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9章 极尽缠绵应知否好夜如斯,深山禅院,情彀(GL),杨惑,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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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几日前和贺先生一起去白云山了,是惜琴公主去孟津之后去的,算起来,也有快十天了。”
“什么?”枫灵一怔,猛地转过身来,诘问道,“她去了那么久?她做什么去了?就她和贺仲两个人?”
“嗯……就他们两人,说是去辨识草药去……深山里,鲜活的草药品种多些,公主最近一直醉心于学医,加上白云山云海也是一景,公主就去了。”爱笙回答时候眉心微皱,似乎刻意略去了什么。
“他们两个一个老弱一个功夫不济,去山里做什么!”枫灵骤然升起一股子怒气,声音提高许多,“又是学医又是辨别草药,难不成是魔怔了?”叶寂然一直暗中跟着自己,田谦又是守着爱笙,怜筝身边定然没人保护,他两人初来洛阳,不熟地理,遇到怎样的祸事都有可能,这叫她怎么能够安心。
“少爷莫着急,贺先生经验丰富,公主古灵精怪,不会出什么事的……再说洛阳治安也算是良好,那山中不见得有什么暴徒,此地也从未有过狼灾虎患之类的传闻,何况那山算是名胜,人迹甚多,就算去了山里也没有多大危险……”看着枫灵情绪失控,爱笙只得好言劝慰,叫枫灵安心。她表情平和,说话得体,倒叫人看不出心思来。
“好吧……”枫灵渐渐平和,可还是不太完全放心,狠狠一掌拍到了门上,一时肩膀受力,重又感受到了痛楚。她皱了皱眉,神志清醒些了,吐纳几次,压住了不安,这才觉得自己真是小题大做了。
“对了,那月饼,你吃了没?觉得如何?”枫灵换了个话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若无其事。“吃了,中秋之前御厨就做过了,京派月饼自有风味。倒是惜琴公主说吃不惯京派月饼,一个没动。”爱笙微笑着回答,没有在意枫灵生硬的转换。
“她是扬州人,可能更喜欢苏式月饼罢。”枫灵不由一笑,“爱笙,我再给她带去些,非要叫她吃了,来到北地,自然要尝尝北地的风味。”
爱笙点了点头,把食盒扣好交给了枫灵,看着她走出了书房。
她脸上仍然保持着笑,却似乎是雕刻上的,黯然无光。田许悄然自门外走近,注视了她许久,幽然道:“少爷与惜琴公主形同夫妻,整日耳鬓厮磨,自然生出许多亲近,你……”
“我没什么,真的。”爱笙转过身,背对着田许,“你不必说这些。”
“爱笙小姐,那惜琴是真心爱着三少爷,而且自甘付出,毫无犹疑,而今已经对少爷的身份无半点顾虑了。于情于恩,少爷怕是对她都不可能等闲视之……你要知道……”田许又缄默了一阵,见爱笙没有反应,继续说道,“少爷对怜筝公主动情,怕是更早,虽然不知其中缘由,但是可以看出少爷对她颇为看重。而少爷不知,我却看的明白怜筝公主的变化,多半是为了少爷,恐怕……爱笙小姐,我一直在想,若是你不知少爷的身世,不知她是杨氏唯一血脉,仅仅知道她是一个寻常女子,你还会对她如此刻这般……”
“够了!”爱笙突然打断了田许的话,身体微微颤着,难以压制住心中的怖意,“我的事情,轮不着你指手画脚……我自己的心思我知道。”
她努力让自己镇定,尽量把田许的话赶出神识,随后转身,低着头掠过田许身边,向自己厢房走去。
田许站在原地,眉头深锁,紧闭着双眼,隐忍许久,最终还是一声叹息……
……
怜筝在昨夜攀上了高高的玉皇顶,在顶上住了一宿,特意于清晨观景,但见脚下云海重叠,风声如吼,高处不胜寒,衣服顿时显得单薄了。山顶之上,这个年轻女子临风而立,任衣袂翩飞而毫无惧意,只是一脸思索。
“若我自这山上一跃而下,或许便如飞鸟一般,自由无羁,穿云而过。”怜筝忍着肺部由于清寒而产生的疼痛,紧了紧衣服领口,回头看了看贺仲,笑道:“师傅,若是命里注定我不该今日死,跳下去,我是死还是不死?我死了,有人心疼么?”
