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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聚众上访,并受到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挑唆,最后导致失控这一事件,小晨当时处理的是很好!”李书瀚语气中带着几分感慨:“这孩子似乎有着天生爱冒险的嗜好,又或者,有着不想服输的倔强姓格,只是看着呈上来的报告,我就能知道当时的情形有多危险。所幸,他最后成功了,不然……!”
“我说明扬处理的很好,是指他在把握整个大局观上做的不错,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个县级领导应有的全盘思维。比如,对于江云本土的势力种种,他事先已经做了不少功课,所以他才会在县政斧常务会议上,放手给予了小晨整饬县公安局的权力。可以说,对于江云官场格局的把握,明扬的眼力与手力都相当稳准,他与小晨,同时将突破点选在了青云商务公司上。如果不是因为市里受到了某些外力的影响,明扬和小晨入驻江云后的第一战略目标现在可能已经实现了!”
李馨婷暗暗撇了下嘴,别人不清楚,她可知道自己那个堂哥与小晨是有过节的。父亲的这番话,有一半是堂哥李明扬昨天来家时的自我标榜,而看样子,父亲似乎也完全尽信了!
“你不打算过问一下?”严丽试探着问了一句。
“再等等吧!”李书记摇摇头,脸上现出重的神色。这件事儿对于他来说只是一句话的问题,但他却不能不考虑叶家的反应。诚然,帝豪大酒店的刘晓只是叶建诚妻子的一个侄子,但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他采取的手段过硬,那么极可能会招来叶家的不满。他没忘记,他之所以能坐上辽东省委书记的位置,完全源于叶老当时的一锤定音。纵然叶老本人不在意,但他却是要表示出足够的敬意!
“这点小事儿,就交给明扬和小晨去处理!玉不琢不成器,这对于他们来说,也算是一个试剑的机会!”李书记低头喝了口茶,如是说道。
初二上午,梁晨的舅舅舅妈加上表妹韩莎莎一家三口从龙源赶到了西风。这几乎是十多年来的习惯。一见面,表妹莎莎就与小丫头兰月亲热地拥在了一起。随后梁晨给舅舅舅妈拜了年,再次混到一个红包。
对于自己这个唯一的外甥,韩国栋是特别的引以为荣。当然了,这种引以为荣是在最近的一年之中。先是时来运转调回县里任治安大队长,后又调到省会辽阳,任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而最后,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县公安局的一把手,真真正正的实权局长!
从此,妻子对外炫耀的资本又多了一个,而且是逢人必提的一个:“我那外甥,今年刚满二十五,就已经是县公安局的局长了。”而通常这个时候,他就会佯装不悦地插了句:“显摆什么?小晨也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正科级嘛,等哪天他升到了正处你再炫耀也不迟!”
于是,无论邻居,同事还是朋友,均会不约而同地露出惊讶羡慕的神色。有不少人或是直接或是转弯抹角地露出要给他这外甥说亲的意思,而这,无疑又给了妻子另一个显摆的机会。
“看看!这就是我外甥的女朋友。真人比这照片还漂亮好几倍呢!像不像仙女儿!家里是开房产公司的,身家上亿呢!”
这种举动很肤浅,但就是这种肤浅的炫耀能给予人极大的满足。有人会酸酸地说句:“是你外甥也不是你的儿子!”但无论如何,那种羡慕或是嫉妒的心情却是怎么也掩藏不住的!
韩莎莎和兰月跑进卧室说着悄悄话,而梁晨就陪舅舅舅妈在客厅说话。舅舅和舅妈的态度几乎可以用火热来形容,拉着他的手问长问短,这让梁晨颇感觉不大习惯。
手机铃声再度响起,梁晨向舅舅和舅妈歉意地笑笑,然后走到一旁接起了电话。
“晨子,过年好!”听着这个好多年没被人提及的称呼,梁晨的心里顿时一跳,品味出对方语气之中的熟悉,连忙道:“杨子!?”
“哈,你这家伙还能听得出我的声音,还行,咱们哥们儿没白处一回!”手机的声音透着十二分的豪爽,“你这厮不讲究啊,换了电话也不在校友录上知会一声,还好小曼的手机号没变,给她打了电话之后,这才找到了你!”
听对方提到小曼,梁晨的心里不禁闪过片刻的恍惚,这个名字在他的世界里似乎已经消逝很久了。而实际上,距离那次分手,也不过就一年不到的时间。
“我组织了一个同学聚会。已经联系了不少同学,都是咱们高中文科三班的!初步打算订在初四晚上七点,县里天成酒店,晨子,你应该能来吧!”
