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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旧都,秦淮畔,背负着药箱的青衫女子忽地停住了足步,蓦地转身似笑非笑地看着跟了多时的蓝衣男子,肩膀一松,把药箱落在了地上,又兀自向前赶路。背负双剑的男子神色窘迫,愣了愣,蓦然明白了什么,上前几步把药箱背起,跟着她向前走去。

神都洛阳,启德殿中,大红官袍的右相和淡红黼黻的左相在殿上又吵了个不可开交,身为女子的右相一口咄咄逼人的蜀腔竟把能言善辩的左相气得大笑不止。龙椅上的华服女子看着眼前的光景,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头疼地侧了身,单手揉着额角,唇边却流露出一丝含蓄温和的笑意来。

嘉陵江上,晨光乍现,江烟散开,一叶扁舟顺江漂流,留下一片悠悠琴响。江流婉转,和着琴声呜咽处发出清泠水声,渐渐低至不见。

一声清亮绵长的笛声蓦地响起,随之传来一口柔软悦耳的江南小调——

“一场春雨润群芳,”

“走过青石小巷。”

“玉笛声飞越过乌瓦白墙,”

“谁在低声吟唱?”

“流水浮灯浮流觞,”

“薄酒解君凄怆。”

“倾国倾城佳人在水一方,”

“素手琴声悠长。”

“红衣褪尽红颜伤,”

“白衣似雪明朗。”

“二十一日心知今上双王,”

“听一夜风铃响。”

“十载缱绻鬓染霜,”

“何处是我归乡?”

“容颜未老由他流转时光,”

“笑忘当年痴狂。”

一曲罢了,乐声消弭,有女子笑如银铃,莺声婉啭,又是一阵呢喃细语。

“……有生之年能与君皓首白头,何其有幸……”

隐隐约约,还有着不少叫人脸红心跳的情话,被水声掩去,听不真切了。

一场春雨润群芳。

【大结局·十年·完】

【《情彀》·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配乐:流水浮灯

后记——流水浮灯笑当年

写第二十章的时候,开了一听啤酒,定了定心。

转眼就是五年光阴,有的人上班了,有的人结婚了,有的人孩子会打酱油了。

情彀写了五年,到现在,终于写完了。

惜琴党人应该很高兴,惜琴公主笑到了最后。但怜筝党人也不应该太伤心,怜筝公主从混沌莫名之中找到了自己应当遵循的人生轨迹。

情爱制胜的法则,主动,付出,牺牲,忠诚,包容。

惜琴人气最高在于她拥有很多人没有的勇气。

怜筝之爱,来自心理暗示,惜琴之爱,缘自趋利向优,爱笙之爱,出于个人目的。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但能够将这份情意从化学反应变成真正的感情,靠的不过是四个字——日久生情。

不了解的爱情不算是爱情,不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成熟的爱是,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

而后的越尽千山,时光辗转,空间和时间上的距离终究无法阻挠真正的相爱。

有很多人问我是不是改动了结局。

到了现在,我坦然承认,我改了,三年前改的。

写《情彀》的初衷是想给“新女驸马”这部电视剧一个喜欢的结局,所以原定的结局是“冯绍民”和“天香”。三年前我曾经想要弃坑,因为faith大人给了我一个符合原电视剧脉络和人物性格的绝佳的结局,后来是在faith大人的劝慰下我才鼓起勇气,把这个故事续下去。但是三年前的我,还不知道,这样一个结局,怎么才能够水到渠成。

写到第三部的时候陷入了一个迷茫阶段。我是个自负的人,不喜欢轻易承认自己的错误,更不愿修正它以证明自己的错误,一二三部的不协调、逻辑矛盾还有混乱感一直让我很纠结,加上高三和大一一直很忙,就把这个故事停下了。

很多人猜测我的专业,我总是笑着说,我是打酱油专业的。其实和很多人的猜测不谋而合了,冥冥之中,我还是上了中文系,我最喜欢的专业。

开始写文时,我十六岁,学理。

写完了这篇文,我二十岁,纯粹的文科生。

以一个中文生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老作品,无论是语言还是结构安排还有文字承载的叙事意义,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这是我费力更改前文大作修改的原因。

感谢这期间为我检验为我捉虫不管我怎样暗示这是个悲剧仍不放弃的各位读者,你们的支持是让我有勇气一直写下去的动力。

《情彀》会改结局,也是由于两年的中文生经历。文本建构是门形而上的虚化的学问,但文以载道是不变的永恒。所以我暂时抛弃了结局,尊重我前文给我提示的线索和脉络,诚挚地按照最符合常理和逻辑的路线,走到最后的终点,和冥想中的结局,不谋而合。

