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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这位像是社会精英的男人站起来,主动朝沈时伸出手:“gratulations! do……”
沈时礼节性地回了下手,然后男人突然伸出另一只手,揽住沈时的肩膀,凑在沈时耳边说起了话。说的也是英文,声音不轻不重,全落在了汤贝耳朵。
汤贝转了下头。
沈时面上没有任何表示,不等男人说完,便拨开男人揽在他肩上的手臂,冷冷地回应说:“我并不这样认为。”
汤贝:“……”她心底微微吸了一口气。
显然这是今天新郎对待宾客态度最差的一位了,汤贝不知道他和沈时是什么关系,但多少能猜到这个男人跟温倩是什么关系。
“恭喜你们啊。”温倩同样站起来说恭喜,语气克制,像是压着某种情绪。一身法式名牌套装,样子仍是好看的,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工作压力大,还是女人真的比男人容易老。温倩跟沈时是同学,汤贝却觉得温倩大了好几岁。
“谢谢温女神百忙之中来参加我和沈时婚礼。”汤贝主动开口说,顺便解释一句,“我真不知道你也回国了,不然肯定会提前邀请你的,不至于今天这样招待不周了。”
不等温倩继续说,她埋怨地看了眼沈时,责怪地问起来:“沈时,你怎么都不跟我说一声。”
沈时回头,告诉她:“我也不知道。”
温倩:“……”
汤贝不是一个喜欢给人难堪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给她和沈时难堪,她也是会不客气的。今天她希望她和沈时得到全场所有人的祝福,可是她也不会天真地认为,她和沈时的结合真的能得今晚所有人的祝福。
其实……汤贝真的也不明白,温倩为什么要过来参加她和沈时的婚礼,如果过来抢亲她还能敬温倩勇气可嘉。
可是有一种感情,注定只能感动自己。
如果汤贝贝知道,温倩曾经为了沈时出国,为了沈时费尽心机留在他的实验室,甚至为了他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就能理解今天她为什么要出席沈时的婚宴了。
温倩坐了下来,双手握着手中的包包,指尖微微泛白。没错,她故意带着之前追求过她的同事出现在沈时的婚礼上。
她也没有特意打扮自己。
她知道,她再怎么打扮,都不能盖过新娘的风头;何况三十多岁的女人,再怎么穿戴,也没有二十岁刚出头的女孩好看。
所以今天过来参加沈时婚礼之前,温倩只是将自己整理得得体优雅,女人的另一种美只有岁月才能酝酿出来,汤贝贝她在洛杉矶见过,就是一个漂亮的丫头。
丫头,在她眼里就是上不了台面。
可是温倩还是震惊今天的汤贝贝,甚至比沈时对她的淡漠态度,更让她内心挫败。因为今天她看到的汤贝贝同样拥有了优雅迷人的女人味。
关键,她还比自己年轻太多。
温倩突然有一种岁月对女人真的很残忍,她不是被沈时辜负,而是被岁月辜负……
岁月很风流,但它也很温柔。尤其对善善。
当老汤带着善善来到季林森和王晓春这一桌,这两对重组夫妇终于要面面相对的时候,不少知情的好事者都侧过头来看。
眼里都是八卦啊……
对善善老汤来说,今晚婚宴上跟季林森的碰面再说难免,事实答应贝贝嫁给沈时,两人就做好了准备。当然老汤不怕季林森,只怕他家善善心里别扭。
……说真没有别扭,还是有点,可是说别扭,又能别扭到哪儿去。对于当初的选择,善善从未后悔,甚至很感激命运对她的善待,当年她失去了一个女儿,可是她得到了贝贝。
今天又是贝贝的婚礼,所以不管如何,场面上一定要过得去。
同样,对于王晓春也是这样想,场面上一定要过得去。早在两天前,她就挑选起了参加沈家婚宴的衣服,可是看到善善的时候,她突然明白一个事:不管她怎么穿戴,她都是远远逊色于季林森这位叫善善的前妻。
所以这么多年来她何必比来比去呢,不仅自己要同善善较量,还要让子珊跟汤贝贝较量。
“恭喜你们。”季林森开口,然后朝老汤伸出手。
“谢谢谢谢……”老汤回以握手。
偏转过来的视线一致落在了两位男人相握在一起的手,都以为要握很久,没想到很快就松开……
然后,同其他人都碰了碰杯,老汤带着善善走去了下一桌。
就这样?往这边偷窥的宾客心里这样想。
就这样么……季林森心里这也这样想。
对比季林森这边的心塞,儿子季柏文那边简直是欢声笑语连成一片。周庄几位小伙伴原本都挺怕季柏文,见季柏文这样和颜悦色,加上今天贝贝结婚的日子,胆子也大了,甚至有几个更季柏文更熟的,已经打趣看了季柏文:“贝贝都结婚了,贝贝哥什么时候?”
