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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予终于还是将晗初逼走了。用伤人的话语,逼着她随云辞去房州。
临行前,沈予特意遣人回了一趟文昌侯府,取过晗初的卖身契,在她面前撕得粉碎。
“你随挽之走罢,从此以后,好自为之。”他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缓和,没有怒气,没有悲哀。
晗初犹自不敢置信,望着被撕碎的满地纸屑,无言以对。她没有想到,沈予竟将她的卖身契都撕了。
晗初的这副表情狠狠刺激了沈予,他别过脸去,只用余光看她:“你这是什么鬼样子?还想留下?是嫌我被连累得不够?走了也好,你在京州的旧情人太多,恐怕终有一日纸包不住火。”
闻言,晗初只是抬眸打量着沈予,表情莫测,仍旧沉默以对。
沈予仍旧不拿正眼看她,但全副注意力仍在她身上。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期待什么,期待晗初会执意留下?还是期待晗初能看穿他在口是心非?
他拿不准她的心思。他只知道要一直看看她。从今往后,看一眼,少一眼。
一迟再迟、一错再错,这是他注定的下场。
“挽之与我情同手足,你在他身边好生侍奉,莫要让人觉得,小侯爷我调教出的人没有章法。”沈予违心地告诫着,刻意装出冷漠的样子:“不许再想着赫连齐,也不要再与醉花楼联络。”
言罢他又自嘲地笑了笑,低声自语:“其实有挽之在,你迟早会忘了赫连齐。”
沈予自问这句话已说得足够低沉,可还是教晗初听到了。他瞧见她睫毛上落下两颗晶莹的泪珠,而后忽然盈盈一拜,对自己重重磕了一个头。
无需任何言语,沈予已明了晗初的意思。此情、此景,与醉花楼失火那夜何其相似?那时她也曾对风妈妈郑重叩首,以谢教养之恩。
而如今,他在拥有她短短百余日之后,也受下了她的如此大礼。两次的滋味,大不相同。
其实是该欣慰的,他看重的女子拥有一颗七巧玲珑心。虽说他对她冷嘲热讽,出语刻薄,可她还是懂得了他的意思,只是她不懂他的心思。
沈予终究按捺不住这最后的离别一刻,看着地上深深俯首的倩影,脱口而出一个问题:“晗初,在你心里,当我是什么?”
晗初闻言缓缓从地上起身,沉吟片刻,走至案边提笔写道:“您的恩情,没齿难忘。”
沈予见字笑了,笑得有些不知滋味。他还能说什么?
面前的少女,喜欢过赫连齐,钦慕着云辞,对他却唯有没齿难忘的感激。说起来这算是最最虔诚的态度,然而也是最最浅薄的感情。
这才是最伤人的,“感激”只是个幌子,在她心里,只当他是陌生人。
可笑的男人自尊在心里作祟,促使沈予假装满意地笑了笑,回她一句:“也算你有良心,不枉小爷我疼你一场。”
晗初将眼中氤氲的水气忍了回去,抿唇浅笑,再次指了纸上的那四个字——“没齿难忘”。
瘦金体,侧锋如兰,与某人的笔迹如出一辙。
沈予的视线从纸上移开,淡淡落在晗初面上,看了她很久,才从袖中掏出一把匕首:“虽然你我的情分短暂,但毕竟相识一场,这匕首是我偶然得之,便赠予你防身好了。”
言罢还不忘再调侃她:“你好歹也是南熙第一美人,可要谨防登徒子。”
晗初被沈予此言逗得一笑,连忙道谢接过了匕首。最近她还真是收了不少礼物呢!这匕首的鞘身小巧玲珑,精致非常;刃锋隐泛寒光,冷冽如割。一看便不是俗物。
晗初不曾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对一把匕首一见钟情。她素手抚摸到柄身上有个“深”字,有些不解地抬头看向沈予,无声询问。
沈予知她所想,淡淡扫了一眼那个字,回道:“‘深’是铸造大师的名字,他所铸的兵器绝锋寒刃,世无其二。”
晗初大为恍然,于是郑重地将匕首收起,未再多言。
沈予见她对这匕首爱不释手,心中稍稍宽慰了几分。
明明是心尖尖儿上的女子,从前却偏偏不肯对她和颜悦色,以致彼此一再错过。她的一颦一笑都不是对着自己,唯有这一次例外,但也再不会有下一次。
真是血淋淋的讽刺。
沈予终究还是存了一分奢想,遂隐晦地对晗初道:“挽之是不会亏待你的。不过……倘若你想念京州,也可以拿着这把匕首来文昌侯府寻我,不会有人拦你。这是信物。”
他自问这番话说得前所未有的认真,但也知道,晗初未必能听得明白。
云辞只在京州耽搁了两日,便启程返回房州。晗初走时,除却随身衣物,只带了三样东西:文房四宝、古琴、匕首。
这个结局,仿佛皆大欢喜。云辞得到了知冷知热的可心人;晗初也摆脱了明氏的穷追不舍;就连沈予自己,对云府的愧意都因此减轻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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