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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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喜欢温词送的两样首饰,耳环的款式复古优雅。
虽然她时常穿着时尚的衣服,其实她更喜欢复古的东西,可那个人说,复古的衣服死气沉沉的,没有少女的俏丽。
所以她就藏起了自己的喜欢,穿着时尚的衣裙,变成一个俏丽洋气的女孩。
“温词送给你的?”季向斯很少见到季若曦对一样东西这么爱不释手,尤其这样东西还是死对头送的。
季若曦点头。
“三哥,你喜不喜欢她?”
她排斥温词,是觉得温词配不上三哥,而三哥也不喜欢她。
但最近来看,三哥貌似对温词很好。
三哥喜欢的人,她也会跟着喜欢的。
“喜欢吧。”季向斯道,“她是你嫂子,以后别欺负她了,她不喜欢与人交恶。”
季若曦噗嗤笑了声,“看来是真的喜欢哦。”
她很好奇,温词到底有什么魅力,让三哥喜欢上他。
季向斯本人也很疑惑,为什么会喜欢这么吵闹的女孩子。
又色又厚脸皮,还傻乎乎的,吃的口味跟他也不一样。
可就是被她吸引了,她吃过的任何东西,他都不讨厌,他喜欢她的味道,喜欢她的主动。
或许,是她出现得够及时吧。
及时地填补了空落的某处。
……
温词趴在床上,一直想着昨天晚上那个人跟她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的血,有多特别?”温词看着针孔的地方,陷入沉思。
季向斯进来,看到某女拿着刀子准备切自己的手指,大步冲过去夺走。
“做什么!”
他声音冷促,吓了她一跳。
“别激动,我没有自杀,我就是想拿一点血。”
她想研究一下自己的血到底有多特殊,以至于让人半夜偷摸进医院抢她。
季向斯松了口气,“等着。”
只见他打开保险柜,把之前买的那条宝石项链拿了出来,然后,往地上摔。
温词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几十万就这么摔没了,肉疼!
季向斯把碎了的宝石放在桌上,然后用刀割伤了她的手指,血滴在宝石上,快速融入了宝石里面,眨眼就看不见了。
温词瞪大眼睛,心跳加速,“为什么会这样?”
这么神奇的吗?她的血可以融入矿物质里面?
不,这已经不是融入,这跟吸血没什么差别。
“你再看看这块玉,跟之前的有什么区别?”
温词最拿手的就是这个,拿着玉对着灯光照射,愣住了。
被她的血沾染后,这块玉变了,慢慢地发生变化,水头比之前好了几十倍。
这是什么魔幻事件?
“CT血型,含有大量的矿物质元素,造血干细胞和普通人的不一样,所以能快速渗入玉石里,你的血,可值钱了。”
你的血,可值钱了。
声音沉稳淡然,似平静无波的湖面,温词的头皮却一阵阵发冷。
世界上竟有这么神奇的事,一种血,就能让本来劣质的玉,变成珍宝,甚至是无价之宝。
所以,那个男人,才抽她的血,想把她带走,牟利!
温词的心,微微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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