“对啊,你这样可不行。都输给贝贝了。”
“不止是输吧,是远远地输……”
这些话,季柏文都无所谓地听着,唯有一句不太舒服是:“贝贝哥,你要抓紧啊,不然年纪大了可没人要。”
话音落下,舒瑶轻轻低下头,她现在听到这种话也没有太多感觉,只是说话的赵哥像是知道自己说错了,朝她抱歉一笑。
季柏文同样一笑,倚靠在舒瑶椅子旁,朝赵哥抬了下杯子。然后从舒瑶这边倾过身,示意同赵哥碰杯。
结果还没碰上,季柏文出其不意地打了下这位赵哥的脑袋,丢出一句:“说谁没人要那呢。”
不够,再加一句:“你才没人要——”
“……哈哈。”一桌人都笑了。
舒瑶也笑了,因为季柏文的幼稚,也因为他……
夜里八点半,希云酒店的婚宴差不多结束,都说婚宴敬酒是折腾新郎的机会,然而一场婚宴结束,沈时依旧安然无恙,只有清俊的脸颊微微发红。
两位伴郎更是没什么事。
唯一喝多了人是……她哥。
从早上忙到晚上,夜里十点,汤贝和沈时终于回到了沈家……两人新房里。见她一直盘坐在沙发一动不动,沈时碰碰她。
她朝他咧了下嘴。
沈时也笑了,薄薄的唇角漾出好看弧度。视线对上,她觉得这个笑容才是沈时今天最开心的,只对着她的时候。
“你快去换衣洗澡吧。”她对沈时说,不管怎么样,沈时身上还是有股子酒味。
然后趁着沈时洗澡,汤贝拿出了两家长辈交给她的红包,她穿着礼服没有脱,手里拿着一叠叠红包数着,突然觉得婚礼就是一件很俗又很幸福的事情。
沈时出来,汤贝已经闭上了眼睛,怀里一堆的红包。
一个腾空,她被沈时稳稳地抱起,汤贝睁开了眼,伸手挂住了沈时的脖子,朝他开心地笑——被她骗了吧。
“累了吗?”沈时低声问她。
“原本是挺累的,但是刚刚数红包,数着数着就精神了。”汤贝不介意地露出了自己小财迷的样子。
沈时并不信这个话,随后碰了碰汤贝的嘴,两边嘴唇触碰到一起的时候,汤贝略微缩了缩:“我还没洗呢。”
“没事……”沈时声线更低哑了,一只手同样没有闲着。
从婚宴到现在,他就在等,等现在可以将她身上这套礼服亲自扒下来……
有人一副兽性大发的样子,汤贝再次从坐在床上跳到了沈时身上,沈时轻松地接住了她,还用另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后背,她喜欢被沈时这样抱着,可以像个高高的女大王看着他。
眼睛对着眼睛,两秒之后,沈时主动开口问她:“想问什么?”
汤贝犹豫片刻,还是问了出声:“沈时,你和温倩真的没有过任何关系吗?”
沈时的眼里没有秘密,可是他和温倩只是校友和前同事,为什么温倩总是一副被沈时无情辜负的样子啊!
沈时:“……”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400个红包,200和200组合。
蹭蹭,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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