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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人,娘让我给你送口水。”一位中年妇人端着一碗清水,从二楼走出,来到中年身前。
中年人接近木碗一口喝净,把碗还给妇人问道:“阿贵又睡了?”
“没呢,正在屋内练字。”妇人应道:“官人,都已经三天了,二伯怎么还没来。听说蛮子已经打进安宁,不会是在路上出事了吧。”
“闭嘴。你是在咒我哥?”中年闻言怒了。
妇人一惊,委屈地说道:“我这也是担心,十几年都没个信,现在仅是一句话官人你就把城卫之职给辞了,若是二伯没来,往后咱家吃啥。”城卫官职虽然不大,但怎么也算得上一个官。一月的俸禄也能维持家里温饱,妇人对丈夫辞官投靠一个二十几年都没见过的哥,那是一百个不愿意。再说了据丈夫以前所说他哥只是一个书童,他能养活这一大口人吗,对未知的日子担扰,妇人心中直接生出了怨气,这几天就一直没给过丈夫好脸色。
“你懂什么!”中年脸色更黑了,恼怒地说道:“当年如果不是我哥,咱家连饭都开不了,如果不是我哥,我能当上城卫?如果不是我哥,阿贵有机会识字?
现在我哥只是想一家团聚,这有错么。只要一家聚在一起,就算天天喝白开水咱也愿意。”
被中年喝叱,妇夫不敢再作声,只得低着头站在一旁。
中年见状不再多说,只是不时地往镇口望去。没过一会,两辆高贵的马车出现在目光之中,依中年多年的城卫经验看得出,能使用这种四轮车箱的人不是达官贵人,就是一方富贾。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己要等的人,中年只好失望收回目光。
正想对妇人说些什么,马车却在客栈门前停下,车夫列索跳下马车,恭敬地从马车中扶下一人,此人衣着黑绸,三叠领,腰配文玉,文仕打扮。一举一动隐隐约约带着一股压迫地气势,让人有一种被虎视之感。年约三十,不太出众的脸眼晴用一条白绸包扎着,似乎眼晴受了伤。
观此人穿着与气势,若非目失明在朝中必定是一员大官,中年暗叫一声可惜。
黑袍文仕在车夫搀扶下向客栈走来,中年感觉身旁妇人往自己靠了靠,才发现妇人对黑袍文仕有些惧怕。
也不怪她,现在的社会,就算城卫官面对黑袍文仕的也很难安然站立,更别说自己这个寒门出身的婆娘。
黑袍文仕来到中年夫妇身前步代突然一定,裹着白布的脸面向了两人。
中年旋即生起一种被看透的感觉,身体的衣服如同虚设。中年心中一惊,在军中数年,也只有那些武功高强的将军才会有这种让人战凛的能力,难道,这个瞎子还是一个高手?
“厉狗子?”
就在中年心疑不定之际,黑袍文仕突然叫出他的名字,让中年人与妇人为之一怔。
“你是……”厉狗狐疑地上下打量着黑袍文仕。
黑袍文仕全完不顾四周行人的目光,一手搭上厉狗臂膀,激动不可自制地不断喃喃说道:“厉狗子……你果然是厉狗子,我终于找到你了……”
“娃子哥!你是娃子哥!”认出黑袍文仕厉狗惊喜地叫出声来。
二十年多,失散的擎天终于兄弟相见,两人都洋溢在重逢的喜悦当中。
要说擎天的形象给厉狗的是惊讶,妇人却是震惊,身为寒门子女出身的她,虽然家族没落,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书童的了解。说得不好听,书童就是一个下人,就算识字也不可能成为上流贵族,社会制度就是如此。
但是擎天完全颠覆了书童的形象,锦衣玉带四轮马车。这还是一个书童么?
“哥,你的眼晴?”一通哭术后厉狗把婆娘介绍了一下,直接问道,擎天头上那白色的绸布还带着血迹,显然是新伤所致。
“没啥,路上遇到几个蛮子,让他们伤的。”擎天淡淡一笑,说道:“不说这事,爹娘何在?”
“都厢房呢,我带过去,爹娘见了你一定高兴。”厉狗回头狠狠瞪了婆娘一眼,好像在说都是你咒的,回头再和你算账。后者则暗叫无故,可是擎天在场又不好发作,只得在肚子里生气。
在厉狗牵引下,擎天走入客栈。
……
二十多年,厉福胜已经六十有二,可秋五十有八,两老满脸皱纹白发苍苍,年轻时坚苦生活几乎消耗了他们大量的生命力,看上去就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
擎天无法视物,神念却把两老的身体状态清晰地反馈入脑海当中,让人心酸。
“孩…孩儿给爹娘请安!”
