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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霍戈昨晚是在尹成熙那儿过的夜,因此这一天两人自然也是一起去上班的。虽然去得比平时晚了一些,不过还好没迟到,两人是踩着点儿进去的。
刘易一见着俩人就开训:“霍戈,你说说你怎么回事儿?你到底是怎么做到把时间掐得这么准的?嗯?你敢不敢有一天打完开后还有个几分钟才正式上班啊?为什么你每次都得踩着点儿进呢?”
刘易训完霍戈,又开始训站在霍戈后头的尹成熙:“还有你,你怎么也学上霍戈那套啦?你平时不是都早了上班时间半小时来的吗?今儿个是怎么回事?”
尹成熙连头也不敢抬,弱弱地说了一声:“对不起。”
“行了行了,下次会注意的。”霍戈非常无所谓地同刘易说了一句,又对着尹成熙说道,“先回工作岗位上去。”
“是。”尹成熙点了点头,绕过霍戈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留下刘易与霍戈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刘队,您平时也不会在这儿干等人,我想您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我说?”霍戈问。
“哼,你小子还有点脑子。”刘易负着手,对着霍戈努了努下巴,“办公室里说。”
霍戈将桌子上的那份资料拾了起来,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后,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陈明宇逃了?!”
陈明宇是他们于五年前抓捕的犯人,此人当时下的判决是故意伤害罪,只是他们都知道,陈明宇犯得罪比起故意伤害罪严重得多。严重到当时抓捕他的警察都认为他是有心理疾病才会那么做的,可是真正找了心理医生来为他检查的时候,心理医生却又说陈明宇没有任何心理问题。
陈明宇是刘易亲手逮捕的,霍戈当时并未参与这件事,因此知道的不多,只了解一些。例如陈明宇喜欢漂亮的男人,而被害者也都是男人,例如陈明宇将自己家改造成一个布满了刑罚工具的地方,他将那些男人骗到他们家并残忍地虐待他们,例如刘易他们救出的最后一个男孩已经被折磨到神志不清,甚至出现精神问题……
再例如,他知道陈明宇家中有不少钱,且身强体壮,脑子不差,长相也算端正,因此才会有那么多受害人。
这样的一个人越狱了,实在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刘易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你来吗?”
“为什么?”
“孔巧进被他杀了。”
霍戈不可置信地说道:“什么?!”那个男人怎么,怎么这么死了?死在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手里?
“因为那群不负责任的家伙把孔巧进和他关到同一间牢里了,”刘易捋了一把头发,眼中满是疲倦,“孔巧进送进来的时候已经是半死不活了,陈明宇就把他勒死了,然后做出孔巧进是自杀的假象,让看守进来收拾孔巧进的尸体。那天的看管不够严格,陈明宇就趁着看守进来的时候将他敲晕,又换上了他的衣服逃了出去。”
“接下来,我们要将他捉回来么?”
“是,”刘易点了点头,“严格说起来,陈明宇只杀过孔巧进这一个人,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比许多杀人犯还要严重。上一次因为他并没有伤人性命,因此判的是无期徒刑,这一次,恐怕……”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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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路。
公共厕所内,一个衣着怪异,打扮有些像警员的男子站在洗脸台前,哗哗的水流从水龙头处流下,男子用双手捧着水,往脸上一扑,随意地清洗着。
男子关了水龙头,站在镜子前照了一下自己的模样,头发有些乱,额前的碎发上还挂着水珠,胡子很长时间没剃了,有些浓密,使得原本才三十出头的他看起来老了好几岁。长久以来没见过阳光的皮肤看起来有些苍白,一双鹰一般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
还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男人皱了皱眉眉头,发觉自己身上还穿着那身警服。
操,真他娘难受。男人在心中暗骂了一句,将身上的警服脱了下来,又在男厕所的角落里晃悠了一会儿,果然看见了被人遗忘在这里的打火机。男人捡起那个打火机,进了一个包间,将那身衣服点燃,冷着脸看着那身衣服燃成灰烬后按下了冲水键。
此刻,男人身上只剩下一件衬衫和黑色长裤,十一月初的天气,这样的打扮是有点凉的,可是他偏偏又没有钱。男人皱着眉头,在这个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扫了一圈,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嘿,兄弟,陪我走一趟怎么样?”男人将手拍在了一个胖子的肩膀上。那个胖子回头很是嫌恶地看了他一样,刚想问他‘你他妈谁啊’,可是在对上男人那双带着凶光的眼睛之后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十分钟后,男人从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裤子兜里踹了几百块钱,他只是瞥了一眼那个真皮钱包,便将那个钱包连同里面的卡一起扔进了垃圾桶。而那个小巷子内,一个胖子已经倒在了地上,晕了过去。
男人用抢来的钱去买了一套不怎么显眼的衣服,又去小旅馆开了个钟点房。他在钟点房内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再将自己那张脸拾掇了一下。
镜子里的人已经和之前的大不一样了,胡子剃了之后整个人都年轻了许多,仿佛又回到了三十岁之前,脏衣服被换下来之后整个人也看起来清爽了许多,只是那双鹰一般的眼睛,仍然是是不是地在迸发出杀气。
挺好的,男人想,我陈明宇就是要像现在这个样子。
陈明宇下了楼,将房间推了,随后走到了外面,打算找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他刚刚从监狱里逃出来,自然是不可能回去以前的家,而且那个房子被封了,他也进不去。以前的朋友碍于他罪犯的身份,也断然不可能让他住进去,他得找个地方,或者说找个可以工作的地方才行。
他干不来那些杂七杂八的小市民工作,也干不来那些办公室里打键盘的工作,他想做的是带着血腥味儿的,比如——到黑社会老大手底下当打手?或者去□□拳?只可惜A市的治安还算不错,不存在黑社会或者黑拳一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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