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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长篇小说)上卷《天才少女》张宝同

女孩子总是喜欢美和漂亮,这会让她感到自信和自爱,会让她感到自己就是这个世界让人羡慕的公主。特别是一位青春年少的女歌手,不但要在舞台上向人家展示她的美丽的歌喉,而且还想向人爱展示她那漂亮的脸蛋。这样,她才能是一个完美的女孩,一个完美的歌手。

成功真好!成功可以让一个普通女孩成为一名走红的歌手,掌声、赞美和鲜花让人感到由衷的喜悦,喜悦则可以让人心情舒畅,眉开眼笑,而微笑就是女孩最美丽最动人的展示,也是女孩含苞欲放的展示。因为成功,她成了一名爱笑的少女,一名美丽动人的歌手。

这时,妈妈从外面回来了,看着她手里拿着一本画刊在看,就问,“这姑娘是谁?”

她把画刊封面上的名字用手挡住,当妈妈看画像。妈妈看了半天,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

邓丽君把画像下的名字让妈妈看。妈妈这才惊异地笑道,“原来是我的宝贝女儿。”然后,就把画刊拿在手中看了好一会。

不一会,爸爸也回到了家,手上拿着几张报纸,对母女俩说,“你们看。”说着,把报纸递给了邓丽君。邓丽君把报纸展开一看,《中国时报》用醒目的标题写着:“邓丽君小姐献唱巴黎夜总会盛况空前”。而《联合报》上的标题写着:“邓丽君小姐歌甜人靓,巴黎夜总会场场爆满”。

爸爸得意地对女儿说,“整整七十天,天天爆满,在台湾,这还是第一次。过了所有人的记录。”

邓丽君就惊奇地说,“时间过得好快呀,我来巴黎俱乐部夜总会都有七十天了?”

巴黎俱乐部夜总会要比新世纪夜总会更为豪华,舞台更大,观众更多。而且,她在这里的薪酬已达到了每年25oo元新台币。

一个人要是天天在一个舞台上上上下下,老是唱着那些歌,穿着那些衣服,时间久了,就连自己都会感到很枯燥很单调。所以,每天她要不断地变换歌曲,变换服装,要让自己显得有新意。可是,她唱的歌曲就那么几十,而且,有许多歌已经被宇宙唱片公司灌制成了唱片,所以,她要求自己每天要增加一新歌。她今天要为观众奉献的新歌是《爱的秘密》。歌曲她已经准备好了,也在上午的彩排中与钢琴师做了配合。而她现在要准备的是晚上应该换什么样的服装。

这时的邓家已经搬到一栋有三间平房的屋子。这是他们去年买的房子。房子虽然并不新,但却是大了许多。而且家里专门安排一间屋子让邓丽君住。屋里几乎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有长裙,短裙,洋装,中装,丝绸的,锻子的。过去,因为家里穷,买不起衣服,她常常只有一两件衣服可以换着穿,可是,现在衣服多了,她却常常不知道该穿哪件衣服了。

她在这些衣服里来回地走动着,不住地琢磨着是该穿那件有花边的洋装,还是该那件紫红的裙子,或者该穿那件中式旗袍。她选了半天还是拿不定主意,就让妈妈过来帮她选。妈妈说,“就穿那身连衣短裙,再配上那双白色的鞋子。”她就穿着那身连衣短裙和那双白色的皮鞋,对着穿衣镜一看,觉得还不错,然后,就开始对着镜子把头梳成青春少女式的披肩。

等她准备得差不多了,饭也已经做好了。因为邓丽君晚上要演唱,吃饭都是要单独吃,母亲给她做的是一小碗稀饭,一小盘黑木耳和一小盘空心菜。这点饭菜对一个正在成长的女孩来说,自然是不够的,但是,演唱之前她只能吃这些食物,但等她夜里演唱完,妈妈还会给她再做上一碗鸡蛋唠糟汤圆。

吃完饭,邓丽君开始把自己在演唱期间要换的服装都准备好,用一个拉箱装着。而母亲这才开始招呼爸爸和弟弟吃饭。他们吃的是米饭,有红烧鱼和青椒苦瓜。这些饭菜邓丽君是很爱吃的,可是,父母绝对不允许她吃。

母亲吃完饭,开始收拾碗筷。这时,邓丽君就打电话叫出租车。没等妈妈洗完碗,出租车已经停在了门前。邓丽君一边叫着母亲,一边拖着拉杆箱出了门。两人上到了出租车,朝着巴黎俱乐部夜总会驶去。出租车行驶了约有十多分钟,就来到了巴黎俱乐部夜总会。

巴黎俱乐部夜总会是一栋雕梁画栋,装饰艳丽的七层建筑大厦。从旋转大门进到里面,就有凉风迎面吹来。进到大厅,可乘电梯进入酒店、餐厅、娱乐场所。而舞厅就在一楼,顺着一条通道进入一扇大门,就是歌舞大厅。邓丽君和母亲来到休息室,母亲把拉杆箱打开,把带来了几件演出要换的服装放在一个沙上,然后便坐在沙上等待着。邓丽君开始做演出前的准备。她走到休息室的一角,面对着墙壁,想着今晚要唱那些歌,哪一应该怎样去表现,就象一位老师在上课之前,要把备过的课熟悉一遍似地。一位好的歌手,歌声里要有故事,要有情感,要有动人之处,才能唱好歌。就如同好的演员用眼神作戏,用肢体作戏,能快传达内心的情感给观众。好的歌手则要用声线作戏,用心里深处的感动作戏,用歌声把内心丰富的感情传达给听众。

不一会,舞台上的钢琴弹奏起来,这是钢琴师在调准音质和调整状态。她看了一下手表,离七点钟正式演唱开始还有十分钟。这时,歌舞大厅的石经理来了,把一张当天的《中国时报》递给邓丽君,说,“邓丽君小姐,你创造了神话。”

邓丽君没有接过报纸,而是说,“报纸我看过了。神话都是报纸吹出来的。”

石经理说,“那也未必,不过,邓小姐的演唱非凡,我的一位朋友简直是迷上你的歌了,天天都来听你的歌,而且每次都要坐在第一排。他现在就在门外站着,你能给他签个名吗?”

邓丽君说,“当然可以,有这样的歌迷是我的荣幸。”

石经理就把门打开,把一位二十七八的小伙子叫了进来。小伙子穿着一件纯白色的长袖衬衣,西服裤子,头梳理得整整齐齐。他走到邓丽君面前,很恭敬地说,“邓小姐的歌真是甜美纯净,亲切感人,每一次听邓小姐的歌都让我有新感受。”

邓丽君说,“不要说奉承话,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还需要请你指教。”

那位年轻人说,“岂敢岂敢。”说着,便把一个精致的本子拿出来,请邓丽君签名。

主持人进来了,问邓丽君,“准备好了吗?演唱马上开始。”

邓丽君说,“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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