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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鸣冤”
顺手取下话筒,拖着话筒线往旁边走了两步,毕文谦向观众们和镜头分别鞠了一躬。
“如刚才主持人所说,今晚我会唱一首新歌。但我事先没有给节目组说歌名。之所以卖这个关子,是因为这是一首因为昨晚突然发生的一件事情,而在今天创作的歌。我觉得,在正式演唱之前,先交代一下创作背景,也许会更好。”
“顺便,在我交代背景的时候,能不能请节目组安排一下人,帮我把钢琴搬动一下,再在钢琴前固定一个能插话筒架子,让我一会儿能坐在钢琴前,斜对着大家一边弹一边唱?毕竟,我也想在演唱的时候能被大家看到脸啊!”
这个要求,引起了善意的笑声。节目组也很快派上来了两个年轻人。
对他们点头笑笑,毕文谦再度举起话筒。
“如大家知道的那样,我是江州人,但我母亲,是京城人。这次到了京城,大概会在这里入学。确切地说,我已经在京城的一个学校里,因为一个歌唱比赛的关系,认识了一个同学了。和我相似的是,我和她都有一个唱歌的妈妈,都是由妈妈拉扯长大的。不尽相同的是,我的父亲是因为牺牲而离开了我;她的父亲,却是在她最需要父爱的时候移居了香港。而理由,却是要去照顾她那素未谋面的据说在民国时期地位显赫的祖父。”
“我无意与断这位同学的家务事,我既没有那能力,更没那资格。我只是知道了,她的童年,和我一样,缺乏父爱。然而,我和她之间最大的不同,却是我的母亲为了支持我唱歌,选择毅然放弃在江州歌舞团的工作和成就;而她的母亲,却似乎认为唱歌是没有前途的事情,即便我这位同学唱歌挺有天赋,在高一的时候就已经出过磁带了,她妈妈仍然极力反对她唱歌。据说,她如果想参加什么歌唱比赛,还得学校的老师帮忙打马虎眼儿。”
“事情,因为青歌赛而变得激烈——她妈妈不仅不许她唱歌,还不许她看青歌赛了。结果就是,昨晚她委屈得离家出走了。等心头气过了,孤零零在大街上,她不敢回家,又正当饭点儿。恰好人在的地方离我住的招待所比较近,于是她就来找我了。”
“在了解了这些事情之后,看着她脸上半干的泪痕。我不禁觉得,自己在缺失父亲的不幸中,竟是如此的幸福。感慨着她的遭遇,联想到更多相似的人,想到了很多事情。然后,我写下了一首歌。这首歌,既送给她,也希望她妈妈能够听到;既是唱给她听,也唱给所有不够美满的人。也许,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一开始的幸与不幸,但我还是觉得,在哭泣之后,我们应该学会坚强。”
开场白慢慢说完,毕文谦身后的钢琴也重新摆弄过了。回头把话筒插在临时固定的架子上,毕文谦稳稳地坐在了钢琴前。
这是一首最适合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歌,但并非不能用钢琴来伴奏。指尖流淌起盈盈的旋律,毕文谦脑海里翻映的,再不是夏林的故事,而是这首歌的原作者,一张俊秀得帅气的脸——雌雄莫辨。
也是一位少年天才啊!能够在双十年华写下这样的歌,真真是梅花香自苦寒来。
“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
和原版相比,毕文谦唱得更加舒缓。
“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
轻声祈祷般的口吻。
“谁不会想要家,可是就有人没有它,脸上流着眼泪,只能自己轻轻擦。”
在她写这首歌的时候,是想起了怎样的苦楚?
“我好羡慕他,受伤后可以回家,而我只能孤单地,孤单地寻找我的家。”
是了,为了追求音乐的梦想,还是半大孩子的她,就半工半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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