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一十七章 穿平底鞋也是挺好的,傅靳言唐锦瑟,佚名,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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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雪选了双银白色高跟鞋,八厘米的跟高,一下就把她的海拔给提升了不少,极大的遮掩住了她偏矮的身高。
覆满了水晶的鞋面,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倒是和她这身同样夺目的礼服相配至极!
只是,细看下去,却是不耐看的。
凌雪肤色偏黯,不似唐锦瑟那般肌肤吹弹可破,五官也不出彩,更像是小家碧玉的那种,给人一种邻家姐姐的感觉,没有那种与生俱来的大气……
站在一人高的落地镜前,凌雪双手掐腰,一副搔首弄姿的自得模样。
候在一侧的搭配师见此,客气有礼的笑容中却再没有刚才面对唐锦瑟时的惊艳之色!
在她眼里,这身华美的礼服,穿在凌雪身上,那和糟蹋这件礼服是没有什么两样的……
因为无论是从气质长相,还是身高身材,亦或举手投足之间,凌雪都不足以撑起这件礼服本身所要展示的大气和高贵!
说凌雪穿出了三分的效果,已是到底的评价了。
“嗯,不错。”
傅靳言瞥了眼,倒是在众人面前给了凌雪一个面子。
“既然傅总你说好看,那另外一双我也不试了,就要我脚上这双鞋了!”凌雪闻言,一脸心花怒放的说道。
虽然傅靳言只给了她两个字的评价,但和刚才对唐锦瑟不予评价的漠视相比,显然亲疏立见!
一旁踩着平底鞋的唐锦瑟闻言,目光微微向自己的脚尖垂去……
这双平底鞋也很好看。
不繁复的花纹,简约又大方。但如果去参加明天的晚宴,面对一众的名流富豪,自然是高跟鞋要更适合一点,毕竟,会穿平底鞋去参加的人,应该屈指可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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