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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沅之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音乐梦。

那时她只是单纯的认为站在舞台上特别飒气,而她,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沈家本部在江南,是医药世家,沈沅之的父亲是院长,母亲是胸外科的权威,哥哥更是国内顶尖医学院最年轻的副教授。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会按照家里安排的框架走,读医学院,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读初中那会儿,她报名参加了摇滚乐社团,认识了一个学姐。

学姐从小玩音乐,尤爱摇滚,骨子里都透着张扬不羁。

元旦晚会上,灯光全部暗下来的那一刻,沈沅之呆呆的坐在观众席里,望着舞台中央的学姐。

高脚凳,木吉他,独特迷离的音质。

沈沅之整个人都傻了。

心底泛起古怪又热烈的情绪,一下一下的,烧灼她的理智。

从那之后,她好像找到了目标。

然而目标不是轻易就能实现的,一向乖巧听话的沈沅之迎来了迟到的叛逆期。

父母的阻止不能打消她的热爱与向往,圈在框架这么久,她总要为自己活一次。

争吵,冷战,沈家平和的表面被她撕开了一道口子。

好在有哥哥调节,双方各退一步,父母同意让她学习音乐,也同意她参加艺考。

她要保证,成绩不能退步,高考之后还是要遵循家里的安排。

沈沅之高兴的应了。

后来她和哥哥聊天,说起这件事,很好奇向来固执的父母为什么会松口。

她哥沈淮之,格致中学一根草,传说中的高岭之花清冷逼王,头也不抬的捣鼓他的模型,讲话语气很是欠揍:“因为我跟爸妈说,按你低于全家水平线的智商来说,能学会的几率和我考年级第二一样小。”

沈沅之扯出标准假笑,一记天马流星锤敲到了她哥狗头上。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沈沅之的成功,和她哥时不时的“言语激励”有关。

虽然沈沅之并不想承认。

她起步晚,自然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

艺考时她孤身一人北上,凛凛寒风中,裹着长款羽绒服排队等候在考场外。

幸得上天眷顾,沈沅之拿到了国内topone音乐学院的通知书和国外某知名音乐学院的offer,高兴的请她哥吃了顿火锅。

沈家父母将女儿的拼命努力看在眼里,总算意识到让她学习不喜欢的专业是行不通的。

为了这个梦想,跌跌撞撞许多年,沈沅之终于看到了光。

她认识温一度,纯属偶然。

某天,系部突发奇想,组织了一次校园快闪活动,沈沅之性格欢脱,第一时间报名参加。

她挑选好了曲目,每天下课后都去泓广湖畔练习。

位置偏僻,环境静谧,刚好适合她扯着嗓子鬼哭狼嚎。

沈沅之想象着自己正站在舞台上,台下座无虚席,她扬起自信的笑,流利的演讲了一篇两百字的小作文,清了清嗓音,对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就开始唱。

一首歌刚唱了没几句,她忽然听到身后响起轻笑声。

微风扬起垂柳的枝条,一旁的长椅上,不知何时坐了个男人。

简单的白衣黑裤,肤色冷白,轮廓清俊。

沈沅之有些近视,但不严重,那天她刚好戴了隐形眼镜,很容易的望进了男人的眸。

眼尾狭长,挑起多情的弧度,眸色不是纯粹的黑,阳光落进去,染上了几分温润柔和,唇角勾着,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大大方方的任她打量。

“小同学。”男人开口,声线悦耳动听,尾音懒懒的,就这把好嗓子,搁在她们音乐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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