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七章:林中大混战(中),史前十万年,老歌,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最快更新史前十万年最新章节!
张凡虎在听见声音的刹那就停下了,智速也在同时停下来了,其余族人紧接着也停住了刚冲出去的脚步,十几个射箭、起身、投矛、冲刺、急刹让干燥的草地蓬发出一阵烟尘,但是十一双眼睛却没有眨一下,紧盯着四周。族人们大多数都是盯在发声处方向,而智速与石骨却盯着其余的方向,优秀猎人的本能直觉告诉他们现在已经被包围了,张凡虎直接看向了身后,那是他们在十几分钟前匍匐过来的地方,也是认为最危险的地方,但是现在却散发出一阵让他警惕万分的气氛。
“啪啪啪”的脚步声冲了过来,十一个族人一动也没动,数月的严格训练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纪律,没有张凡虎的要求他们不会擅自行动,尤其是在野外。智力右手提着两支投矛,左手拿着强弓跑过来,而背上的草下面还有一支“艾考瓦”。张凡虎对他头微微一偏,他点了下头回到队内,他也把持着一个方向。[.]
“哧!”张凡虎把剩下的两支投矛轻轻地插在土中,取下背上的羽箭搭上弓弦,半拉着。十一个族人照样。
出现了,四周传来咔擦咔擦的杂乱声音,有的是干草茎、干树枝等被踏断的声音,有的是木棍划过树枝相互摩擦的声音。与各种声音同时出现的是影影绰绰的人影,随着声音的变近,离张凡虎他们一百米之外的四周灌木丛中出现至少五十个人,张凡虎眉头一皱,这才是他心目中也是人们想象的原始人啊:他们外貌与智速他们相差不大,但是装饰可就称得上繁华了。
每个人头上乱糟糟的长发都被一截骨头压住了,准确地说头发大部分被团起来顶在头上,穿过一截白色手指粗十余厘米长的骨头,骨头两头用树皮系住在下吧打了个结。耳垂甚至耳廓上都被小指粗长的牙齿穿过,看那些牙齿的大小与弯曲程度张凡虎就能知道那些是什么动物,都是非洲大草原上七种猎食者中的成员。张凡虎猜测他们的地位高低决定了佩戴什么动物的牙齿。
他们的鼻子、鼻翼甚至下巴也打了孔,穿过绳子、骨头、翎羽、牙齿等物,有的脖子上也用绳子悬吊着类似物质;上身当然不会有衣服,下身也没有树皮、树叶或动物皮裙之类的东西,只是一截小孩手臂粗的猴面包树枝套上,树枝贴肉部位用绳子套上围在腰上。猴面包树枝很多是有细小的空心的,再加上很软,很容易打上孔,这种遮羞物在现代很多原始部落都可见,从这一方面来说还比较先进了。
这些原始族人比智速他们像原始人多了,完全是一副蛮荒野蛮打扮,智速他们与其比起来就太斯文了,只是他们手握一支两米长的矛与智速部落以前使用的一样,矛头大多数也是用炭火烤制后磨出来的,只是有几个明显是小头目的原始人的矛头有的是白森森的骨头磨制而成的,有的是黑漆漆的羚羊角做成的,非洲大草原上有数十种羚羊,很多都长有角,而有的用来做矛头是很实用的。
七个头目分散出现在张凡虎他们周围,每个人身后都带有七八个族人。他们有的矛虽然只有两米长,但是却有一半长都是黑色的锥形,那是长角羚的角,长角羚的角相当长,它的名字就来源于此。它们的角很直,靠近头部的三分之一是黑白相间的环状,上面是土黄的光滑面,直面的穿透力极强,做投矛很合适。长角羚体重两百千克,速度快而且数量不是很多,而且在现代主要生活在东非,所以即使史前的南非数量绝对也不会多,张凡虎他们的族中就没有长角羚角做的长矛。
最后出现的一个原始智人的地位肯定最高,而他的身高也是最高、体型最大,显然他们这个蛮荒部落也同样崇拜蛮力,像他这样的人肯定会得到族人们的尊敬,他很有可能是一位族长。而他的长矛头赫然是一段二十余厘米长的动物脊椎骨,张凡虎猜测那是黑斑羚的
骨头,这也是一种难以猎杀的猎物,体型与长角羚相同,角弯长达一米,张凡虎最初很想用它的角做弓,但是苦于没有找到。
“啪啪啪”远处传来不间断的挣扎声音,那是五只还没断气的南非林羚,张凡虎的一箭直接命中侧面脖子并且穿了过去。张凡虎为免浪费箭支,造成重叠交叉的“火力”,所以选择的是最边缘的一只,而族人们为增大射中机率一般都会选着中间最密集的位置,结果张凡虎所料不错,他与智速都是射的边上,只是智速的射中的是腹部,没能立刻毙命。中间三头身上在两到四只羽箭之间,但是身上还有数支投矛,张凡虎与智速的投矛直接命中了已转身逃跑的两只,而族人们还有五支投矛就落空了。
智力更是厉害,由于他是正面对着汤姆森瞪羚的,也可以说是瞪羚正对着他,他的一箭直接从瞪羚柔软的咽喉贯入,直接进入了一半,绝对射中了腹腔中的肺部!另外他投出的矛更是直接穿过瞪羚的侧面肋骨,他的投矛比族人们使用的中一倍,快达到“艾考瓦”的重量了,张凡虎特意为他选的一棵大拇指粗两米长的黑黄檀,这对他来说相当合适,全族也只有这一根。这如铁棍一般的投矛直接把瞪羚盯在了地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