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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与摄政王定有婚约,如今皇帝病重,太子年幼,摄政王恐会是最有可能的帝王人选。

不久后的将来,她便是未来的皇后,他也永远只能做她的臣子。

今日约她出来已是他唐突,原想着今日过后,他便断了这不该有的心思。可如今,胸膛中的火焰反倒愈燃愈烈。

他听朝中大臣说,摄政王虽有婚约,却对她无意,若是她也对摄政王无意,那他是不是又多了几分可能?

十里长街上,年少的状元郎心潮澎湃,竟对曾经不屑一顾的权力也生出些向往来。

他不愿如此轻易地放弃,既有微薄的可能存在,那他便要尽力试上一试。

哪怕最后他并非她的良人,她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后,那他便为她守住家国盛世,一生俯首称臣,也不枉他的一片真心。

陈子昂深吸一口气,终于望向她,神色温柔,“轻歌小姐等会儿可要再逛一逛?今日是花灯节,街上热闹的很,子昂孤家寡人,索性也无事可做,轻歌小姐可愿一同结伴而行?”

话一问出口,陈子昂心里竟开始紧张起来。

他又不禁在心底嘲笑自己,明明科举考试时也未曾如此紧张过。

“好啊,那就有劳陈公子了。”她柔声答。

唐轻歌倒没想太多,反正她一个人是逛,两个人也是逛。

听见她的答复,陈子昂心里绷紧的弦骤然松下来,他故作轻松地看着她,微笑道:“轻歌小姐唤我子昂便可。”

唐轻歌落落大方地颔首道:“好啊,不过你也别叫我什么小姐了,叫我名字就成。”

闻言,陈子昂低眉笑笑。

与她更亲近了些,他心中难免欢喜。

唐轻歌并不知晓他的心思,她只是觉着,她这个假千金确实有点担不起这声小姐。以后离了丞相府,她就是一个平民孤女,恐怕日后见到他还要行礼。

但书里的陈子昂确实是个极为谦逊和善,重情重义之人,如果现在能和他交个朋友,以后她逃到宜州城躲避,说不准还能得他几分照拂。

人潮拥挤,两人结伴同行,一路上尽是热闹的小摊子,唐轻歌走走停停,看得眼花缭乱,视线终于落在一个摊位上。

摊位中间摆着一个木架,上头挂着不少荷包,旁边还摆着一个木牌,上头写着:“姻缘符”。

唐轻歌来了兴致,问摊子旁的大娘,“这姻缘符要如何求?”

大娘见又来了个姑娘,乐呵呵地将笔和荷包递过去,答道:“姑娘,往这荷包里的字条上写上你与你心爱之人的名字,明日我会将荷包都挂到清音寺外头的姻缘树上,祈求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唐轻歌觉着有趣,将荷包和毛笔接过来,跃跃欲试。

陈子昂在一旁看见她的动作,又听见“有情人”三个字,刚刚还无比激动的心像是募地被泼了一桶冷水上去。

她果然还是心属摄政王殿下的吧,他想。

陈子昂扯了扯唇角,目光有些黯然,又强撑起笑容对那边的大娘说:“麻烦也给我一个吧。”

唐轻歌惊讶地看了看他。

她记得书里这个未来太傅一直到小说的结局都一直未娶啊,难道她记错了?还是书里的走向已经被改变了?

唐轻歌心里一下子冒出不少疑问,面上却笑道:“没想到陈公子也信这个。”

陈子昂突然有些面红耳赤,不过幸好唐轻歌的注意又转回到荷包上面,她不太会用毛笔,握笔的姿势也不太对,正要落笔前,她反而停了片刻,陷入沉思。

写谁呢?她其实并无什么心爱之人,也不太信这个。

涂个好玩罢了,命运姻缘什么的,最后不还是要靠自己。

如果非要说一个的话,那也只有燕骥了。

墨汁沿着笔尖滴落到荷包上,晕开一片痕迹,给原本精致的荷包上落下一个突兀的墨点。

唐轻歌连忙落笔,一笔一划地写下两个名字。

燕骥,唐轻歌。

毛笔笔尖太软,她控制不好力道,写下的字实在惨不忍睹,歪歪扭扭的,像是螃蟹爬出来的。

她自己看着都有点丢人,赶紧将字条塞进荷包里。

看来她以后不能多写字,饱读诗书的大家闺秀怎么可能写出她这样的字迹。

幸好陈子昂也在一旁无比认真地写,没注意到她这一系列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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