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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赶我回娘家……”这狼心狗肺的余三郎,她不辞辛苦帮他挣来了当官的机会,转眼便过河拆桥,将她这个糟糠妻给甩了。是不是就等着当了官,好与他的青梅竹马花前月下你侬我侬。重华只觉得一番好心都喂了狗,眼眶热辣辣的,眼泪怎么止都止不住。“余孤鸿你这个没良心的,你要是不想看见我你便直说,休书一封我也不是受不起。从此我们一别两宽,你在府衙里面养什么小妖精,都由你去!”
一想起自己从来都没受过苦,为着余孤鸿吃了那么多的苦头,人家半点儿都不领情。重华悲从心来,眼泪止不住地掉,压根儿便没理会余孤鸿诧异的眼神,从床榻上起来便要往外走。
“哎,你……”余孤鸿被大小姐的眼泪吓到,不是如了她的愿,怎么还哭上了。眼见着人要走,下意识地便回手一拉。纠缠的人儿被脚下的东西一绊倒,双双朝着床榻上倒去。
“哎哟,疼死了~”重华的膝盖下午本就朝着地面儿重重一跪,现今又被压在凉席上,身上还加了余孤鸿这么个大男人。只隔了薄薄的一层的衣物,可不是疼得她脸儿都刷白了。
余孤鸿还以为是自己将她压坏了,忙站起身来问她“怎么了”。
“没怎么,反正我就是一个要被夫君抛弃回娘家的女郎,不用你管。”说是不用人管,可余孤鸿向来心软,又怎么会真的不管。
见着重华衣袍下渗血,忙撩起来一看,便看见青紫还破了皮儿的膝盖。美玉一般的美腿上,乍然被青紫覆盖,教人看了真真儿得说一句可惜。余孤鸿亦是想到了下午大小姐为了他跪地恳求的模样儿。
一个男人,面对漂亮女人的痴情,总是会心软三分。余孤鸿,也不例外。
“好了好了,莫要哭了。”余孤鸿伸手想要去擦她眼泪,可重华一扭头就给避过去了。“不是要赶我回娘家吗,假惺惺地安慰谁呢。”瞧瞧这委屈的劲儿,余孤鸿差点儿觉得是自己的不是了,长长叹了一口气儿。
“夫人,我只是怕你跟我出去吃苦。母亲年纪已大,我不忍她随我奔波。若是跟着为夫在外为官,张罗里外,少不得吃些苦楚。你在岳家穿有绫罗绸缎,吃有山珍海味。又何必,跟着我这个两袖清风之人。”
“我不怕吃苦……”重华眼泪汪汪,一把抱住余孤鸿的脖子,“跟着夫君,就算是粗布麻衣我也乐意穿。而且,而且我现在吃得不多了。我每天只吃一点点,我很好养活的,夫君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绵绵软软的声儿,从余孤鸿的耳朵里钻进了他的心里。哪个男儿落魄时,不曾想过红颜知己不分贫贱,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饶是他怀疑大小姐一家用心不纯,也难免被她感动。望着那双眼睛,余三郎的心软得一塌糊涂。
“好好好,不让你回去了。不哭了,恩~”余三郎擦擦重华眼泪,又俯下身去,疼惜地看着重华的伤口。“痛不痛……”
含着泪的少女方才还是怒目而视,现今儿一下儿便成了一脸娇羞,“你给我吹吹就不痛了。”
“胡闹。”余孤鸿点了点大小姐的脑袋,转身去房中拿了药箱过来,嘴上说着她胡闹,可在上药的时候,却还是俯下/身去,对着伤口温柔地吹着。
为着上药方便,重华一只腿搭在余孤鸿的腰侧,一只腿儿被他握在手中。两双腿儿分开,姿势暧昧极了。灯下的玉腿,盈盈生辉,像是上好的白玉。称不上绝对的纤细,可重华不知道,就是这样有些肉的腿儿,才是爷们儿的最爱。
余孤鸿年少时候,也曾读过几首淫词艳曲。想起那些文人最爱的,便是醉卧美人膝,提笔洒挥毫。一时间,手中握着的腿儿,忽然便灼热了起来。带着些许薄茧的手,无意识地在那双腿儿上打转。
手指上的温度传到了重华的腿儿上,便只剩下了一阵阵的痒。重华咬着唇儿打眼看余孤鸿,原本以为这书生正经得很,没想到,天下男儿都是一个德行,挨了女人的身子,这手便不老实了。不过,既然嫁给了,重华早就做好了将身子给他的打算。只是……
羞答答重华咬着嫣红的唇儿,轻轻地腿儿从他手里抽出来,半嗔半笑提着脚尖在余三郎胸口一点。“夫君,今晚不行。”说罢,便像是害羞紧了,侧过脸去不肯看他。
不行,什么不行?余孤鸿聪明的脑子转了半天,才明白重华说的是什么,腾得脸便红了整张。张口便想要解释他没得这般孟浪的念头,可一想他们是夫妻,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硬要解释,反倒像在掩饰什么。
末了,余孤鸿只好悻悻地闭上嘴巴,顶着一张关公脸,干干说一句“安歇了”,便吹了烛火入眠。只是啊,那一双玉腿儿入了梦却要继续同他纠缠,这回可不止是握在手里,而是紧紧地缠绕在他的腰肢上。待得风雨骤歇,余孤鸿还来不及去握住那双玉腿儿,便睁开了眼睛。感受着身下的一片濡湿,懊恼地闭上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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