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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死刚才追着胡云笙砍得两个人后,小雀仰头嚎叫:“嗷呜——”狼群陆陆续续冲出追兵营,追着马和马上的两个人跑。

狼群离开,追兵营幸存的士兵陆陆续续从帐篷、木架、粮草剁后出来,后怕地看着山坡上的那一幕。

三十多只狼追着那匹马,马受惊,马背上的两个人被甩了下去,很快那两个人就被狼群包围了。

刚刚被扔掉,缩在追兵营角落里的猪八戒将军察觉到危险远离,立刻站起身来。如果不是士兵保护不力,他怎么会被叛逆捉住?!“你们……”

呵斥的话再没吐出口,他和所有人一样,目瞪口呆地看着山坡上发生的那一幕。

人群里有人发出疑问,“那两个人是谁啊?”

“是叛逆。”将军喃喃,太恐怖了,谢天谢地,还好刚才他们把他扔了。

狼群很快围攻完毕,叼着人大摇大摆地上山。不出半日,他们追了半个月的叛逆就会沦为狼嘴里的食物。

所有人小心翼翼地吞了口口水,生怕会惊扰到那群狼,那群狼再回头冲下来……

他们就那么看着,看着狼群叼起叛逆和几个兄弟的尸体神气十足地上山了。

直到狼群消失不见,站在人群最后的猪八戒将军猛然爆出一阵大笑,“叛逆伏诛,可以回去请功了!”

追兵营所有还活着的士兵:“…………”是伏诛么?

山上,狼群在小雀和狼三叔的带领下,穿过一大片树林,绕过泥潭,到了赤云崖。

狼群已经二十年没吃过人了,此时对人肉都提不去兴趣,自觉放下带上来的尸体。

至此,秦牧的炸死计划基本上是完成了,还差最后一步。

狼群搬上来的尸体一共三具,如果没有秦家军“叛变”这件事,这些人就都是秦牧的同僚,同为大雁士兵。每一个士兵身后都是一个家庭,没办法送他们回家,还有机会让他们入土为安。

在秦牧脚边放着一把有些年头的锄头,是早先时候,狼叼过来的。秦牧拿起锄头沉默地挖着土,赤云崖险峻,风光无限,葬在此处,也算安乐吧。

……

胡云笙不知从哪儿弄来火把,“动物们不守规矩的很多,冬天缺少食物部分动物会吃尸体过冬,你要想你这些兄弟好过,就烧了吧。”

动物不像人,不会种粮食,也没有那么多忌讳,冬天天冷没有食物的时候什么都吃。所以历来狼群里有狼去世,都是胡云笙火化的,不留下尸体,就不会被冒犯,也是对死者力所能及的尊重。

“……我知道。”秦牧说道。以前他和戈沙就留在赤云山,和阿笙、狼群在山里度过了半年的时光,这座山上的每一处地点、常驻的动物、每一点风俗都非常清楚。

夜幕彻底降临,闪烁的星辰遍布天际,一道朦胧银河飘荡流向远方。

赤云崖崖顶,五只狼围成圈就地卧下休息,胡云笙坐在圈中心,抱着一个盒子。

在他们不远处,秦牧还在艰难又缓慢地挖土。

“小时候,阿娘和我说,”一片静谧中,胡云笙突然开口,“亲人去世的晚上,如果能够看到银河,那就不要伤心。因为银河会接走他们的灵魂,载着他们到达天界。那里没有离别、没有悲伤、不会饿肚子、不会有会让他们害怕的东西存在,那些人们在那里会幸福快乐的活着,等着亲人去和他们团聚。”

秦牧握着锄头的手顿了一下,“那真好,这些兄弟们都是有福气的人。”

混迹在部队和战场的十几年里,秦牧不怕死,但也最惜命,只有不畏死才能不惧刀剑,也只有惜命才能奋力一搏,冲出一线生机。毕竟人就一条命,死就死了,死后是不是还有另外一个世界,那是死后才能知道的事,活着的人怎么会知道。

如果知道,那无非就是自欺欺人,让心里好受一些罢了。

秦牧也知道银河的故事,以前阿笙曾经说过。在外公去世的那个晚上,天上刚好能看到银河,阿娘就说,银河会载着人们去往天界。

阿笙信了,现在的他也相信了。

秦家军战死的晚上,银河耀目,是一生难忘的景色,和今晚一样。

约莫一个时辰后,秦牧终于放下锄头,接过胡云笙抱着的盒子,慢慢放入洞中。

胡云笙蹲在秦牧对面,帮忙填土。

“一个半月前,阿和得勒部落首领阿和赞的四儿子堪坍率众偷袭雁巡城南部的村落,我带二十个兄弟巡逻正好经过那边,恶战一场,抓了堪坍。阿和赞为了儿子,亲自送来一份保证书,以可汗名义保证阿和得勒未来三年绝不再犯大雁领土。”

