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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没有太岁一星,迷信却说它会祸害人,已可见迷信职业者的无知,或虽知而有意骟人。更为骗人的是,到了唐宋时代,又把无有的太岁一星落实为地中的一种“怪物”,成为新的实证性载体。
《酉阳俎杂记续集.支诺皋中》:“莱州即墨县有百姓王丰兄弟三人,丰不信方位所忌,尝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遂填。其肉随填而出,丰惧,弃之。经宿,长塞于庭。丰兄弟奴婢数日内悉暴卒,唯一女存焉。”
唐代的《广异记》中说:晁良贞不怕鬼,每年都在太岁方位上挖地。有一次挖出一个肉块,他用鞭抽打了几百下,就扔到大路上了。当夜他让人到所扔的地方去暗听。三更后,有坐车骑马的人来问:“太岁兄,你为什么要受他这样的辱打呢?为什么不向他报仇?”太岁回答:“那人正是血气强盛的年岁,我也没办法。”第二天再去看,太岁却不知哪里去了。
又说:有个姓李的也不信太岁,一次挖土见到一块肉。人们传说:见到太岁,鞭打一百下,就会免祸。李某就地打了九十多下,太岁忽然飞起不见了。李氏一家七十二口,死得只剩一个小儿子。而这个小儿子,还是他们早让人装成鬼,偷着领出去躲藏起来的。
又有一条:有个人也挖出太岁,“大如方,状类赤菌,有数千眼”。他们不认得,放在大路上问人,有个外国僧人说是太岁,叫赶快埋了。便急忙埋在原处,一年之间,一家人都死完了。
《酉阳杂俎》又说:有一家打墙后,晚上墙倒了。又再打墙,未打成时,给雇工正在作的米饭忽然全都溅出来落在墙上,而且铺的很匀称,没有一粒米是重叠的。马上设祭祝告,才没有发生其他灾祸。
《太平广记》一书把这种故事都归在《妖怪》一类,说明宋代人对“太岁”的不理解和害怕。宋代以后仍然如此,也有类似的志怪故事。金元时代的诗人元好问《续夷坚志.卷一.郑叟犯土禁》一条说:
河南省平舆县南面函头村的郑二翁,是个脾气倔强,不相信太岁禁忌的人。他在院子东南方向要修盖房子,有人劝说:那正是太岁头上,不敢动土呀!他说:“我就是太岁,还怕什么呢?”挖地不到二尺,有女人红绣鞋一双,雇工都不敢再挖。他烧了这双鞋,让继续挖。又挖了二三尺,却有一条黑鱼,他又把它作菜吃了。不到十天,他和家中十几口人、十匹马、四十匹牛,全都死亡。下馀的人急忙搬到别的地方,才免一死。
这个故事显然是为宣传太岁迷信编造的。用绣鞋、黑鱼代替太岁。但是:太岁是神或鬼,或者可藏在土中,又为什么把女鞋、黑鱼放在地下呢?鱼在地下竟然不腐烂,还能吃?