“说得什么话……”贺仲心中一阵刺痛,把披风拿给怜筝,“山上凉,公主应该多穿些。”
怜筝听话地把披风系好,又陷入了沉思,幽幽道:“如果命里注定我得爱那个人,我就得爱她不可么?”贺仲一时无话,长叹一声,缄默不语。怜筝眯着眼睛远眺,又过了许久,才轻松说道:“师傅,咱们下山吧。”
两人辞别了玉皇顶上的守顶道士,一路迤逦下山,观赏身边的景色。白云山五步一潭,十步一瀑。潭影幽幽,衬得游人姿影如行水中;瀑布如银河倒泻,虹影如重,人走虹移,平添了许多飘渺意境。
怜筝却是神色凝重,无心观赏身边景物,贺仲见她这般模样,只得反复喟叹着“我的错”,紧紧跟着她的脚步,怕她有什么想不开。
贺仲的担心不是没有原因,昨夜,他说走了嘴,说见过怜筝生母的模样,继而被怜筝敏感地追问,问出了当年最后一副“金风玉露”的下落。令贺仲懊悔不已之外又觉得意外的是,怜筝似乎对此事早有预感,反映不是特别惊讶,多的还是迷茫。
的确是迷茫呵,如果当年的金风玉露是母后自己和别人服用了,那么自己身上就有了金风玉露之契。若是那契约已然奏效,难道当年那人是杨枫灵的母亲?她又是谁?那自己已经爱上了那个女子么?若是那契约不曾奏效,人海茫茫,难保哪天那个好死不死的命定之人就蹿了出来,将她齐怜筝的生活搅成一团乱麻,哪怕,她现在已然混乱不堪。
怜筝迈着细碎却沉重的步子在如诗如画的景色中穿过,头脑混乱,时而闪过母亲徐菁芳的容颜,时而换成了杨枫灵淡泊儒雅的脸。她心里一抽,想到田许回来取工程图时,看见惜琴堂而皇之地要求要与他去孟津,去见她。那时,她满心只有一种情愫,妒忌。所以她第二天便寻了个理由离了行宫,出外野游。
而现在,我又是什么心思?她踉踉跄跄地走过峭壁,被粗糙的石壁刮伤了手臂也浑然不觉。“怜筝,”贺仲拉住了她,指了指她的胳膊,和声道:“坐下,我来给你上药。”
怜筝仍是懵然不知,顺从地坐下,由着贺仲给她洗去胳膊上的尘土,搽上伤药。药物的刺激叫她知道了疼痛,“嘶”地抽了口气。
“总算是知道痛了……你这么恍恍惚惚的,怎么会不受伤?”贺仲担心地看着她,又是叹了一声,“虽然你身上有金风玉露之契,然而也可能并未奏效,只要不相遇,也可能今后都不会奏效。何况你现在已然成婚,看那驸马是人中龙凤,无论如何你的情路都不会太坎坷的。”
“情路坎坷……”怜筝齿间磨出这几个字,悠然一笑,摇了摇头,靠着石壁闭目休息。贺仲也不去扰她,只在周围观察着地上的植物。
这么着不多时就等到了日上三竿,怜筝在胡思乱想之中假寐了片刻,蓦地耳畔传来了贺仲的声音:“怜筝,你来看,这是什么草?”她懵懂地睁开眼,只看见面前的老者仿佛一个发现了什么奇巧虫儿的欣喜少年,手举着一株植物,脸上满是笑容。
“这个……这个是什么?”怜筝讶然,努力回忆着从《神农本草经》里看到的种种草药形状,却终究没有关于这种细长六叶的植物的印象。
