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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词典》网象:古代传说中的水怪。或谓木石之怪。”

网象之说以《国语.鲁语下.季桓子穿井获羊》所言为早:“水之怪曰龙、网象。”韦昭注:“或曰:‘罔象食人,一名沐肿。’”

《庄子.达生》:“桓公曰:‘然则有鬼乎?’(皇子)曰:‘有。……水有罔象,丘有辜,山有夔,

野有彷徨,泽有委蛇。’”《经典释文》于“罔象”言:“司马本作‘无伤’。云:‘状如小儿,赤爪,大耳,长臂。一云水神名。’”即网象又有异名“无伤”。

《淮南子.氾论训》:“水生网象。”高诱注:“水之精也。”

《说文.虫部》:“蜩蛹:山川之精物也。淮南王说:蜩蛹状如三岁小儿,赤黑色,赤目,长耳,美发。”

《文选.木华〈海赋>》:“蜩像暂晓而闪尸。”吕向注:“蜩像,海神也。”

《法苑珠林.六道》引《夏鼎志》:“网象如三岁小儿,赤目,黑色,大耳,长臂,赤爪。索缚则可得食。”

《太平御览》卷八八六引《白泽图》:“水之精曰网象。其状如小儿,赤色,大耳,长爪。以索缚之则可得。烹之,吉。”

敦煌本《白泽图》:“入渊而畏者,呼曰‘网象’。”语句苟简。结合有关内容,应是说:在河渊水域碰见可怕的鬼怪,只要喊它的名字“网象”,就没有灾害。这是神秘文化的名字崇拜原理,此不详及。

综合以上大同小异之说,罔象的特点可以归纳为:1.存在于海洋中。2.赤色或黑色,大耳,长臂,长爪,美发。3.以索缚之则可得。4.不但不伤人,而且可吃。韦昭所言“食人”,应是“饲人”的意思。如此,必是对海洋中某些具体生物的神异说法。大致来说,当指某些低等无脊椎动物。大耳,长臂,长爪,美发,都是就这类动物的“触手”、“头足”而言。“状如小儿”的神异说法,要解读成:性状如可以吃而享受的食品。即“小”谐音“消受”的意思广耳”谐音“饵”。完全不是说它整体像小儿。

《辞海》:“触手:通常指无脊椎动物头部简单或分枝的细长柔韧的器官。如腔肠动物(水螅、海蜇等)、环节动物(沙蚕等)、软体动物(鹦鹉螺等)及棘皮动物(海参等)都有。触手实心或中空,主要作触觉或卷攫用,或有呼吸、运动、支持身体等作用。”

“头足:软体动物门,头足纲如章鱼、鹦鹉螺等环生头部四周的腕,八个、十个或较多。有游泳、捕食和生殖等功能。”

罔象的所谓长臂、长爪,与这些动物的“触手”、“头足”相对应,比较好理解,“大耳”则似有隔。其实,“耳”不是真说耳朵,而是言两旁对称的情况,即如“耳房”、“日珥”之名中。“大耳”的“大”当是“沓”的谐音,指触手丛生。电视的动物世界节目中所展现的海底这类动物的触手有助理解,它们色彩鲜艳,也与罔象的“赤色或黑色”对应。韦昭所言一名“沐肿”,应当是说因处在水中,蓬松,鼓囊囊状。这也与触手、头足的情况相应。

可以想象,远古时代有少数渔民偶然接触到这类与鱼虾大为不同的水生动物,有尝试吃的经验或想象可吃,从而作神异渲染;未接触而听闻者再作更复杂神异化。经过长期流传,到志怪书籍专门挑选最有神异性的“状如小儿”有臂有爪等说法,于是隐蔽了底实。“以索缚之则可得”,未必不是对从曾用网打到过的变说。

总之,罔象,在起始阶段,应是早期对海域复杂的生物接触性认识的曲折反映,本来具有科技资料性质。

罔象的原型既明,便可以讨论它的名义。罔者,亡也,无也。象者,像也。罔象:什么也不像。陆地动物无可比拟,海中当时也极少见。以无可名状来称名,与“四不象”的得名一样。

《庄子.天地》:“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之而不得,使喫诟索之而不得也。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黄帝曰:‘异哉!象罔乃可以得之乎?’”注家以为其中并非真实人名。“知”言智者,“离朱”言视力好者,“喫诟”言辨者,“象罔”言无心者。此段的寓旨:刻心寻求而不得,无心寻求却碰到。如同俗语“有心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象罔”与“罔象”字面意思一样。

罔象在流传中失其本原,不但变成精怪,也形成语文错误。韦昭对《鲁语》之注:“或曰:‘罔象食人,一名沐肿。’”《后汉书.礼仪志中》:“甲作食……女不急去,后者为粮。”注引韦昭此语,但把“一名沐肿”误成“一名沐”而不成义。但,《集韵.平声.仙韵》竟收此误字:“:沐,罔象别名。”不但字形误,而且连读音也大误,成为澄延切,即与“缠”同音。《康熙字典》、《汉语大字典》、台湾《中文大字典》都据《集韵》而释此误字及误音。《汉语大词典》虽无此误字的单字条目,却有“沐:即沐肿”词条,例句即《后汉书.礼仪志中》此有误的注文。这个典型例子说明学术界对罔象实在没有任何研究,它在流传过程中的一个偶尔性的错误,就把这么多的辞书编者牵着鼻子走。倒是《辞通》“沐”条辨析它是因“沐肿”的“形既舛,音亦乖矣”为确。

现在再说“魑魅魍麵”。《左传.宣公三年》: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枚,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山泽、山林,不逢不若(按,若之义为顺)。魑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文公十八年》: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皡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谓之穷奇。颛顼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谓之祷杌。……缙云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流四凶族,浑敦、穷奇、祷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国语.鲁语下》:

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蜩蛹。

《周礼.夏官.方相氏》:

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郑玄注:方良,罔两也。)

张衡《东京赋》:

斩矮蛇,脑方良。(李善注,方良:草泽之神也。)

《说文.虫部》:

蜩蛹,山川之精物也。淮南王说:蜩蛹状如三岁小儿,赤黑色,赤目,长耳,美发。(段注:“玄应书引,‘赤目’下有‘赤爪’二字。”)

张衡《东京赋》“尔乃卒岁大傩”,李善注引《汉旧仪》:

昔颛顼氏有三子,已而为疫鬼。一居江水,为疟鬼;一居若水,为罔两蜮鬼;一居人宫室区隅,善惊人,为小儿鬼。(按,所谓“为小儿鬼”即“状如小儿,赤爪,大耳,长臂”)

根据以上所引,可知是由指海中无脊椎动物的专名的“罔象”,变为鬼怪泛名、歧名的罔两、方良。又分化出魑魅。《说文》无“魅”字,而,“离:山神也,兽形。”“魅”或作“鬽:老物精也”。“彡”为鬼毛。与淮南王所说的“美发”相承。也就是“魑、魅、罔两”分而为三,合而为一,成“魑魅魍魉”。它们是“罔象”后时的歧泛说法,本无明确界限。

从以上详细辨析的那么多的精怪来看,分歧虽然繁杂,但归原可以为一。而它们的本原,却是既合乎实际又有科学性的内容。这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从来没有人进行具体细致的研究,合乎实际又有科学性内容的一面,就没有得到彰显,迷信反而钻了空子,制造了形形色色的说法。在古代文化中这类情况是非常多的,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原载《宁夏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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