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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便起身,在冰箱里翻箱倒柜了一会儿后,简单地做了份意大利面,又煎了块牛排。
本想开瓶红酒,但想到自己正在休病假,疗养身体,他只得恋恋不舍地打消了这个诱人之极的主意。
吃完午餐,看了会儿电视后,布朗便回房午睡去了。
时间慢慢过去,差不多伦敦时间下午两点的时候,他才穿着睡衣出了房门,回到了客厅,在沙发上坐下。
打了个哈欠,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换了不少频道,布朗百无聊赖地看着,心里觉得实在枯燥极了,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
目光四处扫动间,一本书跃入了他的视野中。
封面以灰黑色色调为主,画着一个人的侧面剪影,他的脸颊似乎很消瘦,有着细长的鹰钩鼻和突出的下颚,嘴上叼着一个烟斗,头上戴着的应该是一顶猎鹿帽。
正是那本似乎已经被他遗忘,此刻正躺在角落里无人问津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反正也没事干,就看看吧。”这么想着,布朗关掉了电视,拿起了《福尔摩斯探案集》。
翻到目录页,他发现,书里收录了一个长篇,四个短篇。
随意看了眼后,他便翻到了第一页,看起了长篇——《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便到内特利进修,学习军医。我在那里刚学完必修的课程,就被派往诺桑伯兰,当第五火枪团的助理军医……”
才看了没几句话,布朗就大皱其眉,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字眼——“我”。
难道这是第一人称的侦探小说?
他这般想道,心里有些不喜,但还是看了下去。看了会儿,他便舒展开了眉头,因为这个“我”看上去并不像是侦探。
不像是侦探,应该就不是主角。
而很快,根据小斯坦弗对“我”的称呼中,布朗知道了“我”的名字——华生。
知道了名字后,他便肯定了这不是第一人称的侦探小说,因为主角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书名里就提到了。
时间是1878年,地点是英国伦敦,也就是自己所在的城市,叙事人物是“我”,名为华生,以前是一名助理军医,但现在却是因为受伤而伤病缠身,虽有政府救济,但生活拮据。
整理了一下已有信息,布朗心里再次有些不喜。
他觉得,作者Ye是特意将故事地点安排在了英国伦敦。
“若这本书很是精彩,则这么安排可谓是诚意之作,特意为了我们英国读者而设计的。若这本书是垃圾作品,则这么安排是为了打个幌子圈钱。”这么想着,布朗便又继续看了下去。
有时候,同一件事情,根据作品是好还是坏,给人的感觉差异是很大的。
再看下去,没看几行,布朗不由眼睛微微一亮。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让他感兴趣的角色,也是书名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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