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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骜眼看着面前的人,不知为何,却一点不觉得陌生可怖。古骜从小在芒砀山中长大,生活在贫寒门弟之中。对于贫苦之人,自幼便有一套与生俱来的相处本领。譬如在田家庄的时候,古骜毫不费力地就能将二狗耍弄在掌中,得心应手。
如今一看眼前国字脸的黑皮小子,古骜感觉与他相处似乎并无困难,便带笑走到了他身边,伸手摸了摸少年背后竹篓中两个好奇的宝宝,问道:“他们今天吃过了饭么?”
典不识本来看见古骜如此闲适地一步步靠近他,似乎并无恶意,正满腹狐疑着,一听古骜这么问,他适才还中气十足地音调,不由得低了好几分,粗着嗓门脱口而出道:“他们昨日起就没吃了!”
说是没吃,来之前有家好心人刚给他弟妹喂了羊奶,可典不识觉得,没有干物,便不算吃,至多算是喝罢了,却是不能饱的。
古骜闻言,立即从怀中取出些碎银,正是之前简夫子所授,用度之间打散了的,交到少年手中,道:“快带他们去吃饭罢。”
典不识闻言一愣,他被古骜这一举动惊得没有回神,便瞪着眼看着古骜——他可从未遇见过这种事,常人见到他这般彪悍,难道不该惊恐地大叫一声,拔腿就逃么,怎么还给他钱呢?典不识一时间瞠目结舌,不由得瓮声瓮气地说了一句:“……这银子,用还么?”
话一出口,典不识简直恨不得打自己一嘴巴,他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刚才还骂古骜“良心给狗叼走了”,还自称“小爷”,这下人穷志短地一不小心接了古骜的钱也就罢了,现下竟又一不小心就说了一句嘴欠的话。典不识一时间几乎把自己羞死!
古骜看了他一眼:“你若等会儿来听我讲课,就不用还。”
典不识咽了一口唾沫,正踌躇间,古骜却在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只见他前胸短褐衣衫之间微微隆起,怀中依稀有物,古骜促狭心起,便趁典不识一个没注意,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胸口,只听哗啦一声……一卷竹简竟从典不识的怀中掉落。
古骜疾目一扫,却见那已经被磨得几乎不可辨识的字迹上,依稀能认出《大明天王口口口口行记》几个字。典不识被吓了一跳,忙弯腰下去捡书,却没想到他弟妹还被他背在竹篓里,他这么一弯腰,弟妹两个小娃子就要掉出来,古骜忙上前一步,一手搂住了一个孩子,倒把两个孩子都揽在怀里了。那两个孩子还以为是做游戏,咯咯直笑。
那典不识一抬头,看见古骜正接住他弟妹,便忙把竹简胡乱往胸口衣内一塞,伸手提起两个小娃子的后领子,又扔进了竹筐里。
“阿兄!好玩!好玩!”他妹妹这时拍手笑道,他弟弟也凑热闹道:“阿兄,再来一次!”
典不识忙哄道:“小乖乖!不闹!阿兄回去抱!”说着连原本凶煞的眉目也柔和起来,声音也不由得温暖低沉。
这副样子被古骜看在眼里,不禁微笑:“去吃了饭再来吧。”
典不识恼恨地瞪了古骜一眼,这才昂首阔步地背着弟妹转身走了。这时候那村塾中的老者也跟了过来,站在古骜身边,看着那少年的背影道:“他父母死后,他一个人带着弟妹,也是可怜啊……”
古骜点了点头,却不禁想:适才偶一见的那本不见经传之书,究竟是什么来头,为何竟誉称大明天王呢?
所谓‘大明天王’,乃是当时流民军首领,流窜七郡时自诩的称号,而在史书中,他得到的不过是两个字——‘匪首’。
百余年前,为山云书院立名的那位太尉,可不就是剿灭了大明天王的匪乱,才就此扬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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