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顺手捡个醉汉
腐败猫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章 顺手捡个醉汉,一宠成瘾:首席情深入骨,腐败猫猫,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table class="zhaablebody">
<tbody>
<tr style="height: 78%;vertical-align: middle;">
一宠成瘾:首席情深入骨
</td>
</tr>
<tr style="height: 17%;vertical-align: bottom;">
本书由红薯网(得间)授权掌阅科技电子版制作与发行
</td>
</tr>
</tbody>
</table>
夏溪汉下班回家路上,捡了一具“尸体”回来。
说是尸体,其实是一个烂醉如泥的人。此刻被她扔在客厅,而她进了卫生间先洗了个澡,去去一身的汗臭以及那酒味。
当她穿着带着粉色卡通兔子的睡衣出来时,地上的醉鬼只是翻了个身,沉睡的依旧不能自我。
夏溪汉蹲下身子,一脸嫌弃的将他侧过去俊美的脸给掰过来仔细瞅了瞅。
五官俊朗宛如希腊雕刻,有做偶像明星的资本。上身白衬衫,下身黑色西装酷,一双深棕色皮鞋。白衬衫虽然看不出上面牌子,但从那纽扣是镀金镶边的可以看出价值不菲。
夏溪汉上下对着他口袋摸索了一下,口袋空空,别说钱包了,连张卡也没有,更别说身份证和名片这种东西了,也就没办法通知这男人的家人朋友。
她撇撇嘴,从自己的房间抱出一条太空毯子给他盖上,转身就回了自己房间睡觉。
清晨五点,距离夏溪汉去厂里上班起床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林慕森捂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从冰冷的地上坐起,看着极其陌生又简陋的客厅,厌恶的皱眉头。
当他发现他盖着一条灰不溜秋的太空毯,倒在并不算干净的瓷砖地上,白色衬衫上衣都是泥土脚印时,他的表情彻底转阴。
他有洁癖。
他摇摇晃晃起身,拖着沉重的四肢,坐在沙发上,感觉好受了些。
昨晚他想给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一个惊喜,从美回国没有告知她。结果他真的给了自己一个“惊喜”。她的未婚妻跟一个陌生男人搂抱亲吻,在她的楼下恋恋不舍。
再后来,为了避开好友,他驱车到S市贫民区,进了一家低俗破烂的酒吧。他一直坐着喝着这里最贵,在他眼里廉价的酒。直到那些浓妆艳抹,喷着刺鼻香水味的女人缠了上来,他结了账就离开,却忘记了自己遗落了西装外套以及钱包。
一出酒吧,在街头他的胃就翻滚了,吐的不能自己,直到他被几个混混盯上。
摇了摇沉重的头,再后来的事情断片了。林慕森的唇有些干涩,他看了一眼简陋的客厅,发现这里的厨房也是在客厅之中,而那边有个烧水壶。
“呯!”
“咣!”
夏溪汉从床上跳起冲进客厅,杀气腾腾瞪着站在那边一脸惘然的某人。
“你干嘛!”夏溪汉看了眼地上的水壶以及那满地的碎瓷片儿,眉角一跳,心疼的不要不要的。
看了一眼她乱糟糟的头发,再看了一眼她油光满面的脸,接着看了一眼她那粉色小兔睡袍。林慕森没有看第二眼,扭过头看着地上那依旧碎了的碗盘以及落地的烧水壶,觉得地上的比她赏心悦目许多。
“我怎么会在这里。”他嗓音低沉沙哑,并不好听,显然是昨天的后遗症。
夏溪汉磨牙,发现他摔破了自己仅有的一个碗两个盘。但见他并不是有意而为之,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去那点怒意。
“你昨天被混混盯上了,正巧我回家路过,那群混混就打起我的主意……”话还没说完。
“我救了你?”林慕森拧眉,对此事表示一点儿记忆也没有。
夏溪汉鄙夷的扫了他一眼:“嗯,对,要不是你帮忙,我的手也就不会扭到。”
那群混混顺便想打劫她时,林慕森是出手了,但是在帮倒忙,这也是他身上脚印的来源。而她利落踹翻了那几个混混之后,醉的摇摇晃晃的林慕森爬起来还想帮忙,一把抱住了她,害的她差点被对方混混那随地捡起的搬砖拍到。
混混都跑了,他二话不说抱着她的左腿倒地不起,无奈之下,她才将他给拖回家。
比如现在,他就已经给她造成经济损失了。
“昨晚的事,我不记得了。”林慕森不想跟眼前的女人有任何瓜葛,因此被敲诈上,话语冷了几分:“你想要多少钱。”窗户外的天已经亮了,夏溪汉看了眼手表,发现自己距离自己上班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左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