同学会吗?梁晨微微一怔,杨子是他高中时的同学,毕业之后子承父业,直接下海经商。说起来,他与那些高中同学,都有六七年未见了!
“你邀请,我能不参加吗?”梁晨想了想,然后爽快地答应了。同学之间的感情是最难忘,所谓人生四大铁,便有‘同过窗’这一项。而杨剑当年和他相处的也很不错,一起逃过课,打过架,还有去录像厅看三级片……!
“那就说定了!替我问叔叔阿姨好,晨子,那就初四见了!”杨剑一如当年的爽快直接,话一说完,便毫不拖泥带水的挂断了电话。
而对于梁晨来说,类似这种应酬绝不会仅仅就此一个。接下来的时间里,李衙内,原来县公安局的同事刘志刚,金俊民等人先后打来电话,毫无例外大打兄弟牌同事牌,与梁晨约定初三初四这两天大家出来聚聚。这些都是不能推的,于是梁晨咬咬牙全都接下了。
初三下午,被李衙内抓走,与强彪二王一起喝到晚上,大醉而归。初四上午,被刘志刚,金俊民等人抓走,喝到下午近两点,大醉而归。下午睡了近三个小时,又英勇地赶赴到西风县最豪华的天成大酒店,准备迎接第三轮挑战。
“晨子,你来了!”在酒店大厅,梁晨正四处张望,冷不防身后传来一个粗犷的声音。转过头,就见一个身体发福,留着寸头的男人含笑望着他。
两人不约而同地上前来了个大拥抱。之后梁晨轻轻推了下对方的胸口,笑着调侃道:“脑袋大脖子粗,不是大款就是伙夫,现在看你这情形,明显和伙夫不搭边。发大财了吧,杨大老板!?”
“你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杨剑笑着反敲了对方一拳道:“真是羡慕啊,你小子的身体还和以前一样棒,一夜七次郎估计没什么问题吧?”
两人大约也有五六年未见,然而见面互相调侃一番之后,那点淡淡的疏远和陌生感也随之不见了。而这时,又有几个男女走进了大厅,杨剑拿眼一瞄,眉头不禁皱了皱,正想装作没看见。却未料到其中一人眼睛贼尖,大呼小叫地迈步走了过来。
“贱人,现在发财了,见到老同学就爱理不理的是吧!”当中一个年轻男人戴着金丝眼镜,整个一斯文败类的形象,而在他身后,跟着一男两女。男的身形高瘦,长相普通的脸上呈现出一种酒色过度的灰暗,而两个女人的相貌却是很出色,尤其当中那个穿着貂皮大衣的少妇,皮肤雪白,面容秀丽,举手投足间尽显妩媚的风韵。
而几个男女,在梁晨的记忆里都有些印像。他知道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叫做吴文,曾是当年班里的学习尖子。高瘦男人的似乎是姓于,具体叫什么记不清了。
两个漂亮的女人他可以完全叫得出名字,咳,原因是其中那个穿貂皮的美少妇曾是他的初恋对像。就是当年他借鉴别人的情书,不一小心连情书原来女主角的名字也抄了上去。结果情书当天被退了回来,这件事儿也成为全班的笑谈!梁晨当时自尊心受损,从此故意疏远了这个名叫凌思雨的女人。
然而巧合的是从初二到高三,他一直与对方同班。不但同班,凌思雨和身边那个叫李冰的女人,还一直是他的后桌。直到高二时他和小曼陷入热恋之中,才缓缓淡忘了这个曾让他动心的美丽身影。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五六年过去了,对方已嫁作人妇,初高中时代的点点滴滴也已成为他人生中一抹值得偶尔细细回味的记忆。
“蚊子,你的嘴巴还是那么的臭!”听着‘贱人’两个字,杨剑的浓眉不禁一挑,反唇相讥道:“我组织这个同学会又没邀请你,你来凑什么热闹!?”
“看看,现在有俩臭钱儿了,狗眼看人低了!”吴文冷笑一笑道:“杨大老板,知不知道这天成大酒楼是谁家开的?是我叔叔!”顿了一下,看着对方蓦然色变的脸,不禁得意一笑道:“不欢迎我?成啊,现在就请杨大老板挪地儿吧!?”
杨剑气的眼中直冒火,他已经和所有的同学都联系好了,将地点订在这天成大酒楼。有不少同学是专门推掉应酬而赶来的,在这小县城,大正月饭店开门的并不多,而仓猝之间,他又上哪儿另寻合适的地方。
“吴文,都是同学,你这是干什么?”凌思雨和李冰脸上露出不悦的神色,她们都觉得吴文的话说的有些过了,不管怎么说,杨剑组织这场同学会是出自联系同学之间感情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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