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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托无意打扰村庄里杂七杂八的人,甚至都没心思在此地过夜。

凯哈斯为行地主之谊,更是要伺候好这些惹不起的罗斯人,他恭维道:“首领,我邀请你们在我的村子居住。我会……进献女人犒劳你的战士们。”

女人?说实话奥托突然兴奋了一下,他再好好想想,此事不该做,至少在当前的节骨眼不应该。

“不要说这些,我只要皮革。”说着,他看看天上的太阳,“时间还不算晚。我们拿到皮革就走,让你藏起来的族人都回来吧。”

“哦!您真是仁慈。”凯哈斯清醒自己不会遭遇别的祸患。他实际做好了准备,倘若罗斯人提出一些无礼的要求,身为实力极差的弱者,为了活下去他愿意失去一些尊严。

所有的皮革都被放在山堡里,也就是曾被罗斯人迅速攻破的位于土丘上的堡垒。

奥托这回带着一批兄弟,手持剑斧,拎着一些空麻袋,意欲旧地重游。

另有一群战士在留里克的带领下,实际主要是佣兵们,他们的人物是看住返程的船只。

凯哈斯本人手无缚鸡之力,奥托不必提防这个行将就木的的老家伙,但那些年轻人实在需要提防。倘若有被愤怒冲昏头的科文年轻人,伺机破坏船只,返程就成了麻烦事。

“走吧,兄弟们。”奥托一声招呼,兴致勃勃的战士们紧随其后。

凯哈斯咳嗽了一阵子,又吐出那陈年老痰,他明显罹患一些疾病的模样,让奥托觉得此人真的要死了?不行,他可不能死?凯哈斯是一个工具人,如若此人暴毙,以后谁来包税?

奥托故作惯坏地问道:“你果然病了?”

“没有,只是一点风寒。”说罢,凯哈斯又是一阵咳嗽。

“那你可不是死掉。听着,如果你真的死了,临死之前也得给我推举出来一个继任者。你若是不做,我就从灰松鼠部落里挑出一个人。”

听得,凯哈斯脸色突然煞白,他摇晃着拐杖:“别这样!我选!我会选个忠诚于你的小狗。”

“算你聪明。”

其实凯哈斯的儿子已经全部死亡,或是因为疾病,或是死在去年与罗斯人的战争。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甚至最后的小女儿也被罗斯人掳走做了奴隶。

这种情况下谁是合适的继任者?部落里的男丁本就不多,强壮有为的就更少了。由于部落里的大量族人就是他本人的远亲,从中选一个侄子来继任并无不妥,就是这个继任者会怎样看待罗斯人?至少,不要想着愚蠢的反抗他们。

前往山堡的路径奥托再熟悉不过,说完了话他就带着兄弟们上山了。

“走吧凯哈斯,但愿你还走得动路。”

“我现在就走!”

凯哈斯身体虚弱不假,他远未到一命呜呼的境地。他急忙带着族人赶上罗斯人的军队,恰是此时他的眼角注意到了一对男孩女孩。

两个孩子被一批佣兵簇拥,就聚在罗斯人船只的附近。一团篝火已经燃起,这群人正围着它烤火呢。

男孩自不必说,那漂亮的金色马尾,早在去年就给了凯哈斯深刻的印象。那是留里克,一个漂亮又神奇的男孩。

至于那个女孩凯哈斯也很熟悉。

她是敌对的灰松鼠部族首领的小女儿赛波拉娃,见到两个孩子竟如此亲密,就像是有石头压在自己的心脏上,凯哈斯岂是一个难受能形容的。

拄拐的他爆发了力量,急匆匆追上队伍,他不敢直接询问奥托本人。既然担任翻译的那个芬人佣兵就在登山的队伍里,他大胆凑过去:“我的女儿,露米。她还好吧。”

“你?你居然问我?”耶夫洛很吃惊,“你该去问首领。”

“我不敢为难他。”

“所以你为难我?”