很多人把《倾楚天下》和《情彀》对比来看,两篇文章,无论形式再怎么像,传递的东西都不会相同。曾经和倾楚的作者交流过,同样的外壳,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一种模式下解析的是两套逻辑。我始终不肯把情彀写成真正意义上的后宫,是因为这有违我的道德观,自然,也有违杨枫灵的道德感。

有人雷女扮男装,雷公主驸马文,雷女皇文,雷江湖文,雷后宫,雷变身文,雷各种各样古文的元素,其实写古代文的写手多少都很无奈。既要符合自己的时代设定,又要让主角出彩,很多不得不为之。这叫,套路,也可以说是桎梏。把所有的故事抽离成最简单的模式,无外乎,开始——高/潮——结尾,你需要看的,也就是这个过程,不是吗?

关于“变性”的悬念,我是故意透露出来让大家怀疑纠结的,两年前还有人这么怀疑过,后来就被大家遗忘了。这个阴谋,是苏若枫的阴谋,也是我的阴谋。“变性”不可能发生,不仅仅因为血咒没那么强大,更是因为,如果真的发生了,苏若枫就不是苏若枫了。一个会大胆喜欢与自己同性的女子的人,怎么会因为介意孩子的性别私自篡改?

话说回来,世间万物皆有情,何苦执著阴阳间。如果真要是变身,惜琴一样会爱他。但是,那毕竟不再是她了。

看变性文我可以体会到作者的心情,希望他们可以圆满,有一个孩子,有一个为世俗所认可的家庭。但毕竟男女的生理构造不同,雄性激素和雌性激素塑造出来的性格也是不一样的。我看过那部电视剧之后也希望驸马最终可以以男人的身份和公主在一起,在女驸马吧里看过了诸多变身文的时候才发现,只要变了,她就不再是她。也就不再是公主所爱的那个,女驸马。

《花花与四娘》里涉及到一个短暂的变身情节,我很钦佩faith大人,真的,无比钦佩。她写出了我多年来一直犹豫要不要明确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问题。

很多人都说,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我喜欢的那个人恰好和我同性罢了。

真的是这样吗?她变成了男人,你还会爱他吗?

如果不爱,你就不是超越性别的喜欢,你是喜欢和自己相同性别的人的。

或许仍会爱,但是,她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我现在喜欢的人常常会傻乎乎地问我,如果我变了性,你还喜欢我么?我说,不喜欢了,就会被狠K一顿。但是,确实不喜欢了,有什么办法?我喜欢你的时候,是包括了你的性别的,你变了,还是你么?

我的学术方向在研究酷儿理论,按理说,我是不介意伴侣的性别的,但是,如果我现在所爱的那个人变了,我或许真的会变心也说不定。毕竟,那就不是你了。

这是无解的问题,但也是不会发生的问题,所以,我只是针对那句说烂了的“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我喜欢的人恰好与我同性”的话吐个槽。

向编辑咨询订制印刷的时候,问了下编辑一本书最好的字数是多少,编辑说二十万字拿着会比较舒服,我说,那我就删一下前文好了。编辑说,别人都是想要增加字数,你居然还想减少字数。我行文比较啰嗦,感谢您的耐心,一直追到最后。

《情彀》是我第一部完结的长篇百合小说,是的,从此完结了。《情彀》以后,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还来写这么长的百合文,还会不会这么用心地写一篇文——尽管到了后期有大批天雷滚滚的成分。现在正在准备考研之后的下一篇长篇,主角是秦念伊,嗯哼,就算不通过血缘,怨念也是可以遗传下去的。

很多百合文写得很好,但是缺少一定的叙事逻辑和高层次的精神内涵,而且读者们大多喜欢看的是女主人公之间细腻的感情交互。因果相陈,百合小说很少能够引人深思,写的阴谋诡计或者战场风云大多被人匆匆掠过,让写手苦笑自嘲,也就放弃了再给自己的文字增加“内涵”,最多增加“肉涵”。

希望《情彀》可以让您得到消磨时光之外的意义。

2012年1月7日星期六 杨惑

PS:感谢五年来追随我的每一个书友。

PPS:在等林错大人的序言,大概十四号可以开始定制印刷,在此期间请诸位帮我捉虫,大概是五本书,多谢,印刷版应该会有两三篇额外的番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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