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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性的男声在大街上回响。钟嘉想一边整理着玻璃冰柜里的蛋糕,一边闲适地跟随着店外传来的歌声轻轻哼唱着,手指不由自主地随着节拍一敲一敲。
最近附近出现了个卖唱的青年,背一把吉他,站在广场人流最旺的十字路口就开始自弹自唱,常常一唱就是一整天。钟嘉想经营的想念蛋糕屋就在那路口旁边,所以她每天在店里都能清晰听到外面传来的歌声,出入走动时,也会看到店外不远处卖力演出的身影。
说实话,卖唱青年的吉他弹得不算特别好,就是一般伴奏的基本水平,没什么出彩的。但他的嗓音十分独特,有种像是自带录音室回响的磁性质感,辨析度非常高,只要听过他唱歌的人,一定会记住他的声音。
简直是天生的歌手。
钟嘉想不懂音乐,说不好外面卖唱的青年到底唱功如何,但起码她觉得,他唱得绝对比电视里那些偶像明星要好听。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个人,以后一定会火起来的。
因为他的歌声,实在是太漂亮了。
然而此时的他还只是一个在街边卖唱的小透明。来来往往的路人似乎没有分出太多的注意力给他,偶尔会有人驻足听一小会儿,往他面前的琴箱里放下零散的零钱硬币,然后又匆匆离去。更多的人是把他直接当成了路边自带BGM的布景板,路过时瞥一眼,就直接走过去了。
卖唱的青年似乎对英文歌情有独钟,起码他在路边唱了几天,钟嘉想就没听他唱过一句中文歌词。不过钟嘉想也能理解:他的英文发音极为流畅自然,地地道道的美式发音,没有一般中文歌手唱英文歌词时那种矫揉造作的感觉,让听众即使听不懂歌词,也会觉得是种享受。
钟嘉想很喜欢他的歌声。每当店里没客人的时候,闲下来的钟嘉想便喜欢坐在柜台后,撑着腮帮子闭上眼睛感受外面传来的歌声,自己嘴里有时也会跟着节奏轻轻哼上几句。学生时代她为了练习英语而喜欢上了听英文歌,只是后来开始工作便没了那个闲情和时间,现在外面的卖唱青年又勾起了她以前学生时代挂着mp3听英文歌的小日子,让她感到无比怀念。
外面的吉他声渐渐低了下来,一曲终了,歌声也停了。钟嘉想看看手机上的时间,晚上9点多,按照前几日的习惯,卖唱的青年大概差不多要收拾东西离开了。
叮咚——
蛋糕店的玻璃门装了推门触动的电铃,所以玻璃门刚被推开就发出一阵悦耳的提醒音。还在脑海里回味着方才歌声的钟嘉想连忙回过神来,摆出一个迎客的标准笑容招呼道:“欢迎光临。”
然后她看着进来的人愣了一下。
进来的是一个青年,或许更准确的说,是一个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大男孩,上身穿着黑白米奇头印花的灰色连帽卫衣,下半身是一条深蓝色牛仔裤,膝盖的地方带着故意做旧的磨白,脚上踩着黑底蓝纹的皮质高帮板鞋,从头到脚一身学生打扮,背后还背着一个巨大的吉他琴箱。
是在街上卖唱的那个人。
钟嘉想一眼就认出来了。她曾经隔着来来往往的路人远远见过他,对他的外形身高有点大概的印象,但她从来没有靠近打量过,所以她一直不知道,这个人长得竟然如此出色。
他戴着卫衣的帽子,看不出发型,只看到一簇有点长的黑色刘海遮住了大半额头;帽子下的脸十分帅气,五官轮廓像西方人,棱角分明,透着明显的异域风情,边角细节却带着东方人特有的柔和,看得出中国血统的痕迹。
最特别是他的一双眼睛,瞳孔居然是纯净的琥珀色,不是美瞳,是真的天然琥珀色瞳孔,看起来就像琉璃珠一般,十分漂亮。钟嘉想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瞳色,一下子就被他的眼睛迷住了。
是混血儿吗?
“泥好。”
他一开口,钟嘉想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起码眼前这个人绝对不可能是在国内长大。
——因为他的普通话实在是太、烂、了。
他口音非常奇怪,带着欧美人学讲普通话时特有的英文腔调:调子都是平的,咬字混成一团糟。怪不得他从来不唱中文歌。普通话烂得跟念咒语似的,嗓音再好听也拯救不了这个致命缺陷。
“窝能要一片气死蛋糕吗?”他的发音实在是太奇怪,钟嘉想没有听明白,连蒙带猜地想了下,指着玻璃冰柜里的起司蛋糕问他:“你要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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