“你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大家之作从来没有记录这种东西的,只有我们贺家先祖留下的手稿里说过这种草……”贺仲眼中闪动熠熠光芒,“这个叫做‘绝识草’,方采摘下来之时无毒,但只要将它沉淀七年,便会变成剧毒之药,能绝人六识,所以我家先祖也称之为‘七情六欲绝’。本以为这种草已然绝了,不想在这白云山之中还能看到这种奇草,幸矣,幸矣。”
怜筝知道他是个药痴,醉心医学,见到他手舞足蹈如同孩童,不由得也为他高兴起来:“恭喜师傅了,这山中没准还有其他鲜见的草药也说不定。”
“说的是,说的是,我得再看看。”说着,贺仲小心翼翼地采了几株绝识草用手帕包好,纳入怀里,随后弓着身子,继续在草丛中观察着。
怜筝舒了口气,笑得无可奈何,靠着石壁仰望蔚蓝苍穹,眯起了眼睛。记得临行前父皇曾嘱咐自己,若是到洛阳来,一定要到白云山来看一看。此地虽然没有泰山雄伟,没有黄山奇特,却别有一番仙风道骨,白云缭绕,飞瀑急湍穿插其中。风凉如丝,擦过脸庞,远远看着山上已经泛黄泛红的树林,怜筝了然,秋到了。
远处的山上传来了悠远的歌声,是个男子浅浅的低吟,寻声听去,是个回文令。
“情之一字,两心相执。三生有此幸,与君四目织。断五谷,绝六识,七星北斗照我痴儿志。八抬轿起九重城,十番悠悠思,百转千回终解,万劫不复亦不辞!千百柔肠绕指,十步意迟迟,九霄八方搏君誓,七情六欲所贪唯君知。五指合,情如丝,四纪如灯灭,不望三生石。唯愿两人,一生一世。”
“五指合,情如丝,四纪如灯灭,不望三生石。唯愿两人,一生一世……”怜筝心中一动,循着声音走上了岔开的山路,想去看看那个唱歌的人。贺仲见她起身,慌地拣了几种草药,跟上了她。
那唱歌的人歌声回荡在山间,且行且吟,歌声回荡在山壁之间,叫人一时辨不清声音的来处。
怜筝屏息凝神地随着歌声走着,不时停下来分辨一下方向,贺仲跟着她。
最终两人停在了一处禅院门前,目光落在了一个背着书箱的蓝衣男子身上。
……
“为什么非要我吃这种咸不咸甜不甜的东西?”惜琴奋力反抗着,还是被枫灵捏住了两颊,塞了块月饼进去。她瞪着眼睛,没好气地哼了声,把嘴里的东西嚼了嚼咽下去了。
“好吃么?”枫灵又掰了一小块,满怀希望地看着惜琴,”北地的风味自然与苏式月饼不同,你好歹也该尝尝。”
“嗯……还行吧……可是我不爱吃,”她警惕地看着枫灵的手,“你别再强迫我吃了,否则我就……我就咬你。”
“这个嘛——”枫灵深吸了口气,抬起手,把月饼放到了自己口中,颇为失落地嘟囔:“口感艮酥不硬,香味浓郁,哪里不好吃了?你可是北方的媳妇儿——京派月饼可得吃得惯才是。”
惜琴莞尔,身子前倾挨着了枫灵的额头:“我是不喜欢里面的青梅和青红丝——你怎么不说你是南方的媳妇儿,得习惯吃苏式月饼呢?”
枫灵笑道:“好吧好吧,回头我去问问那个御厨他会不会做苏式月饼。”
见她心情愉悦,惜琴怪道:“如今中秋都过去了好一阵子,你怎么又把月饼翻出来了?”
“哧,翻出来的还能吃么?”枫灵不禁捧腹,“是怜筝嘱咐那御厨等我回来做的——也亏的她有心,知道我是幽州人士。”“哦——原来如此!”惜琴挑着眼睛盯着那盘月饼,“回来后一日了,也没见着怜筝,哪里去了?”