银河皎皎,倾泻下光芒落在小小的土包上。秦牧看着土包说起在他记忆里已经是十多年前旧事的过往。

“为证真心,阿和赞血滴保证书。滴血是阿和得勒部落里最崇高的祭祀礼仪,他能在保证书上滴血,这承诺比用他性命作保证还要真。那天晚上,整个雁北关都沸腾了。”秦牧苦笑出声,叹道,“那天真是开心啊,我向祖父请命,犒赏那天和我一起巡逻的士兵。边关军将都苦,军中拿不出赏赐,平日里大家都觉得能吃顿好饭就是奖赏,所以那天晚上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

“没想到就是这件事让人有了借题发挥的理由。一封信递交京城,举报我平日里总爱欺压百姓,骑马肆意践踏百姓的庄稼,每日大鱼大肉拉着一众将士不醉不归。说那日我酒后吐真言,说我说了这大雁天下全是秦家军打下来的,以后迟早有一天,大雁会改姓秦。”

胡云笙想起下山时那两个士兵偷聊的八卦,这就是那两人说的信,只是这信听上去并没有说服力,“一封胡编乱造的信就能让你们全部变成叛逆?”那这大雁的皇帝真不配当皇帝。

“一封信不会。秦家军历来驻守北边边关,防草原各部落来犯。你信吗?”秦牧话音里突然满是委屈,“一个号称大雁天下是秦家军打下来的秦家人,从来没去过大雁南方。听说南方人都喜住在水边,小桥流水风景都很温柔,可我没见过。”

山风吹过来,刮在脸上,像刀子,生疼。

胡云笙脱下外套,搭在秦牧身上,“不是你的错,这些人的死不是你的错,秦家军的事也不是你的错,你不应该自责。”

给秦牧披好衣服后,胡云笙火速回到狼群中间,爬在狼身上。夏夜还是很冷的,可装大方送出去的外套绝对不能再要回来。

“我知道,我不是自责。”秦牧望着天上那道银河,父亲、祖父的面容已经记不清了,“我娘是秦家军的副将,我出生后就在军队里长大,对他们的印象已经只剩下一身军装了。秦家军面朝大漠黄沙,出生入死,替大雁守着北边要塞。可大雁的皇帝不信任我们,半个月前,督军林辰锐带着圣旨和那封信到达雁北关,说是例行巡查。他带人在雁北关查了三天,什么也没查到,我爹以为这就算过去了。

那天晚上,林辰锐拿出第二道圣旨,皇帝写了一些抚慰人心的话,说要犒赏秦家军。那天晚上是我负责巡逻,所以我们那一队巡逻兵滴酒未沾。半夜,写下停战保证书的阿和赞率军偷袭雁北关,我们死伤惨重。也是那夜,堪坍私下交给林辰锐一封信,是他爹阿和赞的认罪书。”

带兵偷袭,在他国将士的尸体上送上认罪书,呵,诚意真的是写在脸上了。胡云笙忍不住握紧了拳头,抓了一手狼毛。

无故受疼的狼低声痛呼,胡云笙慌忙摊开手掌抚摸他抓疼的地方。

“阿和赞认得不是签下保证书又率部队发动恶意偷袭的罪。”一道冰凉的痕迹从脸上滑落,秦牧丝毫不觉,拳头捏得死紧,“他认得是秦家军贿赂他们,拜托他们假意不敌的罪,他还认了为秦家军起兵反雁收买兵马粮草的罪。有证词、证人,就是拿不出证物。可林辰锐‘信了’,皇帝也‘信了’,并且他们让整个京城的百姓都信了,信秦家军反了,什么出生入死、什么让敌人闻风丧胆,全是买来的。”

讽刺的是,阿和赞也在认罪书上滴血了,认罪认得很诚恳,亲自带着礼物去京城向皇帝请罪,两个月后带领部落向北迁徙五十里,皇帝大加赞赏,赏赐无数,祝大雁和草原部落百年好合。

伤亡的将士得不到应有的奖赏,反而背上了叛逆的骂名。上辈子,没能为秦家军洗刷冤屈,这一次绝对不会,有些人势必要血债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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