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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叔,张婶儿。”谢景行到张家的时候,张叔一家人正在吃饭,见到他除了张叔,其他人脸色都不太好。

“混子,还没吃饭吧,快坐下一起吃。”张叔以为混子这个时候来是因为肚子饿了,连忙热情的招呼他一起吃饭,混子的爹和他比亲兄弟还亲,他也是真心把混子当成侄子,虽然混子每天游手好闲让他有些恨铁不成钢。

“不用了,张叔,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我在后山打到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野鸡我自己吃了,野兔就给你们送过来,以前多亏了张叔张婶儿照顾我,我都记在心里。”谢景行说完,将兔子往张叔手里一塞,连忙转身离开了,留下一屋子震惊的人。他也没有在意其他人的脸色,毕竟原主确实一直在给这家人添麻烦,从来没有过任何回报。

“诶?这混子转性了,竟然会给我们送东西!”张婶儿惊讶道。

“说什么呢,混子一直都是个好的,他以前那是什么都没有,连自己都养不活,你看,现在不是有了肉就给我们送过来了吗,我就知道这孩子是个知恩图报的。”张叔欣慰道。

张婶儿张了张嘴,想像平时那样反驳,可又觉得张叔说得有些道理,难道以前是他误会混子了,没看出这孩子是个好的。

这个年代也没什么娱乐,谢景行简单的洗了个澡就睡下了,他决定明天去县城里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方法。

第二天早上,谢景行起了个大早,没办法从村里到县城有十几里路,村里只有一辆牛车,每个月会固定几天去县城,这时想要搭车的人不少,想要坐车就得赶早。

谢景行到村口的时候见到已经有四五个人等在哪里,其中一个人特别引人注目。

那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男人虽然坐在轮椅上,却不会给人羸弱的感觉,他周身萦绕着一种强大的气场,即便残疾也让人不敢小觑。

谢景行走进后才看清男人的相貌,剑眉英挺,五官如刀削斧劈般深邃,轮廓分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那双眼睛看过来,幽深而锐利。

谢景行倒没有被男人眼中的锐利吓到,他自然的移开目光,已经知道了对方的身份。

沈战,男主沈建国的大哥,曾经是军人,因为在一次战役中腿部受伤而退役,如今在家修养。但谢景行知道沈战的腿后来是治好了的,虽然再次站了起来,但沈战的腿也不可能再上战场,不想转为文职的沈战没有再回部队,而是做起了生意,他在军中人缘极好,这些人脉都成为他后来商场上的助力,而男女主的事业能够做那么大,可以说大部分都归功于他,可以说他是男女主最大的金手指,是书中的幕后大佬。

这些信息在谢景行的脑海中过了一遍就被他抛在一边,沈战虽然厉害,谢景行却没有想过要去抱金大腿。谢景行相信以他谢家二少爷的能力和后世带来的眼光,即使如今没有任何人脉,他也会成功。

很快牛车就来了,谢景行看到沈战用双臂撑起整个身子坐到牛车上,即便有衣服遮挡也可以看到他手臂上遒劲的肌肉。然后一个村民将他的轮椅折叠起来放在牛车的一个角落,沈战礼貌的道谢。

谢景行坐在牛车上,正好坐在沈战对面,他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村民们聊着天,为了不惹人怀疑,他尽量模仿着原主的说话的方式。

谢景行却不知道沈战一直在观察他,虽然谢景行极力的在模仿原主,但有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却是改不了的。

原主坐姿随意那是猥琐懒散,他却显得慵懒而优雅。不管村民们说什么,他永远看着对方的眼睛,真诚而耐心十足。嘴里说着流里流气的话,眼神却干净清澈。

沈战一路上不着痕迹的观察着谢景行,发现他一举一动中不经意散发出来的良好教育,比起他以前见过的世家精心培育的少爷也丝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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