“你别又乱想——”枫灵心里一紧,底气不足,“她去山里了,说是认草药去。”
“她是对这些药物颇感兴趣,”惜琴若有所思,“我去孟津之前,总见她跑到陆茗那里问他那里各种瓶瓶罐罐里的药物是做什么的。”
“咳咳……她问那些做什么?我那日一时禁不住她缠问把那陆茗的事情告诉她后她就一直对陆茗感兴趣……我还当她是猎奇的性子又犯了,没成想居然是缠着陆茗问药。难道是学医魔怔了?莫不是真的准备做个女大夫?”枫灵讶异,“我一直没想通,她一个堂堂公主,怎的最近这么痴心于医学?”
惜琴伸手拉了拉她的面颊,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这就得问你了,驸马爷?”她起身合上了厢房的门,坐回枫灵身边,环着她的领子道:“你可知前日我也如她一样醉心于医学?”
“听爱笙说了,说你们把我的侯爷府搞成了医馆。”枫灵不察她话中意思,“怎么?你们竞技么?”
“你那么聪明的人物,怎么会不知道我的意思?”惜琴叹了口气,”我学医术,还不是为了你这个女子身份?”
“啊?”
“你虽然有功夫护身,却终归是个凡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再加上你动不动就受伤,还都是切肤之伤,非得脱衣处理不可。你身份特殊,不能轻易被人诊脉,不能随便让人疗伤。所以——”惜琴挨着她肩膀半躺,痴迷道,“所以我便去做个可以在你虚弱时候帮助你的人。”
“惜琴……”枫灵嗫嚅着,一时不知如何开口,只得伸手环着她,讷讷道,“我何德何能……”
“欸,先别急着动情……”惜琴猛地从她怀里挣脱,恢复了一脸严肃,“我是这般,你当那怜筝公主,又是如何想的呢?”
枫灵默然,眼光凝滞,仿佛被人戳中了什么要害一般,呆若木鸡了。
惜琴见她不说话,冷笑一声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襟。她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几句刻薄的话,又是不忍,只得长长叹气,又坐了回去,拉起枫灵的手,柔声道:“这些事情,你慢慢解决……现在,答应我,让我陪你去蜀国,好不好?”
枫灵骤然清醒,张口答道:“不成!”
“为什么?”惜琴眉头一跳,“蜀国路途艰险,若我不去我铁定不放心你。”
“有什么好不放心的……难道怕我拈花惹草?我是去做正事的!”枫灵口气坚决,“正因为路途艰险才不让你去的,我怎能让你受颠簸之苦?你还是陪着楚王北上为好。”
“当年我陪父皇领万军,平南疆,都认得了,不过是陪你去蜀国,能有多危险?”惜琴蹙眉,“我知道你是去做正事,虽然我不清楚齐公贤……”
“惜琴!”
“好吧好吧,我不清楚皇帝叫你去做什么,可是下了这么一道密旨派你去做,定然危险,若是我在这里游山玩水,你却、却‘那个’了,我又该如何是好?”
“我能哪个……”枫灵愕然,又明白过来,不由得哭笑不得了,只好宽和说道:“我没那么容易……”
“别乱讲!”惜琴恶狠狠地堵住她的嘴,狠声道:“无论如何,我要去蜀国!”
……
“是你?”
“是你?”
两人对视的刹那彼此都认出了对方。
“你认识他?”贺仲疑惑地看着怜筝,”这个人是……”
“哦,有过一面之缘,”怜筝笑道,“这个人是个庙祝,曾经给我解过签。”
“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碰到姑娘你啊。”庙祝干笑几声,摸了摸花白的头发,回忆起了去年的情景。
“这样,那你们叙叙旧,我去四处看看。”贺仲眼睛扫到了禅院里的一片圃园,似乎长着几株鲜见的草,于是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进去。
“师傅……”怜筝喊叫不及,只得苦笑着随了他去。她转过头来,看着那庙祝,回忆起了去年的签,自嘲地摇了摇头,问道:“先生你不是在皖南一带么?怎的又跑到这里来了?”