同书同卷《土禁二》:
“乙已春,怀州一花门生,率仆掘地,得肉块一枚,其大三四升计。以刀割之,肉如羊,有肤膜。仆曰:‘土中肉块,人言为太岁,见者当凶,不可掘。’生曰:‘我宁知有太岁耶?’复令掘之,又得二肉块。不半年,死亡相踵,牛马皆尽。古人谓之有凶祸,而故犯之,是与神敌也。申胡鲁邻居亲见之,为予言。”
挖地出现所谓“肉块”样的东西,可能是真实的。但死人、死牛马的事,必是迷信的人假编的。这类故事,有时间,有地点,有当事人的姓名,有亲眼见到的人,好像是真的,其实都是虚假的,说假的人知道,几百年之前的事,谁也无法查证。
同书《土中血肉》条:
“何信叔,许州人,承安中进士。崇庆初,以父忧居乡里,庭中尝夜见光。信叔曰:‘此宝器也。’率僮仆掘之,深丈馀,得肉块一,如盆盎大。家人大骇,亟命埋之。信叔寻以病亡,妻及家属十馀人,相继殁。识者谓;肉块,太岁也。祸将发,故光怪先见。”
这则故事的作假:一,“恶有恶报”,但何某人无恶行,为什么得此恶报呢?二,他又不是有意在太岁头上动土,而且马上掩埋了太岁。三,肉块样的东西不会发光,更不会冲破一丈多深的土,射出地面。
从所有这类故事可确知的是,古人在地下会挖出如肉块的东西,叫成太岁,有不怕太岁的人。动土中见或未见到太岁,都会有与因其他原因死亡相巧合的,迷信或好事者便编造出因见太岁而人死畜亡的故事。唐代才有这种故事,说它是妖怪。
四对“视肉”原本的科学认识
王充揭露太岁方位不修建等迷信时,未言太岁是地下肉团,说明当时不把这种肉团当作凶兆,也就不叫太岁。恰巧相反的是,在汉代之前及以后的魏晋时期,把它叫“视肉”、“聚肉”,并且认为是吉祥之物,可食。
汉代的《山海经》是记叙先秦神话及奇物异产的,其中就多次记载了这种“视肉”。《山海经.海外南经》:“狄山,帝尧葬于阳,帝喾处葬于阴。爰有熊、罴、文虎……视肉。吁咽、文王皆葬其所。”晋代郭璞注:“聚肉,形如牛肝,有两目也。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故。”郭璞《山海经图赞》又说:“聚肉有眼,而无肠胃。与彼马勃,颇相仿佛。奇在不尽,食人薄味。”《山海经》中记载,共有十三处地方都有视肉,而许多地方是尧、喾(尧的父亲)、颛顼等上古著名帝王的葬地。同时在这些地方都还有玉、凤凰、不死之树等多种祥瑞之物。自然,视肉也是一种祥瑞之物。
称为“视肉”,是说它看起来像肉,而不是肉。称为“聚肉”,是说好像一团肉。这是说颜色或白或红,有弹性和黏性。又说可食,而且“食人薄味”,即清香好吃,吃惯后反而觉得正常性的食物无味。又说它像赤菌和马勃,而马勃方言或叫马屁泡,也是菌类,圆或扁形,长在阴湿地方,中药用以止血,是菌类。
郭璞《江赋》:“尔其水物错怪,则有……玉珧海月,土肉石华。”玉珧、海月是蚌类,石华是藻类。唐李善引《临海水土物志》:“土肉,正黑,如小儿臂大,长五寸,中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炙食。”土肉,当也是对“视肉”的另一叫法,土中之肉。
隋代的《白泽图》另叫为“封”。《本草纲目.兽部.封》:“〔时珍曰〕按,(宋代)《江陵几杂志》云:‘徐积于庐州河次得一小儿手(按,原将‘手’字归下,误),无指无血,惧而埋之。’此《白泽图》所谓‘封’,食之多力者也。”又引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六《幽怪传疑》:“董表仪,家住沙河塘,欲撒屋掘土。术者言:‘太岁方,不可兴工。’董不信,既而掘深三尺,得一肉块,漫漫然。人言得太岁也。董深悔恶,投诸河,后亦无害。”又引《山海经》“视肉”及郭璞注言“聚肉”。最后统言:“此即封类可食者,但人不知耳。”而对于本文前叙的“土肉”言:“此又虫鱼之属,类乎封者也。”
按,另名叫为“封”,应是“坟”的别写,意思本是土堆,此指土中的肉块。这是从古代的所谓“坟羊”而起名的,详见《文学论集.确释“坟羊”及其系列词语》。
这一系列故事说明,生长在地下,常被人偶然挖出,俗称可致病丧命的“太岁”,实际是一种菌类,可食,使人多力。这与先秦时认为它是祥瑞之物,在圣人尧、喾等的墓地与玉、凤、不死之树共生的神话称誉说法是相一致的。这些故事充分对比出,唐宋以后把这种菌类与对天文学中的“太岁”禁忌汇合成为一种新的迷信,二者相得益彰,“太岁头上不得动土”之说在民间甚嚣尘上,正是因为附会了土中实证性载体。
五破除千载迷信,认识更达科学
地下“太岁”的蒙冤终于有了接二连三的难得的机遇,千载迷信返璞归真,人们认识了庐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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