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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墨香书院
墨香书院在风风雨雨中已过了八十年,从最初的小学堂扩建至今,已经有七百多间房屋,除了课室、藏书阁、膳食堂等,还有提供给各地先生、下人、离家较远的学生住的居所。
这里墨香满飘,曾出了不少大官,几乎明州所有的人家都愿意让孩子来这念书。
很久没背着小书包去学校的沈来宝早上往肩头斜跨上那装书的小布包,镜子里的自己简直嫩得出水。
除了这个年龄该有的短手短脚而觉得不方便,他对沈来宝的样貌还是挺满意的。
沈来宝长得很像沈老爹,只是沈老爹好好一个英俊男子,硬生生将自己吃成了个胖子,把俊朗的五官都给吃成一体化了。沈老太太说他像沈老爹时,他还觉得她是爱之深。
如今仔细一想,的确是像。
重来一世,颜值没有打折,沈来宝颇感欣慰。
以后真要接手经商,那吃吃喝喝肯定少不了,所以要更有规划的锻炼。
沈家的马车已经等在了门口,大清早就热热闹闹的,隔壁花家也听见了动静。正吃着饭的花铃因马长鸣一声而抬头,她喜欢马,也想骑马,更想拥有一头自己的小马驹,所以对马总多了几分敏感。这会听见马叫,她的心又痒了起来。
也不知道上回来宝哥哥许诺给她留一匹马驹的事他还记不记得……
廖氏见隔壁热闹,打发下人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下人去了一会就回来说道,“听说是沈家少爷要去书院念书,沈老太太一大早领着大伙烧香拜佛。”
“只是去念个书,至于么……”廖氏摇摇头,又唤女儿快吃饭。她倒是想起自己的两个儿子了,叹道,“你爹也是狠心,看看隔壁家的,就在当地念书,你爹非要把你两个哥哥送到外地书院去,那儿的花儿比这香不成。”
花铃也想念兄长了,“爹爹不是说了,认识我们的人太多,书院里的先生也处处照顾哥哥们,怕哥哥们变得懒惰,所以才送去没人认得的地方。”
“那也是狠心,逢年过节才能回一次家,诶,现在离端午还有多久,我记得书院是放假的。”
“娘,还有两个月。”
两个月,六十天,廖氏心里不由再次埋怨丈夫。她摸摸幼女的头,等七月下旬,女儿也该去书院了,指不定那冤家要送女儿去外地,这样她哪里舍得。她暗暗下了决定,要把女儿留在当地,决不能让她一个人去外头,他舍得,她这当娘的可舍不得。
沈来宝被沈老太太拉着手到老祖宗那拜了三拜,上香磕头,折腾了大半天,才送他上马车,千叮万嘱道,“你要好好念书,尊重师长,别跟同窗闹别扭,要是受了什么委屈,就回来跟祖母说!”
沈老爷说道,“娘,跟您说了又能怎么样,来宝,回来跟爹说。”
沈老太太瞪眼,“跟我说了我削了那龟孙!”
沈来宝被呛得咳嗽两声,老太太真是威武霸气,只是……他这是去上学,不是去做流氓啊。
他好不容易上了车,沈夫人又拉着他的手满眼担忧,又要哭了般。沈来宝心软了,“我不会惹事的,好好听课,认真念书,您回去吧……娘。”
从来都是为儿子操心,从未得过半句安抚的沈夫人眼神一震,鼻子已算,她缓缓松手,“嗯。”
沈来宝轻轻松了一口气,收身坐在车厢里,这沈家,还是有“病”的,他得想想怎么做个好大夫。
车窗帘子随风而动,扬起半截。花家门匾映入眼底,目光由上往下,就看见正探头往外看的花铃。
小姑娘站在高约一丈的大门前,顶着两个俏皮的丸子头,一身碎花裙摆,看着更似明媚春日的小花。他探身往对面车窗趴去,冲她摆摆手。
花铃立刻展颜,也冲他摆摆手。
马车不快,只是花家大门也不过一丈宽,转眼就过去了。沈来宝坐回位置上,怀里还抱着个水壶。旁边陆续有马车过去,马蹄声咯噔咯噔敲打在地上。他抬眼看去,有几辆马车他认得,可不就是巷子里那几家熊孩子的。
离书院大门还有百丈远,就已经进入了书院范围内。凤凰非梧桐不栖,书院为求吉祥寓意,大多会栽种梧桐,墨香书院也不能免俗。在通往大门的两边大道便栽种着整齐冲天的梧桐树,进了书院,就是满眼满眼的竹子,各种品种,五花八门,都如参天大树那样茂盛高大。竹子身躯都已是墨绿色,百年陆续交替,老竹已死,幼笋再成竹,生生不息。
沈家的马车在进入大门后就被人拦下了,免得惊扰了学生。沈来宝从车上下来,就有个先生模样的人上前说道,“在下姓方,是书院先生,这位就是沈家少爷了吧?”
陪同的管家说道,“对,是我们家少爷。”
“那就将他交给我吧,今日起由我带他。”
“劳烦方先生了。”
方先生轻轻点头,示意沈来宝跟上。这沈家少爷来之前他就“久仰”过他的大名了,本以为模样傻气,但如今看来,五官俊秀,两眼明亮有神,似胸有韬略之人,一点也不像个傻子。他边走边问道,“在家读过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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