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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十年代,是香江最辉煌的巅峰时代。
这时候一个小小香江的GDP总量,相当于整个华夏大陆的20%。
这时候以后的亚洲首富还只是初露锋芒,船王包家、沙王霍家,三十年后被称为“传奇”的一代还风华正茂。
最重要的是,诺华、辉瑞、罗氏、赛诺菲、默沙东、葛兰素史克,这些世界排名前列的制药公司都在香江设有办事处,相对于寄封信都要一两个月的内地来说,香江真的是方便太多了。
只是82年的香江还处于大英帝国的控制之下,一个没有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想要拿到去香江的通行证,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就算是到了香江,人生地不熟一切都要重头开始,这可不是简单的事。
“你一个小孩子想这么多做什么,你呀,只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以后就什么都不愁了!”周思甜戳了一下弟弟的脑袋,随即拍拍车后座,“上来吧,现在没人了,不会有人笑话你。”
李铮哑然,原来她觉得自己不坐车后座是因为怕同学看到。他……他是克服不了自己的羞耻心啊!
认命坐上去,东流镇离清河镇有五六公里来,总不能真走回去。
穿过一条弄堂,姐弟俩远远就看到家门口站着一个人,他垂着头,嘴巴里还叼着一颗香烟。
李铮下车,目光扫过那人身周,七八颗烟蒂凌乱地分布在地上,看来是等了很长时间了。
“张叔叔?”周思甜略带迟疑地叫出声来。
张炳坤头猛地抬了起来,看到李铮和周思甜,随手将香烟往地上一丢,踩灭。
“甜妞,小铮……”他张了张嘴,似乎不知道说些什么。他的眼眶有些泛红,里面分布着许多红血丝,胡子也好几天没刮了,嘴巴一圈都是细密的胡茬。
“张叔叔,去家里坐坐吧。”周思甜边说着,边上前开门。
“不……不了。”张炳坤摇摇头,“我是来看李哥的。带我去看看他吧。”他的声音里压抑着悲伤。
李铮低着头当鸵鸟,他现在最不愿的就是见原主的熟人,特别是这种一看就不好糊弄的。但是周思甜显然没有接收到他的信号。
“小铮,你陪张叔叔走一趟吧,我去准备晚饭。”周思甜不等李铮反对,已经转身进了家门。
李铮……
李铮强自镇定,抬头对张炳坤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张叔叔,我们走吧。”
张炳坤点点头,两人一前一后沉默地向着清河镇墓地方向走去。
因为刚下葬不久,李父的墓前还放着鲜花以及酒杯,只是鲜花已经谢了,酒杯里的酒也蒸发干了。
“扑通”,看到墓碑的一刹那,张炳坤没等李铮说话,就已经重重地跪在了地上,膝盖和石板相撞,发出清晰的碰撞声。
“李哥,我对不住你……”
原来张炳坤与李父的渊源颇深,张炳坤是跑黑船的,走的就是深市、珠海、香江这条线,前些年严打的时候,他晚上跑黑船的时候被海警发现,弃船跳海,是李父救了他。李父为了帮他,挪用了生产队物资,虽然只是两捆纱布的事,但还是因此被杨胜抓住痛脚,引咎辞掉了生产队队长的职位。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嫂子也在船上,否则我打死不会开那趟船。”令人讽刺的是,李父救了张炳坤,而李母却是跟着张炳坤的船离开了清河镇,去了香江。
知道这件事后,张炳坤就再也没有登过李家的门,直到听到李父去世的消息。
“张叔叔,节哀。”从周思甜口中可以听出,李母本就不是个安于柴米油盐的人,她和李父没有一点共同语言,她的离开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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