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5章 番外下小镇生活,重生之好人难为,夜风起,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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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惊喜来的太快太猛,陆晚正准备去拉风宁的手,却被风宁一把拍开,做了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说:“做什么?忘了这里是哪里?”

思想较为传统封闭的小镇,陆晚刚觉得有些遗憾,他的肩膀已经被跳过来的风宁挽住,说:“走吧,快带我过去看看。”

勾肩搭背,就像十多岁两个人刚刚认识的时候,陆晚个子比风宁要高一些,就好像很多人固有的习惯,因为自己的个子矮,就喜欢搭着比他们高一些的朋友的肩膀,以示自己的存在感。

陆晚笑了笑,笑容中很多的宠溺,过了一会儿,他才低声的问了一句,说:“怎么想着要调过来?”

“舍不得你啊。”

干脆利落,仿佛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陆晚还来不及说话,风宁又看着前面的那个四合院说:“就是这里吗?挺不错的。”

还和年少时一样,总是说出感人至极的话,自己却是浑然不知的样子。

此刻时间还早,小镇的生活节奏比不得大城市,即便陆晚才来,但他猜想,周围的同事应该都会踩着点上班,或者说迟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办公室没有想象中的简陋,不错的办公桌椅,很好的电脑配置,一间办公室放了六七章办公桌,对门的地方是一张环形的长桌,看来是用来开会或者做总结时用的。

墙上还贴着优秀员工的照片,看上去都有一定的年纪,但照片中每个人笑的都很明媚满足。

“会不会经常开会?”

“嗯,每天早上一次,每个月再来一次大的,总之很多的会议。”

“那不是比我还辛苦?”

“也不是。”

风宁笑了笑,看了眼面前空荡荡的办公室,说:“习惯就好了。”

“你呢?你怕不怕自己不习惯?”

“哪会?大学里的学生都差不多,我肯定自己过几天就适宜了。”

“嗯,你的适应能力一向很好。”

两人正说着话,陆晚的同事就来了,胖胖的一个人,对陆晚也很热情,看见风宁,她先愣住,等到陆晚介绍两个人认识,那人终于回过神,呼了一口气,说:“长得这么好看,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电影明星!”

风宁笑了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陆晚送风宁出去,听到风宁说他过几日才会上班,陆晚后知后觉的想起一件事。

“你调过来应该很困难吧?”

风宁还只是一个助教,工作又才两年,刚刚听风宁的语气,显然是以等同的待遇调到这里来的。

也算了他之前那两年的资历,陆晚工作几年,知道这种平调非常困难。

两人站在陆晚单位的门口,听到他这么问了以后,风宁挑眉,说:“发现了?”

“所以呢?”

“我求了你爷爷,让他帮我。”

“爷爷?”

“嗯,不过他和我约法三章,不能因为我们感情的事影响彼此的工作,还有,要注意影响!”

最后一句话显然是学了爷爷的语气,陆晚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才说:“所以你们都知道这件事?只把我一个人蒙在鼓里?”

眼里有了丝懊恼,风宁鄙视的看着他,说:“你应该庆幸有这么多人关心你。”说完这句话风宁又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说:“我先走了,还要收拾东西。”

“可是。。。”

“下班过来找我,我等一下给你发个地址。”

陆晚还没说话,风宁已经潇洒的转身同他挥手,一举一动,就好像九十年代那种粤语片那种标准的小混混。

陆晚失笑,回去的时候,刚刚看见风宁的同事正在夸张的与办公室里的其他人描绘风宁如何的特别出众。

当其他人有些疑惑的看向陆晚时,陆晚早已低头做自己的工作。

风宁这样的人,不管到哪里,彷佛总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以后过去很长的时间,也总有人会记得他。

可是他对自己这么好,好到连一句自夸的话都不屑说出。

下午下班,陆晚特意买了很多菜去风宁那里,可惜那里什么调料都没有,风宁看着陆晚站在厨房的样子,有些忍俊不禁的走过去靠着他,说:“陆晚,我怎么觉得来这里以后你就变傻了呢?啧啧,以前就挺傻的,以这样一种趋势,你以后要怎么办?”

