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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士诒望了望袁世凯,没有回答张伯烈的问题。
刘成禺又追问道:“大总统,当日杀害张春山到底有何证据?难道就仅凭黎副总统的一纸电文?”
袁世凯只好自己回答道:“张春山的罪证不日即可由湖北寄到北京,还请刘参议员稍安勿躁。”
刘成禺道:“照大总统这么说,杀害张春山时大总统府、陆军部并没有见到证据喽?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张春山早已魂归黄泉,证据才从湖北姗姗寄来,安知这些证据不是事后捏造的?反正现在也是死无对证!即便将来发现证据是假,死者也不能复生,又于事何补?”
梁士诒答道:“虽然当时我们没有见到证据,不过根据黎副总统的来电,张振武的十大罪状已经可以粗见端略。”
张伯烈大声说道:“黎副总统给张春山扣上的十大罪状全系诬陷捏造,即便果有其事,也罪不至死!比如怙权结党。张春山位不过湖北军政府军令司副司长、蒙古屯垦使,有何权力可以凭恃?而且依照《临时约法》,凡我国民皆有集会结党之自由,张春山自然也有这种权利,何罪之有?黎副总统身任共和党之理事长、孙总长担任新中国党之委员长,若是怙权结党为罪,则此二人是罪大恶极矣!
“又如私立军团。张春山不过为了维护湖北大局稳定,收容裁撤军人,成立湖北将校团。试问去年起义之时,各省敢死队、铁血团、北伐队等不一而足,哪一个不是私立?哪一个经过军政府立案批准?如果私立军团其罪至死,则天下**将士杀不胜杀、死无噍类矣!
“又如蛊惑军士,谋图不轨。张春山起义后便已辞去军令司副司长一职,改任都督府高等顾问。他对各营兵士既然没有统带之权,怎么会有蛊惑之术?武昌少数军人因裁撤发生动乱,意在劫财,此时张春山远在沪上,听说武昌发生动乱,立即四下奔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没有酿成巨祸。何来谋图不轨之说?
“又如勾结土匪,破坏共和。湖北自光复以后秩序井然,各府县地面上并没有所谓的土匪,怎么能谈上与土匪勾结呢?张春山在湖北倡言**、舍生忘死,对于满清政府而言诚属破坏,对于民国政府来说则是缔造。而且北上之后,他宴请各党贤杰,消除党见,其维持共和之苦心有耳共闻、有目共睹。不知黎副总统密电中所说的‘勾结土匪,破坏共和’到底是指什么事情?
“再如伙串报纸,大肆鼓吹。诚然,张春山曾创办《震旦日报》,但言论自由,《临时约法》已有明文规定;报纸上刊登批评揄扬文字,只要不是无中生有、污言构陷,同样合乎法律规定。试问大总统、秘书长,二位之名讳日日刊登于报纸,受报纸之颂扬,是否属于有罪?至于黎副总统,手中掌控的报纸不知凡几,每次通电全国必然冠以各报社及《亚细亚报》字样,更是力求报纸鼓吹的罪证。若是张春山其罪当诛,则黎副总统也在可杀之列,甚至应当在张春山之前首先正法!
“还有广纳良家女子为妾。既然是‘纳’,那就说明是名正言顺,而不是恃权抢夺,既然男女双方你情我愿,又何罪之有?要是说纳妾有罪,请问大总统、秘书长,二位可有姬妾?张某在湖北时听说,黎副总统的宠妾危氏乃是他奸骗而来,这比张春山纳妾更属有罪,为何不见大总统府和陆军部把他绳之以法?”
袁世凯沉默良久,才缓缓说道:“民国肇建,全国军民士绅一片欢腾,表面上看繁花似锦,其实却是危机暗藏,稍有不慎就会分崩离析。袁某身为大总统,不得不战战兢兢、居安思危。当日接到黎副总统的密电,声称张春山‘破坏共和,图谋不轨’,为维护国家安稳,难免要事急从权,其中实有万不得已之处,事后袁某也是追悔莫及。
“但事已至此,后悔无益,只能对张春山从优抚恤,照上将礼予以赐葬,使生者得所、死者瞑目。袁某也希望诸公能以大局为重,和平解决这一问题,让国家局面早日恢复平静,黎副总统、少川总理等早日出来视事。如果闹得不可开交,国家大局糜烂,究竟谁会得利?只不过让亲者痛、仇者快罢了!”
彭允彝道:“张春山将军遇害一事,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而且事关首义元勋,已引起全院公愤,只怕非我等三五人所能解决。为今之计,最好是大总统府给予参议院一个满意的答复,平息参议员的怒火,然而再徐徐图之。”
袁世凯道:“所言极是!不过弹劾案表决在即,还要仰仗诸公与大家疏通意见,免得发生误会。”
张伯烈怒犹未消,闻言答道:“要是大总统之前命令黎宋卿和段芝泉如实讲请张春山遇害一事本末,又怎么会发生误会?事已至此,还想妄图补救?悔之晚矣!大总统日理万机,事务繁忙;在下今天忙了一天,也精神困乏,加上明天院里还有些事情,就不多叨扰了。告辞!”说罢起身。
彭允彝、刘成禺等人也站起身朝袁世凯拱了拱手,道了声“告辞”,与张伯烈联袂离去。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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