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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兴都库什山脉,阿富汗的东部边境小镇加尔出发,一支在五百人左右的队伍开始前进,没有步兵运送车,没有飞机,只有两条腿。

平均每人负重四十公斤,这让那些阿富汗的游击队员都是叫苦不迭。

但是队伍中有一群人则是表现的十分显眼,甚至可以说是无压力。

“我们要抵达沙赫尔蒙占,距离这里有两百多公里。”

队伍中的一个精瘦汉子身上同样披着古怪的阿富汗服装,手指在地图上指了指,其实这里本来是有一条狭窄的公路的,不过很显然,它已经完全和大地浑然一体,不分彼此和你我。

“阿富汗多山地,我们行军这样行军没什么问题,不过半路上还是要分开,万一被发现了,可真是比较头疼。”

另外一个人说道。

手中抱着的狙击枪都用灰褐色的布条裹起来,表面上看,也只是觉得这是一个普通阿富汗牧民的穿戴,破烂、肮脏,还十分的憔悴。

有十几条阿富汗猎犬,这些灵缇的表现还不错,是从内蒙古的军用狗场送过来的,现在,它们将为这群疯子服务。

张耀祖用望远镜扫了扫:“听说阿富汗的皇协军挺藐视我们的?”

他笑的狰狞猥琐,让人不寒而栗。

有个阿富汗的少年名叫帖木儿,瘦小如山羊一般,不过他已经十六岁了,他是阿富汗民族解放阵线的成员,这个组织总人数只有七千人,分布在阿富汗的北部和东部山区中。

他们有信仰,就是那个据说是很牛逼但其实不牛逼的安拉。

“阿拉说过,我们是神的使者。”

张耀祖说道。

旁边一个翻译官纠正道:“是安拉,不是阿拉,阿拉是方言。”

“我说的就是方言。”张耀祖有些奇怪地看了一眼翻译官。

那个翻译官嘴角抽搐了一下,最后选择了闭嘴,虽然他其实很强抬起步枪给这个不要脸的杂种来一梭子,但是自从大家提议单练之后,整个小队被这个牲口里里外外地收拾了一遍,于是很多人都觉得,其实装低调挺好。

嚣张的张耀祖得意地白了他们一眼,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扛着一把大枪,然后抹了一把鼻涕,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冬天到了,也该让皇协军给这些穷哥们儿弄点吃的喝的穿的用的。”

“你要干嘛?我们的任务是秘密训练,不是指挥战斗,那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需要使用的特别……”

“你这个臭婊子养的再他娘的和老子顶嘴,老子一枪毙了你个狗曰的,你信不信?”张耀祖一把军刺搁在说话的那个年轻人脖子上,速度之快,周围的人都没来得及反应,而实际上,张耀祖当时手里还扛着一把大枪,也就是说,他是单手拔军刺,而对方也没反应过来。

“别冲动!”冒着汗珠子的小队副官,号称是憋屈政委的狄江山拦住了张耀祖,老狄是好人呐,打越南人的时候,从来不杀俘虏……不像张耀祖,完全无视组织纪律姓,杀的爽就一直杀,老人女人孩子统统不放过,看到人多就是火箭筒嗖的一声放过去。

69四十毫米rpg无敌于越南战场,美国佬之殇成为了张耀祖嚣张的洗脚盆,他必然是要牛逼哄哄地无视所有跪下求饶的牲口。

“阿富汗的前政斧军在北部和西部地区抵抗,能够让美军吃吃灰尘,我们只要搞点小动作,他们能往山里轰核弹还是怎么地?怕他个[***]!”

说话硬邦邦的是个壮汉,背上背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身高一米八五左右,穿着宽大的服装,边上帖木儿给他拎着一些小东西,路上顺便吃了一包压缩饼干,这让帖木儿觉得这辈子真是满足了。

当然翻译官翻译了帖木儿的这句话之后,就被张耀祖脱光了衣服裤子吊起来晾了半天,正所谓风吹鸡鸡凉,心志变刚强,这一招,总算让帖木儿知道,孙子,你不是为了pla的压缩饼干而战,而是为了美军的罐头,知道不?

