涵之十二:新娘顶盖头的最早记载。

《下女夫词》有《去襆头》诗。“襆头”即“袱头”,犹如说“包头”,指新娘所顶的盖头。婚礼这种设计的目的应是趣味性质:引起人们对新娘美貌的悬念。

《通典》卷五十九,典三四二《拜时妇三日妇轻重议》:“拜时之妇,礼经不载。自东汉魏晋及于东晋,咸有此事。按其仪或时属艰虞,岁遇良吉,急于婚娶,权为此制。以纱縠蒙女氏之首,而夫氏发之。因拜舅姑,便成妇道。六礼悉舍,合卺复乖。隳政教之大方,成容易之弊法。”但这个说法是应该怀疑的。仓促结婚未必都在时属艰虞,岁遇良吉,也无须六礼悉舍。六礼也可以在一日内完成。也无须新娘顶盖头。既然自东汉魏晋及于东晋,咸有此事,为什么不见一例记载。而《下女夫词》之后,《梦梁录》即言:“请男家双全女亲,以秤或机抒挑盖头,方露花容。”

“下女夫词”的影响还有其他方面的。例如曾毅中先生《关于变文的几点探讨》:“变文的体制和影响,至于张鷥(约660—740)的《游仙窟》,更显然可以看出和变文有密切的关系。《游仙窟》的文体很特别,在文学史好像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当我们熟悉了敦煌文学之后,就发现它不仅在体制上和变文非常相似,就是在题材上也可能采用了民间故的素材。敦煌写卷中有一本《下女夫词》,开头一段是这样写的……这和《游仙窟》的情节非常吻合,也是姑嫂二人在家里接待了一位远方来客,互相问答酬和。很可能张鷥就是根据这个情节加以改造的。《游仙窟》的出现,说明这种文体早在武后事期就很流行,一般说,文人采用新文体总是在民间盛行之后的事。张鷥也该是如此。”

又如:“儿答:上古王乔是仙客,传闻烈士有荆轲。”这开启了后来专门铺排历史或戏剧中古代人物为内容的一种民歌。如清代《白雪遗音》卷一有《古人名》三首。其一是:“铁里奴,救魏青,又把三庄闹,真是英豪。秦琼为友,劫过监牢,两勒插刀。青面虎,为救好汉把酒楼跳,怒杀萧曹。朱美公,为救雷横把手锁拷,因罪逃脱。郑恩救驾,他在萧金桥,八拜为交。看将起,朋友还得朋友好,天下把名标。为朋友生死存亡全不道,哪怕就餐刀。”《白雪遗音》这类民歌是不少的。

多年以来,敦煌莫高窟已经成为世界上著名的旅游胜地。游客所观赏的石窟、壁画、雕塑等都属于以唐代为中心的敦煌文化。而敦煌文化又是还有许多丰富内容的,能不能使游客在莫高窟所观赏的敦煌文化再增加项目呢?这是值得考虑的。本文建议:把在莫高窟藏经洞发现的反映敦煌婚姻文化的《下女夫词》重新编排成演出节目,再现唐代敦煌婚姻文化的光彩,作为莫高窟的一个景点。现在不少旅游地方,如苏州的民俗博物馆,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地方,都有旧时婚礼的景点。有新娘花轿、婚礼模拟等,但仅是清代与解放前的情况。而《下女夫词》所包含的唐代敦煌婚姻文化,就要精彩丰富得多。

(原载台湾《敦煌学》第二十九辑,2012年。与《〈下女夫词〉再校释》合为《〈下女夫词〉再校释与古代婚姻文化蕴涵》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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