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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明曾经在王大壮的工作笔记上看过一个事情。
有人请王大壮去看病,说家里的年轻人突然生了重病,但到了医院却什么都查不出来。
王大壮去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只剩一口气了,看起来十分凄惨,全身长满了黄绿色的脓包,一直在渗水,把床单都濡湿了。
医院查不出具体病因,只说是一种古怪的皮肤病,可是那个年轻人身体一向很健康,没有道理病得那么急。
王大壮看到这个事情蹊跷,事无巨细地询问了发病前发生的事情,才知道这个年轻人做了一件错事。
那家人说最近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只是有一天中午年轻人突然拿了一笔钱回家,说发了笔横财。
原来他在田里干活,中午太阳很毒,就和几个伙伴到村口大树下午休,却看到有两个外地人开车经过。
那个时候车还是个稀罕东西,能开车的人都是非富即贵,村里人很少见到。
看到有人在,车就停下了,走下来一老一少,一个老头一个年轻人,都梳大背头,那个穿戴,啧啧,老的考究,小的时髦。
那个老头看见他们,就向他们买衣服。
几个年轻人很奇怪他们为什么要买衣服,老人说没有想到入秋了还这么热,没有带毛巾,身上衣服都被汗浸了一层。
当时大家都是一件蓝工衫加背心的大半,天气热当然不会穿工衫,倒也算干净,年轻人看他们有钱,就抢着把自己的衣服卖给他们。
说来也是很离奇,那两个人真的就立刻换了工衫,一点都不心疼地把脱下了的西装和夹克扔掉了——说出了汗不好洗,不要了。
在那个年代,西装是一种非常少见而且体面的衣服,很多人摸都没有摸过的——至于那件夹克,更是少见的时髦。
王大壮一听就变了脸色,问他们是不是把衣服捡回来了,然后又问衣服是什么颜色的,赶紧去拿过来。
他想的没有错,当时的人节俭,看到这么好的衣服不要了都觉得很可惜,还抢着要把衣服捡回来。
不出半个月,两个胜利者都倒下了。
但被他这么一说,年轻人的家里人才去找,却怎么都找不到那件稀罕的贵重衣服了。
王大壮听了就叹气,说年轻人实在不懂事,怕是撞瘟,问那个女人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如果是黑色的,那王大壮有办法救。如果是黄色或者绿色,那成功的几率就不大。
年轻人的老婆哭哭啼啼了半天,说好像是灰白色的。
王大壮当下就没话说了,收拾东西就要走。
一屋子的人都给他跪下了,王大壮实在不忍心,这才叹气,告诉他们,别的衣服都有有办法,但灰白色的,那不是衣服,而是人皮啊。
如果是别的颜色,那还有可能是别人做法用来祛病换灾的,但灰白色的,那就是瘟无疑了。
那是病变了的皮肤幻化成好衣服,专门吸引人穿上的。
但一旦穿上,就不可能再脱下来了。那层皮会死死附在人的身体上面,哪怕把全身都挠烂也无济于事,只能准备棺材了。
要是两个人擦了汗扔了衣服,没人去捡,那两个年轻人恐怕也会生病,但不至于死掉——偏偏他舍们不得,又捡起来了,这就等于把灾捡到自己身上了。
本来王大壮的工作笔记,王小明都是当作志怪小说来看的,但这个节骨眼一回想起来,他就不由得脸色难看起来。
不过应该不至于那么糟。
王小明立刻安慰自己。
他是看到这镯子是真的套在那个萝莉手上的,即使是再神秘的少数民族,这么点点大的孩子身上也不会戴很危险的东西。
而且钟易就喜欢搞神秘主义,说不定只是想吓唬他们。
不过被吓到的不只王小明,一路上陆小鲁果然老实不少,下了车还偷偷问王小明镯子能不能扔了。
王小明还在犹豫呢,心想要不要到了地方之后,把自己知道的所有驱邪的办法都在陆小鲁身上招呼一遍,一抬眼却看到火车站前站着一个全身黑的男人,正阴郁地盯着火车站大门看。
火车站前人来人往,所以那个一动不动的男人显得特别显眼。
王小明心里咯噔一下,拉了陆小鲁绕过大门走。
钟易若无其事地背着大包走在他们后面,一起去接托运来的白大人。
白大人很显然不喜欢托运,尾巴毛都炸了,边上一个工作人员鼻梁上三道红印,一副调戏不成反被蹂躏的模样。
“刚才那个……”王小明问钟易。
钟易把白大人往肩上挂:“别多看。”
“现在是正午!”王小明很震惊:“那些东西居然能在正午出现?今天还是大太阳。”
不是人,却能在白天出现的东西,王小明只见过一次,就是撑黑伞的凶煞——即便是凶煞,在白天也不会轻举妄动的。
“鬼节前后都比较凶,不要跟它们有眼神接触。”钟易交待他们。
“我当然知道。”王小明说。
“什么什么?有东西?”陆小鲁去摸他的眼镜:“你们刚才怎么不提醒我……”
“提醒你什么?提醒你去看它,然后被它发现,把我们拖到地下吗?”王小明说:“要作死别拉上我。”
“我偷偷看。”陆小鲁说:“而且师父还给了我符水。”
“别叫我师父。”钟易皱眉,把白大人放到陆小鲁怀里:“不许带上那个眼镜。”
“他要是乱动,就挠他。”钟易又嘱咐白大人。
陆小鲁低头,正好对上白大人阴恻恻的眼神,不禁一凛,立刻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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