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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快要热死了,要是她现在睁眼看看,就能看到自己身上盖着的山一样的被子,一层层都是上好的锦缎,里面蓄着柔软的棉花,可偏偏成叠的盖在身上,活要压死她一般。更何况现在才九月的天气,盖这么些被子可要热死了,看她那白玉似的额头上便沁满了汗珠。
明珠就是硬生生的被热起来的。
一睁眼便看见面前那放大的两滩墨染似的眉毛,眉毛的主人正努力瞪大那绿豆似的小眼瞅着她,见她醒来,猛地扑了过去,攥住明珠因为热而放在被子外面的手,哭嚎道:
“小姐你可算是醒过来了,你要是死了,留下奴婢一个人可怎么办啊!”
明珠先是被吓的想缩进被子里,奈何双手被元宝死死的按住了,就连那山似的棉被上还趴着个牛一样壮实的元宝,明珠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你先起来,没得水没淹死我,倒是先被你给压死了。”
忽然意识到自己体重的元宝抽泣了一下,移开了些,瞅着明珠有些嫌弃的将被她蹭过的沾着鼻涕的被子推到一边去,还惋惜的小声道:“可怜了这床被子啊。”
元宝狠狠的将快要流出来的第二波鼻涕重重的吸了进去,这才委屈的将早就准备好的放在旁边的姜汤端了过来,递到了明珠的面前。
“小姐,你快先把这碗姜汤给喝了,别再着了凉。真是天杀的,要是让奴婢知道是谁将小姐弄下水去的,奴婢非把他打死不行!”
明珠看了眼元宝鼻子下面铮明瓦亮的一片,本想着拿出自己的帕子递给她让她擦擦,找了一圈没找到,只伸手指了指让她擦干净,然后皱着眉头端过那碗姜汤,一口气喝了个干净,脑子里这才清醒了不少。
她是霍明珠,父亲是大齐朝鼎鼎有名的镇国大将军霍慎行,母亲则是大齐朝第一富商王修竹的亲妹妹。虽然本朝重文轻武,但是北部却有强敌,是以霍将军在朝堂中的地位比那些挂名的武将要威慑的多,虽说那些文臣们打心底里瞧不起霍将军,但是面子上的功夫还是要过一过的,她母亲又是商户出身,即使是第一富商也免不了要被人看不起。这重文轻武,重农抑商,霍明珠的父母倒是占了个尽。
按理说霍明珠是霍家独女,这钱与势她家也占了个尽,本应该千娇万宠着长大的,可偏偏皇上却下旨让霍慎行镇守边关,王氏跟将军情深,便将刚出生的女儿交给了自己的弟弟,跟着霍将军守在边关,这一待就是数年。
王氏早年没有受过什么苦,她又刚刚生产完,身子正是虚弱的时候,边关又最是苦寒,这好好的身子就给熬坏了,等回到齐都的时候,霍明珠早就已经长成了个小姑娘,性子也养的骄纵的厉害,礼义廉耻是样样都不沾边,活像个小霸王,看她那梗着脖子的样子,怕是打一顿都不会开口叫她娘。
王氏无奈,她这身子是不可能再去边关陪着霍将军了,只能留在齐都养病,本想着日子久了明珠就会亲近自己,却没想到明珠却与自己那向来不和的庶妹,如今已是六品小官孙大人的娘子孙夫人亲近了起来。眼睁睁的看着那半大的小姑娘指挥着身边的胖丫头元宝哼哧哼哧的拖着行囊搬离了王府,王氏就一阵心酸。
可明珠脾气又倔得很,王氏只能隔三差五的差人去给她送点小玩意,私下里拜佛祈祷自己的女儿有一天能亲近自己这个不称职的娘。
明珠因为王氏回来,心里堵着一口气冲动之下带着元宝去了姨母家里,一住便住到了现在,虽说姨母家里样样比不得王府,且不说王修竹跟王氏隔三差五的送些东西来,就说孙夫人对明珠就是百依百顺的,只要明珠想干的没有一样是干不成的。
这过的自在了,不缺钱不缺吃喝,还没有人管着,明珠就彻底放纵了本性,变成了齐都人人口中的“霍家小混蛋”。
因着这个称号,但凡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宴会都不会去请她的,有女儿的怕明珠把乖巧的女儿教坏,有儿子的则怕明珠把儿子的魂给勾了去给家里娶进来个不懂规范的小混账。
要说明珠的长相啊,简直就是话本里那些祸国殃民的女妖精长相,随便眨眨眼睛就能把人的魂给勾了去,要不那些有儿子的人家里怎么怕她把人的魂给勾去呢。
这奇怪就奇怪在刑部尚书家里有儿也有女,近日里还新添了个嫡出的小公子,而明珠也是头一次受到了邀请。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她为什么不来?也就是在这刑部尚书家的院子里,明珠落了水。她记得清清楚楚的,她虽然长得瘦,但是步子可是稳得很呢,就是元宝那个大块头砸到她身上,她顶多就是吐几口血也绝对不会掉进湖里去的,怎么偏巧那时候腿肚子发软就一头栽进了湖水里去呢?
可不正是有人暗害她吗!
她猛地拍了下大.腿,正想跟着元宝一起骂骂是哪个天杀的敢暗害她,脑子里闪过些零碎的片段,她瞬间就没声了。元宝:“小姐,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啊?是不是发烧了啊?不能够啊,小姐的身子就是光着腚在寒冬走一圈都不难受,怎么今日落个水就昏过去了呢,现在还发了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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