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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是截止咸丰十二年为止的光武新军所出;最高位的是做到兵部侍郎的朱洪章;其他如胡大毛、胡小毛兄弟、张运兰、林文察、程学启、潘鼎新等人;第二部分则是成立于咸丰十七年之后的天津、保定、黄埔三地的武备学堂所出,如今也都是一省总兵的大员。
第三种就是如罗炳坤这样,全无出身,只是在绿营军中熬年头,混资历混上来的。虽然击着提督军衔,但和前面两者,格格不入,很难进入到对方的圈子中去。
皇帝于这样的事情也是洞若观火,但军中这样的事情在所难免,即便是唐宗宋祖那样的英主也休想能够改变,而且,他也并不很在乎——朱洪章等所有这些人,都是自己登基之后一力捡拔而起,旁的事他不敢大言,对这些人,他有把握一道朱喻,就足以让他们俯首听命的。
罗炳坤上任之后,从南到北巡查全岛,在给朝廷所上的一折一片中,详细记述了所闻所见的兵事恶劣的详情。汛兵擅离汛地、武器操作不熟、兵房上堡崩塌无人闻问、将佐素质参差不齐、只有副将、参将、游击各一员及都司二员在任稍久,其余非阵亡事故即参革治罪,或甫经调任,加上士兵多新配,新补,在久未操练的情况下,兵将不相习已成必然。
有鉴于此,罗炳坤提出5事作为提升营中战力的重点,分别是:无事收藏器械以肃营规;演验军庄枪炮,以求可用;选择教师,孝习技艺,以备临敌;增设噶兰营兵制以资防守和移驻北路副将,以重形势。
除了他的奏折之外,还有新任分巡台湾道李鹤年也上奏折,痛陈台湾岛内官场积弊,说他们多系文儒,不习武事,诸将则把弓马技艺委诸弁兵风云沙则交给舵工水手,自己只懂得巧结升官的丑陋行径。
甚者,营兵在府治以开设‘公厅,的方式,私自划分势力范围,除了白昼劫夺财物,掳掠妇女外,还自营赌场、烟馆、娼寮、私曲等业务,地方官明知此事但不敢过问,原因只有一个,怕这些人受到制裁之后造成哗变。
这两个人一登岸就发现了这些弁兵毫无纪律造成的祸害:原来,郡城兵丁经常械斗抢夺百姓受其苦毒,早有积怨,在这两个新官上任之前,终于爆发开来:城市闭门罢市,城厢之内道路不通,台湾总兵叶绍春、道员仝卜年、知府史密称病告退,几乎是一副无政府状态了。
总算罗炳坤身边还带着三营战力,他们在战斗经验上或者不及山东、河南、两湖等省的军中袍泽,但用来对付台岛内的这些人还是不会成很大问题的,到这一年的年底,罗炳坤大力整顿营伍初见成效。虽然还是有营兵霸占街坊民防,私设公厅等情事,不过在其他案件的改革上,已经稍见起色。
他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精简兵额一半以上用省下来的经费捐项修理伙房;第二,加强查禁假冒衙门之棍徒,这些人在城门口肆意讹诈入城车辆,影响极坏,经过罗炳坤和李鹤年的打击,也很快销声匿迹了。
罗炳坤本来还提请朝廷,希望能够准许他整饬团练。因为团练终究属于乡兵性质,它可用于地方上的防卫,但因为训练、给饷等问题,还是能取代常设的营兵。罗炳坤提出把团练编为经制,但这件事在军机处打了回票,原因是练团丁常常有‘一呼百诺,的效果,很合乎抵御外敌时施行的策略——民心可用。
在这些革除弊政的条陈之外,皇帝又降旨,要严厉打击和追剿航行于澎台闽浙乃至往来琉球、日本航道上的中外走私贩子,对于这些人,不问走私货物多少,一经查获,不问属地、国籍,按照人数计算,超过0个人的,一律处死;少于这个数字的,一律发往黑龙江做苦役。而对于南洋海军和台湾所属海军中有人敢于徇私放纵的,不论是管带还是普通水手,一律处死!
上有朝廷的严刑峻法,下有李鹤年和罗炳坤的层层威逼,海军士兵不敢不尊,在海上的巡查也比往常认真了很多——这一次就逮的稻川垣等人,是近半年来所抓获的第十一批日本籍走私贩子了。总算他的船上的成员还不算很多,能够捡回一条性命,其他十艘船上的走私贩子,其中有六艘上的成员超过10人,都给押解到福州府城,呜嘟嘟几声号筒吹响,一刀斩讫,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做了异乡之鬼。
消息传到日本,引起本国人对清朝的极大不满!从咸丰八年中国和英法两国各自签署的《北京条约》起,中国人便收回了对外司法权,除外交使节受国际公法保护,有豁免权之外,其他各国的洋人在中国境内犯案,都要依照中国法律判决,等到日本和中国建立关系,这一条法规也因循下来的。
这本身并不能算错,但在日本人看来,只是为了走私,就要杀人,未免太过严苛了一点——只是走私,又不是杀人放火?中国人的这种做法,太粗暴,太野蛮了!而稻川垣及船员被押往黑龙江服五年苦役的判决,也再一次激起了日本国民的强烈不满!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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