他刚洗了澡,大致收拾了自己的这间半旧的单身公寓,出了汗,洗了澡以后他脸上一种惬意放松的表情。

陆晚闻见他身上的淡香,不由得转身将他抱住吻下去,带一点泄愤的意味。

无论如何都说不赢风宁,所以很早以前,每当陆晚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的时候,他就会把风宁抱住,然后狠狠将他吻住,让他再说不出话。

两个人抱着彼此走到沙发边上,陆晚正准备解开风宁的衣服,风宁就已经将他推开,陆晚正疑惑,风宁仰着下巴,说:“窗帘。”

对面紧邻的家属楼,陆晚也惊了一下,立刻走过去将窗帘拉上。

转身的时候,风宁还维持着先前的姿势看向他,手撑在沙发上,衬衣领口的扣子解下一颗,头发半湿并被自己揉的有些乱,脸上因为动情泛起的淡红,让他的眼神变得有些迷离。

陆晚只觉得下腹紧了一下,两个人在一起很多年,可是偶尔看见风宁身上不自觉露出的风情,他还是会像毛头小子一般变得有些急切且紧张。

大概是因为这间公寓透出的陌生感觉让两个人都感觉到新奇,那一晚两人做的有些疯狂。

疯狂的连晚饭都忘了吃,半夜风宁被饿醒,看着陆晚把头埋在他肩上熟睡的模样,便不由得踢了陆晚一脚。

陆晚被惊醒,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说:“怎么了?”

看的风宁又笑出来,这样一个陆晚,在认识那么多年后,他的性格逐渐有了很大的改变,好像一个中年已经有家室的男人,脾气越发的温和,不管风宁说什么,他都会答应,虽然没到唯唯诺诺的那种程度,但对待风宁,他的态度称得上放纵。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风宁才会一成不变的张牙舞爪,心里不藏事,与同事说话的时候,有些口无遮拦,肆无忌怠。

虽然旁人不会同他计较什么,但每次风宁回想起来,也会感觉到一阵细微的悔意。

他想他现在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永远不会成熟的青春期少年般,是陆晚将他宠成这个样子。

他在这个年纪应有的成熟理智全部落在了陆晚身上,陆晚不动声色,然后用他的关心和爱意一点点的融化他。

这样的陆晚性格有些中庸,但不管是陆晚或者风宁,他们都是因为彼此才变成这个样子的。

风宁其实没有陆晚说的那般有着很强的适应力,远的不说,他不喜欢自己的公寓也不喜欢陆晚那间所谓的与人合住的职工宿舍,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重新找了一个房子,位于城郊,离两人工作的地方等长的距离。

那栋房子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房子的装修很有特色,贴近大自然,院前一个小小的平台,用模板铺好,角落一个小小的池塘,过去开了一块地,上面种一些很常见的花草。

冬天的时候,右侧墙角的那株紫荆会开出一树的花,花没有想象中的华丽缤纷,但只这么看着,也会觉得心满意足。

房间的装饰渐渐变成以前京都他们住的那处地方,厨房的墙壁砸去,变成半敞开的样式,面前一个小小的吧台,陆晚在那里做饭的时候,风宁坐在吧台边看书做课件,很快就过去一个下午。

这般大动作的装修,陆晚猜想风宁已经把这里买了下来,好像也只有到这个时候,陆晚才想起风宁其实已经很有钱这件事。

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衣食无忧,只是看到他不管不顾的丢掉一切跟在自己身边重头再来,陆晚就觉得很感动。

以后他们可能还会再搬一到两次家,但依照风宁的性格,他们到哪里大概都能享受这种犹如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渐渐的,风宁又为自己和陆晚买了一部可以代步的车,像从前那般,两人只要有空,就会开着车去接彼此,基于上次的教训,这次两人做的更加的小心。

时间过得很快,可是回头的时候,每一天好像都在以一种差不多的节奏在前进。

在这里住了又快一年,风宁终于还是接到乔楠的电话,一开始的时候乔楠没有说话,只是这样的沉默反而让风宁很快了然。

“乔楠?”

乔楠的声音有些沙哑,不知道是他的生活过的不如意或者他只是有些伤感。

当年他因为绑架自己的事被判了七年的j□j,如今算了算时间,他应该是表现良好,提前出狱。

只是他的人生应该就那样,即便他洗心革面重头再来,但他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天之骄子,曾经的阶下囚,不管以后他取得怎样的成功,这个标签都会跟随他一辈子。

乔楠的声音听起来心平气和,一开口就是:“风宁,还在生气?”

