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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亲卫撵开,云烨和渔民蹲在地上用刀子剖开海蚌,渔民这几天已经熟悉了这位将军的存在,从来没有见他欺负过别人,渔民打到了好东西,他也是照价买下来,听他说起捞海参必须光着身子,心头就暖和,说的没错,谁家捞海参还穿衣服,不要命了。
“好运气啊,一颗紫珠,还长得这么大,到了京城能卖个好价钱,这东西只有富贵人家才能用,平民小户用了就是犯律条的事情,收好了,少于十贯钱就不要卖。”
云烨从海蚌里挖出一颗鸽子蛋一样大小的珍珠,拿手帕擦干净了,放在渔民手里,告诫他不要贱卖了。
“这些海参侯爷我要了,一只十文钱,不数了算你三十只,找那个人要三百文钱,赶紧穿衣服去,侯爷我穿着大氅都冻的和乌龟一样。”
说完话,就要拎着鱼篓挂在马鞍子上,渔民嘿嘿的傻笑着又把手摊开,紫色的珍珠在朝阳下流光溢彩,很漂亮,呲着白牙对云烨说:“十贯。”
事实再一次证明,世间就没傻子,这颗珍珠到了商贩手里,能给他两贯钱就算是运气了,刚才这位侯爷说了十贯钱,那就果断卖给他,十贯钱,不讲价。
云烨大笑了起来,接过珠子,问刘进宝要来一个十两的大银饼子放在他手里对他说:“侯爷我没有带很多铜钱的习惯,这个银饼子你拿着,在庄子里你花不掉,拿去城里的钱庄,让他给你换十一贯钱,记住了,现在银贵铜贱,十两银子换十一贯铜钱,不要被人家骗了,最好多找几个人去。”
渔民抱着银饼子给云烨叩了一个头,就撒丫子往庄子上跑去,至于穿衣服,有了十几贯钱谁还穿衣服。
笑着吩咐刘进宝把人家的海参钱给人家送去,都是下苦人,云烨还没心思在他们身上捡便宜。
有好材料自然要做一顿好吃的,葱爆海参,绝对是美味,宴请了元大可,刘方,没其他菜式,就一大盆子葱爆海参,一坛子酒,军中的铜盆,足够三个人大吃一顿了。
元大可埋头吃了好多,才抬起头,喝了一口酒,朝着云烨伸伸大拇指:“早就听说侯爷有易牙妙技,这黑黑的不起眼的东西经过侯爷之手,实在是人间极品美味,下官在登州为官三载,一直以为这里乃是穷乡僻壤之地,想不到这样的极品美味就出在下官辖地,真是有眼无珠啊。”
“说他算学高妙,精通百家,七窍玲珑之类的,老夫还不服气,但是就这一盆子海参,老夫也不得不说一声服了,老夫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皇宫里的饭食和你这道菜相比,也相去甚远,今日口腹之欲算是满足了,只是不知何时才能一雪心头之恨。”
元大可很聪明的没去问刘方的根底,巧妙地把话题岔开,请教如何才能把这种美味送到长安卖个好价钱。
“老元,海参这东西是个金贵东西,你是没办法把它活着运到京城的,除非你不计成本,一条船就运几百条,我上回从东宫见了几只,估计就是这么运的,你如果想把海参做成你登州的一项产业,那就只有做干海参了,记住了,去掉内脏,拿海水煮海参,煮好之后拿盐裹一遍,再拿草木灰裹一遍,在阴凉处晾干就好,回到京城只要拿水泡开就好。
不过啊,想吃鲜货,还得到你登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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