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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垂落,华灯初上。

名贵的私家车,一辆一辆停在酒店大厅前。

尽管阵势隆重浩大,周围也不见任何媒体记者的影子,早被驱散得干净。

虽然记者队伍里不乏想拿到独家资料,铤而走险的狗仔,但都会不约而同地避开这里。他们清楚地知道,哪些人是万万得罪不起的。

大厅中央的摆钟已经指向了九点半,按照原计划,拍卖会该开始了。

然而,望着第一排空着的那两个位置,众人面面相觑,都没动作。

九点四十的时候,气氛渐渐陷入诡异。

大家彼此间交换着心照不宣的眼神。

——都说太子爷跟秦大少爷各退一步,打算借这次拍卖会顺水推舟和解。沈时洲是反悔了吗?

下一秒,伴随着高跟鞋哒哒踩在地板上,一道清脆的女声响起:“很抱歉各位,我有事耽误了。”

盛明窈的确像是匆忙赶来的。

她说话间,还夹杂着低而急促的浅浅呼吸。

耳边的碎发也很凌乱,因为薄汗紧贴在脸颊边。

她肩上还披着男人的西装,遮得很紧。细长的脖颈都被挡完了,半点没露出来。

宽大的深色衣服堆在肩头,显得她明丽的脸蛋愈发娇小皙白。

也将肌肤上,原本已经消了大半的淡淡红晕,衬托得格外显眼。

而身边,沈太子爷只穿了件衬衣,少了几分平日生意场上西装革履的冷漠,多了些几乎很难从他身上看到的放松。

似乎印证了,前几天才闹得沸沸扬扬的传闻。

只不过,跟大多数人猜想的版本不太不一样。

……

盛明窈的手指都快脱力了,也要紧紧揪住那身西装,将肩膀挡完。

她看似在歉意笑着向其他人道歉,实际上压根不敢去对视。

生怕触及到其他人探究打量的目光,心态就崩了。

都怪沈时洲!

她越想越气,抬头剜了男人一眼。

沈时洲低眸回望她,薄唇轻吐:“是弄伤你了吗?”

“……”盛明窈哼了声,入座后故意别开脸,不理他。

这男人谨记上次的教训,稍微克制了那么一点,不至于弄出伤口。

但是除了伤口以外,什么都有……

深深浅浅的泛红吻痕,从脖颈到身前,没有哪处是他放过了的。

难怪沈时洲今天没让李叔开车,而是纡尊降贵亲自做了回司机。

在跟她坦诚前,还把车子停在了地下停车场最里侧的位置。

盛明窈越想越觉得,她就不该对这男人良心大发。

最初答应,是以为他只是想摁个草莓印。

谁知道沈时洲得寸进尺,毫不餍足地从侧颈一路顺着吻下来。

然后,一只手捏着她的后颈,另一只手轻车熟路解了她侧边的拉链,将肩带扯下,亲她身前……

从头到尾,沈时洲都衣冠楚楚。

她却是头发乱了,上衣也垮到了腰窝,除了贴身衣物那一小点布料遮着,其余暴`露在空气里的肌肤,没有哪处是干干净净的。

都被他挑弄了个彻底。

更可气的是,结束之后,她的手没力气拿拉链,这男人也不帮一下,就这么袖手旁观地看着。

她要补妆,用粉底把格外明显的痕迹遮一遮,让沈时洲拿化妆包,他也不愿意,还反过来哄骗她,说一点都不明显,衣服挡一挡就好了。

就为了这,他们俩在车里磨磨蹭蹭了快半个小时,晚了这么久才来。

盛明窈压根没心思去看展示的拍品。

她转眸,又悄悄看向另一边。

秦书宜面容柔静,却微微泛白,望着拍卖台的眼神有些心不在焉。

被秦书宜略挡住的身影,就是她的胞弟,秦大少爷秦现。正微低着头,跟秦书宜聊着些什么,没看她,似乎是刻意避开了。

如果这种微妙的和谐能维持到拍卖会结束,也挺好。

她正想着,就听见秦书宜跟沈时洲的声音同时响起。

“六百万。”

“六百零五万。”

盛明窈愣住,然后才注意到拍品。是副中世纪某名家的真迹。主角是身着盛大婚纱的年轻王后,风格极浪漫。

秦书宜被这丝毫不俗气的典雅华丽一眼相中,不奇怪。

倒是沈时洲,平时也没有收藏书画的喜好,拍下这幅婚纱像,似乎是要送给她……几个意思?

盛明窈伸手去拉沈时洲的手,正想跟他说:要是秦书宜加价,他绝对不许跟着加。

还没出声,秦书宜便已经率先开口了:“我也很喜欢这幅画,时洲是拍来送给盛小姐的吗?”

偌大的厅里,只听见她的声音。

对沈时洲有些亲密的称呼,也让人遐想纷纷。

沈时洲抬眸,不疾不徐地道:“我姓沈,不姓时。”

秦书宜听出他的意思,笑容有一瞬间的难堪。注意到盛明窈投来的看戏眼神之后,那句“沈先生”,就更说不出口了。

她保持沉默,间接地选择了不追价。

盛明窈撑着脸,望着银幕投影的油画细节发呆。

沈时洲转了转腕表,低沉地道:“喜欢吗?”

她看着那占据大片画幅的婚纱,很难不觉得,沈时洲是在暗示些什么。

盛明窈就装听不懂,抿起唇瓣,像模像样地点评道:“她带的红宝石项链还挺好看。”

“很像我下午给你选的那条。”他静静地道,“你没拆。”

又暗戳戳带上了几分邀功的意思。

盛明窈用指尖点了点他的衬衣,有意刁难:“不行,多看两眼我又觉得同款太多,烂大街了。我喜欢主钻有七颗七种颜色的,彩虹见过吗?”

尽管她已经把“我就是故意的”摆在脸上。

男人的眼神,也仿佛只是再看一只正学着挠人的幼猫,黑眸里缠绕着丝丝笑意。

启唇,答得从善如流:“记住了。”

接下来的拍品乏味可陈,都是些古代字画。

盛明窈没举牌,撑着下巴,发呆发得有些困了。

直到压轴拍品出场。

哪怕只是个银幕投影,反射的炫光,也将她的眼睛狠狠地闪了一下。

耳边,沈时洲提醒:“窈窈,你要的彩虹。”

盛明窈看清银幕:“……”

沈时洲是不是老天爷亲儿子。

她刚为难完这男人,提出稀奇古怪、压根不可能完成的要求,主钻有七颗七种颜色的珠宝便自己送上门了。

虽然不是项链,是王冠,但拆下来重新打造成首饰也很容易。

打造这顶王冠的工匠为了满足当朝女王挑剔的要求,做得极为细致。

每颗主钻周围都嵌了细细密密的碎钻,柔和了不同颜色的边界,使七种明亮各异的色彩达到了渐变的效果,毫不突兀。

更不会像如今市面上流通的那些临摹品一样,堆砌太多太杂,而显得俗气。

在场的女性,无论年纪大小,平时爱好的是书画古迹还是珠宝首饰,都很难不被它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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