“呵呵,”庙祝有些尴尬,“那家的和尚太喜欢到处乱跑,把寺庙都扔给我了,我一气之下也甩了袖子出来云游了……其实我本来也不是呆在一个地方太久的人,呵呵。”
两人如同他乡故知,见到只觉亲切,于是寻了处树荫下的石头坐下,攀谈起来。
“……原来你是道家弟子……那怎么跑到和尚庙里混饭吃了?”怜筝惊讶地问。
“我只是喜欢玄学和老庄之学而已,所以和师傅只是学了算卦而没学功夫。”庙祝有些赧然,“其实比起道家的无为自修,我更喜欢佛家的普度众生,也比较喜欢庙门的清净。所以告别了师傅之后就一直在各个寺庙以居士身份挂单,解解签招揽香客。前不久才来了洛阳,刚从白马寺住了阵子,听说这白云山里隐着一个白云禅院,所以就来这里参拜一下。”
“原来如此……”虽然听得稀里糊涂,可是怜筝还是做出了了然的表情,“对了,上次你给我解的签,我不是很明白,能不能详细说与我听呢?”
“这个……”庙祝有些为难,“与其这样,你还不如重新求一签。”他从书箱里拿出了签筒,递给怜筝,笑道:“我的签文都是自己写的,是从道德经或者易经里化用的,所以一直随身带,你测吧。”
怜筝点点头,心思一动,晃了晃签筒。细长的竹签落到了地上。
庙祝把那支签拈起来,看了看签号,从背囊中拿出布衾,展开来,找着了那一签。他展开字条,只匆匆一眼,脸色骤变。
“这次,我就还像上次那样……问我心属之人的前程吧……”怜筝的话犹如一道霹雳,那庙祝神情抽了抽,面色有些灰了。
“命啊……命啊……”他嘴唇哆嗦着,叹气加摇头,“姑娘,这签和上次的一样啊……我就不再解释了。”
“欸?”怜筝不解问道,“凭什么?签一样,那人换了的话,解签还会一样么?”
“人、人换了?”庙祝干笑,“不可能,命中心属之人,命定的,只有一个,你一生兴许会喜欢很多人,但命里注定,最喜欢的,只有一个。我算的,就是那唯一的一个,不会变。”
“命里注定……命里注定……”怜筝愣着,重复了几遍,若有所悟。
“既然又是这签,也是缘分……”庙祝苦笑着,念出了签文:“上善若水水三千,不料真龙化清泉。万物负阴而抱阳,吾独雌牝乱人间。”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这一段话出自《道德经》,前程能够称得上‘上善若水’,姑娘所爱之人贵不可当,前程似锦……只是……水者,女子也……那个人,怕是个女子……”他压低的声音令怜筝一颤,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看来是真的了……”庙祝神色坦然,“本来这只是一种解释,另外还有两种就是此人命中桃花缠身,为水所溺;或是青龙属水,主西方,此人将要西行。”怜筝看着他,目瞪口呆。
庙祝微笑:“姑娘莫要担忧,我不是俗世人,不以俗世观点待物,纵使姑娘真的喜欢了一介女子,也无甚,所谓‘世间万物皆有情,何苦执着阴阳间’,这感情从来不可理喻。”他看向远方,目光渺远:“当年我有个道兄,清秀动人,兼具阴阳之美,啧……可惜……”他恍然清醒,抱歉一笑,道:“不好意思,扯远了。”
怜筝恍若无闻,只是呆然。庙祝轻咳一声,说道:“月前我在白马寺也给人解了这么一个签,不知是巧合还是怎的,万事真是机巧啊——话说回来,姑娘,那人若是西行,路有凶险,千万要她小心才是,切切,切切。”他从怀里掏了个护身符出来,歉然一笑:“在下没什么能力挡灾,这个护身符,是采摘山中草药做的,总能辟邪,赠给姑娘吧。”
怜筝接过护身符,嘴唇蠕动,道:“不知先生怎么称呼?”