“那就……不问了。我们继续赶路。”凯哈斯有点沮丧,最后的女儿被他们掳走,现在露米还是活着的吧。

看到凯哈斯沮丧的脸,耶夫洛稍稍有点过意不去:“那个女孩很好,她会作为一名祭司。”

“嗯?这是真的?”

“就是真的。”

“我……还以为她只能做一个奴隶。”

本来对于这件事耶夫洛是不便于作答的,那个叫做露米的小姑娘,在队伍回到罗斯堡后,耶夫洛的确没有再见过几次。因为祭司们总是呆在长屋里,他只在历次的祭祀中,看到这个穿着素袍的科文小姑娘。

耶夫洛不想打搅奥托,更不想打搅留里克。

他故意说:“你的女儿很聪明,她会是很好的祭司,现在她是罗斯人信仰神明的仆人。罗斯人是讲究契约的,只要你真心臣服,就能得到安全保障,甚至一些奖励。”

至此凯哈斯没有再追问下去,他很想在有生之年再见女儿一面,也许终是一场奢望。

大量的皮革、食物被存放在山堡里终年寒冷的地窖里。地窖基本做到全年恒温恒湿,它就是天然的冰箱,首先贮存了鲑鱼之主部落越冬的熏鱼肉,其次就是堆放向南方芬人兑换生活用品的皮革。

事到如今,经过罗斯人的盘剥,部族还有多少皮革能带到南方做交易呢?

科文的部落民善于用绊网来捕捉松鼠,他们会广布陷阱,收获的往往是大量死于挣扎中体力耗尽的僵硬尸体。比起被强制移民、善于射杀松鼠的灰松鼠部落,鲑鱼之主部落只能以这种手段捕捉,好在剥下的松鼠皮都是完整无破洞的上品货色。

奥托再度看到了数量巨大的松鼠皮。

要统计一万张皮革实则非常容易,因为本地人明显是为了晾晒风干的方便,对皮革先行加工一番,并做了一点“包装”。

他们斩断了松鼠的头与全部的爪子,以最高的效率剖下皮革。

这样的皮革先是分散开晾晒或烘干,最后用麻绳以十张为一组串起来。

所有的松鼠就其品种正是“欧亚红松鼠”,野生种的体重往往只有三百克,浓厚又极为柔软致密的皮毛呈棕红色,藏匿在芬兰树林的那些烂木堆里,就是最好的伪装色。

要射杀这些警惕的松鼠考验了持弓猎人的水平,广泛布置陷阱才是捕捉它们的好手段。

活生生的松鼠很轻,被剥下来的毛皮能有多重?

上一个冬季,索贡的罗斯人带回去上千张松鼠皮,进过天平称的计量,往往是十二长皮革才凑够一磅重呢。故而一串皮革连一磅都没有,多达一千串的松鼠皮重量加在一起,折算下来是三百公斤出头,以罗斯人习惯的罗马磅计量,它们总重量逼近一千磅而已。

罗斯人轻而易举带上了这些皮革,他们看到了地窖里还有科文人惯常堆积的大量干燥的鱼肉干。到底他们是鲑鱼之主部落,比起捕捉松鼠,明显更善于抓鱼。

站在山堡里的奥托也获悉了凯哈斯不久前做的事,那就是在河道上布置大量的网,大肆地捕捉了一批逆流而上的鲑鱼,几乎一揽子解决了部落越冬的食物问题。

完全是因为河流上游的奥卢湖,它是一个大型鲑鱼种群的产卵地罢了。鲑鱼之主部落人口本就少,养活几百人所需的鲑鱼量不大,对于整个种群的危害是极小的。

但是,奥托获悉了这一消息,一个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

他们居然是这样高效的捕鱼?鱼群还是从海里突然冒出来的?那么我为何不在河流入海口布置大网大肆捞鱼呢?哦,鲑鱼潮居然是九月份。

仅在食物方面,奥托所知道的历史,罗斯人长久的食物来源就是各种渔获,谷物和蔬菜长期而言是一种生活的添头。

即便罗斯人开始具备获得大量麦子的能力,鱼肉仍然是普通人食谱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哪怕是那些味道极为异常的鲨鱼肉,普通族人也不愿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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