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我想要当你的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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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很像土老鳖吗?
当坐在露台的躺椅上,喝了一口红酒,雷欢喜还在纳闷。
“那天晚上在酒吧,我一看你喝酒的样子就知道你不常去,也不会喝洋酒。”交叉着双腿,晃动着躺椅,丁丁舒服的躺在那里。
咳咳……
雷欢喜仰首向天:“今天的月色真……哦,没有月亮……”
“噗嗤”一声,丁丁又笑了出来:“欢喜哥,你太逗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你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吗?”
丁丁笑得花枝乱颤,酒都差点撒了出来:“对,就是这句话。欢喜哥,我太喜欢你了。”
“先说好,结婚的时候我不喜欢在教堂举办的。”
“恩恩,我也不喜欢,我喜欢穿着大红色的新娘衣服。”
“那我就长袍马褂……对了,你喜欢驴车来接你还是牛车来接你?”
“有区别吗?”
“当然有。一个是吃92号草料的,一个是吃96号草料的……”
“可是我爸我妈不同意怎么办?”
“那我就跪在他们的面前,义正言辞的告诉他们。除非你们用钱来侮辱我,一百万美金狠狠的砸在我的脸上,否则我是绝对不会走的!”
丁丁已经笑得不行了,放下杯子捂着肚子笑个不停。
好半天才气喘吁吁地说道:“欢喜哥,要是你和我一样大,没准我就真考虑你当我男朋友了。”
“我从小就缺乏母爱……大妈,你就从了我吧……”
“趴”。一只鞋子飞了过来。
丁丁光着一只脚,重新拿起了杯子:“要是能够天天这样开心有多好?”
雷欢喜捡起了鞋子,也没有还给她的意思:“哎。说真的,你为什么退出了他们的团队?”
“我不乐意。”丁丁又晃动起了躺椅,身子随着动作轻微的摇晃着:“我不想当别人的营养师了,我就喜欢虐待你。我喜欢看你愁眉苦脸的样子。喜欢看你痛苦的咽下那些营养餐时候的表情。”
“变态。变态,绝对是个变态。”欢喜哥喃喃地说道。
“我喜欢,我高兴。”丁丁又给自己倒上了酒,晃动的稍稍大了些,一滴红酒滴在了她的身上,可是她连看都没有看:
“我爸爸妈妈从小要让我有教养,像这样喝酒是绝对不允许的。要是有酒滴到了身上,立刻就要换衣服。可是现在谁也管不到我了。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欢喜哥,你快看。”
她居然拿起杯子。把半辈子的红酒倒在了自己的身上。
“疯子,绝度是个疯子。”欢喜哥唉声叹气。
“疯子就疯子,明天我就穿着这身衣服上飞机。”
“啊,你明天就要走了?”雷欢喜一怔。
丁丁脸上的笑容不见了:“走了,反正你也用不上我了。在这继续呆下去,万一我真的爱上你就麻烦了。”
雷欢喜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傻傻的欢喜哥,蠢蛋到了极点的欢喜哥。
“我喜欢你,可还没有爱上你。”丁丁没有一丝一毫的忸怩作态:“我小时候喜欢幻想,总幻想着一见钟情,遇到个白马王子。长大后觉得自己特别可笑。可是这次来晋东,我遇到了你这个……黑驴王子……”
说到这,丁丁又忍不住笑了:“我怕继续呆下去就不想离开了。我岁数比你大,又在国外,结婚成家简直就是做梦。所以我绝对绝对不允许自己爱上你……欢喜哥,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
“……有吧……”欢喜哥的脑海里一下出现了安妮的影子。
“那就行了。”丁丁甜甜的笑着,一点没有妒忌,然后她忽然问道:“欢喜哥,你答应我的事情还算数吗?”
“什么事?”
“有一天我来仙桃村你要聘请我,让我当你的渔民。”
“我……答应……我保证。”
“也许有一天,我忽然想通了,想明白了,我就会从美国回来,让你的那个女朋友当心一点,没准你就被我抢走了。”
“这个……当渔民和当老婆还是有区别的吧?”
“是吗?”丁丁歪着脑袋想了一会:“真有那么一天,就先让我当你的渔民好不好?”
“好。”
“欢喜哥,晚安。明天不要送我,我自己走。我不喜欢分别的感觉。”
“恩,我在仙桃村等着你,渔民我总是需要的……你的鞋。”
已经走到一半的丁丁忽然停了下来,回头,朝他眨了眨眼睛:
“送给你当个纪念,千万别被你的女朋友看到了,不然她会杀死你的。”
这个晚上没有发生其它的事情,但是,欢喜哥却对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有了一份最郑重的承诺:
我会让你当我的渔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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