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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们整顿装备的时间是非常快的,没过多久,所有武士已经整军待发,阿索在暗室的门口低声的咳嗽两声:
“族长,我们已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出发!”
陈智与白客的谈话早已经结束了,刚才大部分的时间其实都是沉默,白客的意思已经表达的非常清楚了,陈智必须要承担一半的武力,突破自己的极限,操纵打神鞭。
但这件事却没有那么简单……
陈智刚才一直在努力的换各种角度去想问题,他甚至把自己设想为白客,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自己,想方设法参透白客所说的没有大小轻重之分的概念,但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而白客却非常轻松的能做到这件事,他明显已经到他所说的那种境界,走出暗室后,他走到那些白起昔日用过的大型兵器前,挑了一把鹿刀,放在了手里。
鹿刀是一种很瘦的刀,是那些大的吓人的兵器中最小的,刀柄和刀鞘都是皮子的,棕黑色,看起来和正常长刀差不多,不一样的是,这把鹿刀的前端是弯曲的,有一点儿像公鹿的角。
汉朝以前的人崇尚狩猎,尤其在草原生活的人崇尚食肉,那时的鹿跑得极快,比现在要难捕的多,能猎杀一只鹿,也算是一种迅猛练达的象征。
那时的草原人喜欢将自己的弯刀,做成野鹿角的样子,以彰显自己的勇猛和速度,这种刀后来变成了草原民族弯刀的起源。
白客将这把刀出鞘之后,在空中试着轮了一下,一瞬间,鹿刀的寒光便射了出来,让人的皮肤有些紧紧发疼,这把刀的刀鞘看不出是什么皮质做的,有一种鲁钝的光泽,这把刀的刀刃也呈现黑灰的沙色,粗厚晦暗,但是刀刃上的寒气却十分逼人,看起来就非常有重量感。
白客将这把刀在手中掂了掂,看向了对面的阿索,从刚才起,阿索就一直在看着白客的这把刀。
阿索自从在酆都被救出来之后,原先的兵器早已经丢失了,他一直没有找到一把趁手的武器,看到这把鹿刀时,不由得的流露出赞叹的目光。
“喜欢吗?”
白客笑着,掂着手中的弯刀,对阿索喊了一句。
“嗯!”,阿索并没有回避,淡淡的点了点头。
“喜欢就试一试!
武器也是缘分~~”,
白客说完后一甩手,将鹿刀扔到了阿索的手上,
阿索伸手一把接住,但接下那柄鹿刀的时候,阿索的手臂竟然被快速压了下来,那柄鹿刀就像是千斤顶一样,重重的压在了阿索的肩膀上。
阿索不自觉得向后快速退了几步,直到后背倚在了墙上,双膝前弓,才稳稳地将这把鹿刀接了下来。
随后他将鹿刀像地面一擦,泥土立刻被砸了个大深坑,随后阿索将长刀用力抽出,看着手中冒着寒光的刀刃下,不自觉得嘿嘿的笑了出来。
“这刀,果真不是凡品!”,
阿索说完之后,将长刀回鞘,向前走了几步,郑重的送还给白客。
“看来你们白家的这些刀,的确跟我没有缘分!”
“哈哈!
其实都是一念之间!
这是武器而已,而你们总是想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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