擎天扑通跪倒,不住抽泣,多少年了,多少个日夜幻想着与爹娘相见的情景,却不想两老变得如此憔悴。
“这声……你,你是娃子!”厉福胜上了年纪,一双老眼有些模糊,见厉狗带着的华衣中年突然给自己下跪,先是吓了一跳,听声却觉得有些熟悉,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什么,老头你刚才在叫厉姓子。”何秋眼力还行,可擎天现在装扮成三十余岁的中年模样,眼晴又蒙了白布,一时没认出来,听厉福胜一说,当下激动地望擎天,上下打量老半晌,转而老泪纵横地哭了出来。
厉狗见状心下一惊,让婆娘去安慰娘亲,才对厉福胜说道:“爹,娃子哥他回来了。”
厉福胜坐椅子上站了起来,颤抖着走到擎天面前,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在擎天身上一通乱摸一通,好久才啃啃咳咳地说道:“好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没想老天对我厉福胜不薄,临终前还能一家团聚……唉,娃子,你为啥带着一条孝巾。”
老人眼神不好,把擎天包扎眼晴当成守孝的孝巾。
厉狗怕老人受不住打击,忙开声道:“爹爹,这……”
没等他说完,擎天抢先说道:“爹爹,贾先生不久前逝世了,孩儿在为老师挂孝,已圆师徒之情。”
厉福胜听闻连连点头道:“对对,贾先生可是咱厉家的恩人,你为他守孝是应该的。”
厉狗与何秋对望一,没有为老头子点破。
一家团聚,自然一通相互哭素。
何秋不是厉福胜,虽然,老了可眼神好得很,自己失散二十多年的儿子瞎了眼,那叫一个心痛。捉着擎天不放寻问离别后是如何过日。
擎天不想家人陷入修仙界的吩争当中,篇了一个谎,就说贾先生收自为徒,学了点本事,贾逝世后把家业传给了自己。而后学着做经商赚了点钱,后来蛮子打来已经找不到家人,便一路南逃。在不久前得到厉狗在长安当城卫,便托人先行送信,自己把家业都卖了便随后赶来。之后的事也就顺理成章。
一家人长聊到深,因为,两老上了年纪先行睡去,厉狗子也让婆娘带着孩子回房,自己和擎天闲聊。
说到擎天卖掉家产的时候,厉狗一声怪叫,“我说哥,你把家产卖了也先知一声,你干麻还让我把城卫辞了,起码咱家还有个留脚的地方。”
擎天摆摆手,茗了口茶说道:“幽州已经失守,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打到长安,官家必定死守,那时免不了要打仗,你这个小小的城卫还能活多久。”
“打仗不怕,我手上可是有十几个蛮子的血。”厉狗说起自己的事迹,语气有些得意。“哥,可告诉你在军队时我可是受过高人指点的,要是开战,说不定还能升……”
官字没有出口,厉狗的话愕然而止,因为一柄雪白的长剑无声无息地顶在自己的心脏部位,而长剑的主人正是擎天。
好快的剑,厉狗连擎天是怎么出手都没看见,长剑已经顶在了自己胸口。这就是哥的武功吗?好强!
“现在,你对自己的武艺还有自信吗。”长剑顺着衣袖慢慢缩回,最终消失。擎天才淡淡说道:“蛮子当中,比我强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长安一战,你们这些城防顶多当个炮灰。
爹娘都已经上了年纪,你要是有个意外,他们能承受得了吗?”
厉狗咽声了,哥瞎了眼晴,都能将自己一招毙命,还妄以为在城卫队是一把好手,就能称雄当将军。泄气地说道:“哥,我都听你的就是,你说咋办就咋办。”
“这样最好。长安定然不能留,我准备带你们离开安宁州。到东边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让爹娘养老。致于钱财问题,你就不用操心。”擎天点了点头道:“我的财力虽说不能富可敌国,只要厉家不出败家子孙,三代不干活都够用了。”
厉狗眼晴一亮,“真的。”
“真实与负你以后就会知道。”擎天把茶杯放下说道:“但在那之前,我还是想把大兄找回来,只有找到大兄咱家才是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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