“在下俗家姓方,叫做方礼,跟了师傅之后有个名号,”他憨实一笑,“玄衿。”
……
贺仲在草香之中,吃力地辨别着各种熟悉或者陌生的草药。他穿过佛堂,穿过后园,低头看着脚下,寻找着,辨识着。万物相依相生,既然白云山有“绝识草”,定然也有“绝识草”的克星。
“你是何人?”一声柔和却警惕的盘问将他唤醒,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走得太深,已经到了内厢。他转过身,看见面前的一个头戴僧帽的清秀小沙弥正打量着他。
“小师傅莫怪,在下一时迷了路,误入禁地,罪过罪过,我这就出去。”贺家从来崇佛敬道,这一点,贺仲多年未变。
“那就好,檀越还是在外佛堂参拜的好。”小沙弥合掌施礼,算是下了逐客令。
“是是是……”贺仲应着,转身准备离去,眼角余光却看到了厢房对面假山石后的一棵草,似乎很是陌生。“咦?”他好奇地走了过去,想要摘下那棵草。
“你做什么?”沙弥见他靠近厢房门口,一时警戒,将身挡住贺仲。贺仲连连说道:“小师傅,我并无恶意。“然后随手拨开那小沙弥。小沙弥重心不稳,摔倒一旁,僧帽脱落,露出了一头青丝。贺仲没想到此般光景,呆在原地,脑中飞快掠过各种推测,一时没了主意。
此刻,身后传来了另一个声音:“贺先生,别来无恙啊。”贺仲骇然转身,只看到身着佛衣的徐菁芳站在厢房门口,微微欠了欠身。
……
怜筝在佛堂面对着佛祖跪下,行稽首之礼,弯背曲躬,头面着地。她心思沉重,全是惘然,全然不知究竟是怎么了。不知为何,她的命定之人是个女子;不知为何,她的命因”金风玉露”而被篡改;不知为何,她的老师莫名其妙地匆忙决定出家为僧。
院主手里的刀片轻轻割下一绺一绺的发丝,如同割断与尘世最后的牵绊。受剃度的弟子,贺仲,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吃力地跪在佛祖面前,面目虔诚,神态安详。
“从来不问何处来,空门不与君徘徊。烦恼如丝落将去,不为物喜或物哀。”院主念了一首偈语,道了声佛号。贺仲——法号静思,身着着单薄的僧衣,站起身来,向着院主深施一礼。
怜筝微微颤抖着,走上前:“师傅……这是为什么……”静思周身一颤,双手合十,歉然道:“檀越,贫僧已然剃度,与红尘再无干连。深山艰险,望檀越独自下山时候多加小心。”
不知道自己又说了些什么,怜筝茫然地转身出了院门,踉踉跄跄地迈过石阶,扶着门口的参天古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来时上山是两个人,如今回去,却只剩了她一个了。如此离奇地结束了这短暂的师徒缘分,她还不能从愕然中清醒过来。不行,我得问个清楚。她站起,转身要回到那禅院,然而,白云禅院的门,却已经关上了。
她哭叫着,狠狠捶着门,却没有人理睬。她哭得累了,滑下,跌倒在阶前。
夕阳西下,秋风冷冷地灌进领口,她忘记了自己的披风落在了禅院里。她木然呆坐,听着山中怪兽尖锐的鸣声,终于意识到,只有她一个人了。
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个人。现在,她仍是一个人。纵使她命中注定的爱人,此刻,也是拥着别人,说着不属于她的情话。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为何?我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她凄然地笑着,自嘲着,伏在冰凉的石头上,让心渐渐冷却。可是,身躯却越来越滚烫。
远远地,有人呼喊,有人跑近,有人惊惧,有个人心疼地把她拉入怀中,念着她的名字:“怜筝,怜筝,醒一醒,醒一醒。跟我去蜀国,跟我下山。”她缓缓睁开了眼,面前的容颜,熟悉,又令人安心。
“果然是你……”她微笑着,沉沉睡去。
【红颜】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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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小剧场稍后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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