风宁冷笑,看着稀稀落落坐了几个同事的办公室冷哼,说当然我还在生气。

话说的有些孩子气,惹得大概已经完全看开的乔楠笑起来,说:“风宁,我已经坐了六年的牢了。”

“你活着,我爸妈却已经死了。”

乔楠还没来得及说话,风宁已经挂断电话。

以后乔楠没有再打来电话,但风宁还是觉得自己的这个号码不能用了。

这一天周末,下午陆晚来接风宁,见他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刚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的电话铃已经在响,知道他没结婚,办公室里的同事总想为他介绍女朋友,虽然已经说了自己有女朋友在京都,却一样不能熄灭那些人的热情。

听见陆晚小声的解释,风宁越发有些不耐烦,等到陆晚挂了电话,他立刻说:“行啊,桃花泛滥了你!”

陆晚早察觉出风宁的异常,见他偏头看着窗外,忍住笑说:“你呢?我刚刚看见了,你出校门的时候身边跟了几个好几个女生,年纪轻轻,长得又好看。”

说话间,他自己先笑了起来,风宁作势要打他,手却被陆晚抓的紧紧,说:“怎么了?这么不开心。”

“乔楠刚刚给我打电话了。”

“已经出狱了?”

“嗯。”

陆晚点头,就在风宁以为他会问乔楠同自己说了什么时,陆晚只低声说了一句:“时间过得好快,都已经过去六年了。”

语气里很多的感叹,引得风宁低头,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以前在书上看见过一句话,说大学毕业以后时间会过的很快,因为呆在大学的那几年大概是你的人生至高点,那以后,人生不再有奇迹,日子会白开水般不断的重复。”

已经二十八岁,马上就要而立了,人对衰老始终抱着一种恐惧的心理,即便外表看不出来,风宁也对此有些不习惯。

这样的话他没有对陆晚说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同陆晚说。

但陆晚好像知道他的心事,过了一会儿,他才拉着风宁的手说:“这样不好吗?衣食无忧,也没有太大的挫折和烦恼,风宁,你已经有了我,也过上自己想要的那种生活,所以,你还在烦恼什么?”

原来自己的反常他一早就发现了,风宁有些呆愣的抬头,陆晚看见他那样,不由得笑出来,说:“对了,还差你一条你心心念念的宠物狗,明天我们就去买?”

自己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风宁心里些许的感动,说:“要不现在就去买?”

“也可以。”

两人最终买了一条三个月大的金毛,取名金毛。

那天风宁笑的有些开心,也不是说他有多喜欢这条狗,只是因为陆晚替他达成了他的另一个心愿。

可惜这样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过了几天,陆晚刚到家,就看见风宁穿了一件白衬衣一条破旧的牛仔裤站在院子门,正在指着那条金毛发脾气。

那时候有眼光落下,风宁微眯着眼睛,就好像他面前蹲着的是一个人,说话的时候语气和表情都非常的生动。

陆晚忍住笑,说:“怎么了?”

“它到处乱拉屎,我说了几次了?!我靠,陆晚,我不行了,你把它送人好了,我真伺候不了了。”

说话的时候他还不忘瞪一眼那只委屈蹲在地上的金毛,陆晚走过去将风宁抱住,说:“好了,等一下我来清理。”

语气太随意,风宁随即也瞪他一眼,说:“都是你把它惯坏的,都怪你!”

“是是是,都怪我。”

说话间,陆晚拖着风宁进屋,脱了鞋,风宁怒气冲冲的走到电脑面前继续自己的工作,等到陆晚为他榨了一杯果汁,他的气也就消得差不多了。

陆晚看着他笑,想他大概永远会这样,开心的时候喜笑颜开,不开心的时候念叨几句,而自己呢,自己看着这样的风宁就已经很满足了。

和风宁说的一样,此后他们的生活会日复一日的重复下去,只是拥有了彼此,他们的生活应该就不会变成那种寡而无味的白开水。

作者有话要说:哎哟,终于完了,好辛苦,筒子们快来鼓励我两句。

接下去又要写新文,我的人参~~

嘿嘿,话不多说,我们以后江湖中再见。

在此谢谢每一个追过这篇文,留言,并收藏订阅的小盆友。

真的很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写文估计会被我很快放弃,你们总带着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

哦嚯嚯,明天风素的番外是我用来凑字数的,当然还是会认真的写,咳咳,不想看的不用买,就家长里短,以旁观写风宁和陆晚。

最后,鞠躬,真的太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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