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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捧在手里,放在眼里的,珍惜着。
药香越来越浓郁,熏得方卿鼻子很痒,视线有点模糊,让她眼里的画面,渐渐蒙上了一层迷雾。
好似在梦里。
这个梦,很诡异。有个神经质的男人,一厢情愿的认自己当女儿,一厢情愿的对自己好,一厢情愿的做着事说着话,一厢情愿的改变影响着自己,是的,都是一厢情愿。我方卿,不需要这些。
感情,是可以用金钱买来的。从未蒙面的至亲,也能因为金钱,而忽然变的亲密无间。没用的时候,就是路边的野猫野狗,有用了,就是优秀乖巧的好女儿。
方卿慢慢转过身,向窗台走去,这个梦,该醒了。不能在沉沦下去。让一切就停留在此刻,停在她生命里,最不可思议的此刻。不然也许,这个看似美好的梦,会变成一个噩梦也说不定。比如说,他忽然发现,给自己当父亲,很厌烦之类的,珍惜自己什么的,也很无谓......
抱着那个熊宝宝布偶,方卿爬上了窗台,这个二楼到地面的高度,对一个幼儿来说,做阴间道,绰绰有余。
方卿身上,穿着一件连身的棉布睡衣,上身是娃娃衫的样子,花边是软软的纱布,做出了花朵的样子,真的很好看。这衣服,一看就是新做的,手工很好,针脚都摸不着。方卿不知道这是谁做的,但是她发自内心的感谢,因为这是她第一次,穿别人亲手做的衣服,只为了她而做的。所以,她想穿着它自杀,就算会毁掉这身衣服,方卿也不想脱下它。熊宝宝也是,她想要。
迎面的风,不冷不热,很舒适,风景也好,看着眼前这个世界,方卿又再一次的问自己,非要去死吗?
眼前的世界,没有灯红酒绿,没有你来我往,没有阴谋诡计,看起来,真的太过美好了。美好的,不真实。
而,为什么不死呢?
方卿是真的活够了。她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事没做过,还有什么事,值得她在活一次。难道在活一次,一切就真的会不同吗?又会有多大的不同呢。她是个没有名利目标所追求,就不能行动没有动力的人,与其无所事事的活着,不如就这么死了。在这场美梦醒来之前,就这么死了。也许那男人,还会为自己掉几滴眼泪,那就将是很盛大很奢侈的送行了。
没有回头再看一眼,方卿闭上眼睛,抬脚就向前迈了一步......
一步的距离,可以是阴阳两隔,也可以是迈向另一种人生的第一步。
没有上次那种坠落的痛感,方卿前一秒以为自己这次死的很干脆,但是后一秒她就明白,她还是没死成。
被救了。
睁开眼,男人皱紧眉头,护着自己的手臂和胸膛,都在颤抖。方卿感觉右手很疼,比上回摔倒的那次还要疼,火辣辣的,发木,并好像是被什么划破,正在流血。这是抱着熊宝宝的那只手。可身体其他地方,都很好。
闷哼声响起,男人也睁开了眼,努力笑的慈爱,但是脑门上冒出来的一层薄汗,还是出卖了他。他一定在忍着很剧烈的疼痛。
方卿在他怀里坐起来,看见他背后,露出来的那些花盆碎片,默默咬住了下唇。他当了自己的肉垫。
第一次,有人这么直接的表示——要她活着。
顾不得他的伤痛,和自己剧痛流血的手臂,方卿双手用力揪住他的衣襟,“你是我爸爸吗?你是我爸爸吗?!你是我爸爸吗!!!”说到最后,都在嘶吼了,就算是嫩嫩的嗓音,也喊出了质问和悲愤的语气,尖锐的刺耳。
男人露出一个放松的笑容,紧紧看着方卿的脸,伸手扶住她的小身子,然后忽然看见了她流血的胳膊,眼睛缩放间,快速又温柔的,抬手托住她流血的那条手臂,先是安抚的一笑,接着说,“当然了,我当然是你爸爸。”语气自然而亲昵,就像一位面对撒娇女儿的慈父。
或许一开始,是因为一贯的好奇心,在见到这孩子躺在那里,被一群野狗围着撕扯衣服的时候,董丞都没有心痛的感觉,只是惊吓而已。但是,在碰触到这孩子的小小身体的那一刹那,董丞知道,这就是他的骨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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