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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 今天是我们的新婚之夜……”沈时跟她强调一个事实。
喔,新婚之夜啊。
……不过她怎么感觉跟沈时过了好几个新婚之夜了呢。汤贝微微抿着笑, 瞅着沈时这张好看的脸, 他已经洗漱, 头上定型的发蜡也都洗掉了,俊脸看起来干净而清晰, 帅得每个毛孔都神清气爽。
“看你那么帅的份上,你说什么我都——原谅你!”汤贝又放话道。
不好意思……
沈时却不给她继续审问的机会,彻底将她推倒在床上,动作幅度大,她却感觉自己像是柔软的羽毛落在了撒着玫瑰花的新婚大床上。
噢,她的新床为什么会撒着玫瑰花, 汤贝不知道。沈时将她扑倒在玫瑰花瓣上的时候, 她大脑想到以前课本背过一句诗“零落成泥碾作尘, 只有香如故。”
虽然这首诗是歌颂梅花的气节, 不过同样可以表达她现在的心情, 虽然她被扑倒了,但是她的气节还留在刚刚高高在上女王的样子。
……之后,沈时更同她证实了男女体格上的差异。
只能说她和沈时不止在气势上男强女弱, 体格上也是。
“贝贝,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身材很好。”结束的时候, 沈时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低低沉沉,着实酥得她心头一软。
前面他还从她胸垫里拿出两张海绵,现在居然夸她身材好, 汤贝有些怀疑沈时是在说反话。她眨了下眼,傲娇地表示:“你不告诉我,我也……知道。
沈时笑了,与她商量说:“所以不要放那个东西了,已经很好了不是吗?”
汤贝:“……”
她往沈时怀里仰了仰头,过了好一会,才憋出一句话:“那是礼服自带的。”
沈时撩了撩她的额前头发,再次亲了亲她额头。
汤贝心虚地转了个身。
女性之美虽说要看内在,可是外在的细微变化却更容易有直观感受。如果汤贝知道婚宴上温倩对她多了女人味的评价,只能说她要感谢那两片加厚的海绵。
可是,沈时的审美好像跟大众男性的眼光不太一样呢……
第二天汤贝和沈时睡到自然醒。因为今天沈时还处于五天婚假里。虽然沈时有五天婚假,最后一天还要分开休。
沈时那么忙,她和他的新婚蜜月旅行索性推到年后再说。
反正,只要沈时在她身边,清早起来逛个小区花园都觉得像是走在普罗旺斯的花海里,为什么起来就逛小区?
因为她和沈时一块遛……四哥啊。
有时候汤贝也觉得自己心理调节能力很强,昨天那个男人对沈时说的话一字不差落在了她的耳里,她英文是不好,但是有人说她不好的话还是能懂的。
昨天那个男人对沈时说的话翻译过来是:“错过vicky将会是你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vicky应该就是温倩的英文名儿。
然后,沈时直截了当地回了一句:“我并不这样认为。”
也是相当不给人家面子了。
昨晚没聊完的话题,一块溜四哥的时候,沈时大致地对她说了他和温倩的过往。寥寥数语,就全部交代好了。
汤贝听完只有一个感觉:……就这样吗?
对,就这样。
沈时不是有意相瞒,因为在他理解里,他和温倩真的只是高中校友,之后在美国呆过同一个实验室,之后他转到了临床,同温倩也没有更多的交集。
他转行离开的时候,温倩跟他表露了一次心意,当时他觉得两人不合适就拒绝了温倩,他自认为拒绝得很明确,温倩却表示她会等他。
他想温倩可能是误会了他意思,他不是不想寻找伴侣,可是如果没有真正心动的那个人,他不如一个人随意过这一生。
之后就是那次了,被贝贝撞上的那晚。那晚他打开卧室门,一方面知道有人躲在里面听墙角,另一方面也想就借机打消温倩的执念。
汤贝算是明白了,张安硕为什么会说温倩被沈时从小龙女逼成了李莫愁,一个人一旦成为某种执念,的确很难释怀。
“当时我真的说得很明白了。”沈时说,话里也有一丝无奈,顿了顿,瞧着她。
汤贝手里牵着四哥,靠在小区桥上的栏杆,对上沈时的眼睛说:“可是如果我是温倩,可能也会自欺欺人,只要你还没有结婚。”
沈时朝她微微挑了下眉。怎么说?
汤贝觉得沈时聪明、心思明络,双商俱佳,可是他不一定完全能懂女人的想法,那么多年沈时一直没有交女朋友,温倩就算被拒绝也没办法做到死心啊。
不过她理解温倩,却不是温倩。她之前也对沈时有过心思,感觉两人可能性不大后,很快劝自己放弃,甚至从内心里告诉自己沈时是……不婚主义。
哎,这样一说,她好像没有温倩痴情呢。可是痴情若变成一种强加给别人的负担,觉得自己付出了感情一定要获得回馈,汤贝心里也是不认同这个逻辑的。
不过听沈时交代了温倩的事,汤贝算是完全明白沈时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交女朋友,因为这些年他开的桃花都是烂桃花,好不容易等到了她这朵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
不是立马下手了吗?
“沈时,我觉得你眼光很好喔。”遛好四哥回来的路上,汤贝笑嘻嘻地冒出一句赞美,肯定沈时,也肯定自己。
“喔,是么?”沈时笑了下。
“真的,不要怀疑了,你就是一个眼高于顶的男人。”汤贝继续臭不要脸地说。温倩是很优秀没错,可是她并不觉得,承认温倩优秀了她就差了。
她和温倩优秀的高度不一样,维度也不一样啊。
显然,沈时也不想找一个跟他同样高度的女人,选择一个跟他不同维度的人。这样他的世界才会更丰盈嘛!
汤贝将她的理解说给沈时听的时候,沈时露出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
这个回应……是不认可嘛!
汤贝捶了沈时一拳,然后蹭蹭蹭,加快脚步牵着四哥走在了前面,沈时三步并两步,很快追了上来……
楼上季子珊拉开卧室窗帘,就看到沈时和汤贝遛着狗回来,她低了低头,还是将窗帘打开。昨天参加沈时和贝贝婚礼回来,心情莫名地很释怀。
甚至做了一个决定,她想转专业了。她选择学医因为沈时,她决定到加州大学留学因为沈时,她加入东院mdt科室实习也因为……沈时。
比起来,贝贝从来没有因为沈时改变过自己,不管是选择专业还是每次要做的事。她到东院拍片也不是为了沈时,而是明确拍摄医疗宣传片背后的意义。
并为之努力。
这样的贝贝,别说沈时,她都喜欢。
所以,她是不是可以选择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呢?像贝贝一样,这样就算她得不到喜欢的人,至少她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啊。
还有……她觉得汤爸爸一点都不像一个厨子,昨天在婚礼上的气度差点都将她爸爸衬托下去了。
不过在季子珊心里,自然还是自己的爸妈最好。
她离开卧室,走过长廊,敲了两下主卧的门,结果只看到她妈躺在床上,开口问:“爸呢?”
“锻炼去了。”王晓春回答女儿。
“你怎么不跟爸一起啊?”季自珊笑着说。
因为自从她妈做了甲状腺手术,她妈几乎每天早上都按时锻炼,但是她爸并不喜欢晨练,就算锻炼也更倾向于同朋友打打高尔夫之类的运动。
那是因为有人受刺激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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