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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但如此,这份宣言签署三个月后,林肯提出一项不容修正的宪法修正案,将最终废除奴隶制的日期推迟至1900年。
说的再明白点,“解放奴隶宣言”只是一次对之前既成事实的各种限制打击奴隶制的法案的漂亮公关和宣传。
林肯从来不是废奴派,最多算是一位奴隶的同情者。废奴对于他来说,仅是“术”,而非“道”,有实际需要了才用,不需要的话,碰都不会碰。
那么,什么才是林肯的“道”?
联邦的统一,美国的统一,这才是林肯的“道”。
维护了美国的统一,这个功绩被长期有意无意到置于所谓解放黑奴之下,事实上,关卓凡认为,不但前者对美国之意义绝非后者可比,而且前者的说法也不足以概纳林肯的功绩:不是“维护了美国的统一”,而根本是“统一了美国”。
在关卓凡眼里,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只是一个松散的利益共同体,算不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人们效忠的是自己所属的那个利益体——家乡,而非国家——联邦。当利益指向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呆在一起,一旦互相之间有所冲突,分手便是自然不过的选择。
在这一点上,南北双方一个德行,没有什么本质不同。1812年战争,新英格兰既相对亲英,又对战事不耐,打着打着便嚷嚷着要和英国单独和谈——等于脱离联邦。
内战初起的时候,大批在联邦军队中服役的南方人去职,回到家乡和自己从前的战友、同事、军校同学对垒。联邦政府居然完全不加阻拦。此行为多少年来都被视为一种优雅的具有骑士风度的政治文明。关卓凡却认为,这一是因为当时的民主党总统布坎南有意放水,二是当时人们——不论北南,都认为把自己的家乡排在国家之前、甚至为了家乡和国家对抗,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这也是刚开始的时候,北方表现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思想混乱,都不知道为谁为什么打仗。
美国人是打完了内战,才真正开始把国家放到家乡之前,才真正把自己当成了“美利坚人”,而不仅仅是“弗吉尼亚人”、“’伊利诺伊人”。也才真正明白了:国家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要走,土地得留下;不想把土地留下,就得把命留下。
关卓凡认为,甚至可以说,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那个睥睨天下的明日帝国,其真正的奠基者,不是华盛顿,而是林肯。
但以上种种道理,都得等打完了仗,再经过多少年的反思总结,才真正领悟,这个时候,杀红了眼的美国人的脑子里大多其实还是一片糊涂。
林肯是孤独的。
严格说起来,林肯不算一个多么出色的战略家,也摆过不少臭棋。他最大的长处是有着钢铁般的神经和意志,以及为了他的“道”而赴身的觉悟,这使他在看不清楚前路、甚至失去信心的时候也不会倒下,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帮他拨开迷雾,给他信心,他就可以等到最后的胜利。
关卓凡就扮演了这样的角色。
看到“统一是联邦的最大利益,神圣至上”,并,“为此应采取一切应采取之手段”,林肯真有上帝为他“打开了一扇门”的感觉;而关卓凡的长篇大论,说这场战争必须有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实际上是在反复暗示,政府其实应对得宜、啥错也没犯,这除了正好拿来塞政敌的嘴外,对林肯自己,也是心理上的重大解脱,自信心油然而生。
在这种心理状态下,看关卓凡提出来的西线战略,林肯当然觉得: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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