“皇协军在沙赫尔蒙占只有三百多人的兵力,人手一枪都不够数吧,搞定这些货色,还需要动脑筋吗?”

张耀祖挖着鼻孔,他用的全球定位系统,是gps,正宗美国货。

但是谁规定不能用美国货去找美帝国的走狗阿富汗皇协军单挑了?

狄江山其实和张耀祖早就商量过,如果老是窝在兴都库什山脉以北,那是没前途的,必须要打开活动范围,让皇协军动起来,那么,在山脉以南的沙赫尔蒙占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尤其是这里的皇协军兵力还很稀少,并且美军投送能力虽强,可也没必要死在这里和一群土包子玩老鹰抓小鸡。

“不过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张耀祖想抽根烟,想了想还是收好,然后道:“背黑锅我来,送死他们去。”他指着这群完全赤贫没有产业的阿富汗无产阶级平静地说道。

然后一把拉住帖木儿的耳朵,冲着这个少年大声地喊道:“你要去送死啦!高兴吗?”

帖木儿只是在那里疯狂地点头,实际上他这是被逼的,这个猥琐大叔实在是太恐怖了,所有不同意他的人都是被狠狠地艹练,他不想在自己没吃到罐头之前就去亲吻真主的脚丫子。

“老狄你看,他们真是太有觉悟了。明知是死,还义无反顾,这种高尚的情艹,真是值得我们同志学习。”

张耀祖睥睨扫视,眯着眼睛盯着那个年轻军官说道。

狄江山叹了口气,张耀祖恶名在外,在各大军区早就是恶贯满银,当年没被枪毙可能是祖宗保佑,但是这一次,他不知道张耀祖如果活着回去,是不是会直接被枪毙在国境线上。

不过他并不知道,当张耀祖两枪干掉他那只经典诺基亚手机的时候,他已经完全觉悟了,死,不外如是。

这个中年汉子轰轰烈烈的一生,从来没有什么事情放不下的,唯一放不下的,兴许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子孙,唯一的儿子,他张耀祖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作品,张家三代最优质的物种,张贲。

不过张耀祖兴许并不知道,此时此刻就在万里之外,他的那个最好作品,此时正双目闭着,坐在松软的椅子上休息,连抬眼皮看一眼外面激烈搏杀的兴趣都没有,旁边的牛三路正在给他按摩,缓解他肌肉的压力。

张贲脑海中闪过无数个念头,突然觉得,自己人在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他真的是因为夏真真那个败家小娘们儿才来的吗?看上去,真的是这样。

但,也仅仅是看上去。

唯有他自己才清楚,心中的枷锁因为一次次的杀死对手,越来越松动,什么狗屁机械工程师,什么大学,什么文化知识,什么刻苦学习,都是狗屎。

他要的不是这个,他只想变得更强,变得更强,变得更强……张家三代人到了他这里,张明堂只有一个儿子,结果当兵去了。让老头子引以为憾,抽了将近一个月的闷烟。

好不容易等到他这个小孙子成长起来,可是似乎过去的教导将他扭曲成了一个比三少爷当年还要夸张的家伙,考大学,念了。可是结果反而是越走越变样。

张贲反思过,如果没有老爹张耀祖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扔下一家子拍拍屁股潇洒闯天下,自己会不会还会出现在这里?

张贲想了想,似乎轨迹偏差不到哪里去。

他依然会选择去勤工俭学,依然会不出意外地在茉莉花园小区上班当保安,而看到夏真真的车子被人砸,他也依然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然后……当夏真真那个败家小娘们儿问他要不要打黑拳……他会不会去呢?

或许第一次会拒绝,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呢?

张贲有些沉闷,他能够想象自己心中关着的那头野兽是多么的渴望出去厮杀搏斗,哪怕身死灯灭也在所不惜。

他最终的道路,就算有差别,但是差别,或许也不会太大。

他一定会站在拳台上,将对手直接毫不犹豫地打死,十分犀利凶残的手段,狠狠地,狠狠地,扭断他们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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